华旅西安留学;巴西留学以及两国教育交流情况
(2014-05-07 1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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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电视节目规章身份代表团教育 |
中国同南美洲最大的国家巴西的往来源远流长。两国于1974年8月15日建立外交关系。建交以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两国在国际事务中合作密切,在国际机构和国际会议上相互支持。两国人权代表团实现互访,双方在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自1985年建立定期磋商制度以来,两国外交部共举行了10 次政治磋商。我国在巴圣保罗和里约热内卢设有总领事馆,巴西在香港和上海分别设有总领事馆。巴西政府多次重申并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不与台湾发展官方关系。在西藏问题上,巴西不承认达赖具有任何政治代表身份。巴西支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泛美开发银行和成为拉美一体化协会观察员,双方于2000年1月 21日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达成协议。
中巴双边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也日益增多。我国艺术、杂技、文物展等团组访巴,巴西许多艺术团体曾访华。1999年和2000年两国文化部长实现互访。 2001年两国分别在对方国家举办艺术节,获得巨大成功。中巴签有两国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双方在人员交流、语言文化教学、互换教育信息资料等方面开展了合作。
1985年11月1日,两国政府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本着加强两国人民之间业已存在的友谊和谅解的共同愿望,为了通过密切双方的文化教育关系而发展相互了解和两国友谊,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文化教育合作协定》。
《协定》规定:缔约双方根据各自国家的现行规章,鼓励和发展两国之间在文化、教育和体育方面的合作;缔约各方努力通过举办讲座、音乐会、艺术展览和表演、戏剧演出、放映文化、教育方面的电影和录相、组织广播、电视节目使自己的文化能更好地为对方人民所了解。
华旅西安留学介绍为更好地认识和了解彼此的文化和文明,缔约双方在各自的法律范围内提供以下方便:互派教师、作家、艺术家、运动员和研究生;在巴西大学设立中国语言、文学和文化课程,在中国大学设立葡萄牙语、巴西文学和文化课程;翻译出版对方著名的文学艺术作品;交换图书、期刊、图片、报纸、文化出版物、杂志、磁带、影片、新闻材料、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和录相材料,以及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化机构的情报资料;互换教育团组。
在教育方面,《协定》规定:缔约双方努力促进双方大学和文化、体育机构之间的交流,并为此提供方便;缔约双方互换关于教育、文化、体育机构,以及各级教学大纲和教育方法方面的文件资料;缔约双方将向对方提供留学生名额,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向对方提供研究生奖学金,以及在各自的高等教育和文化机构组织实习训练班;缔约一方承认另一方根据其现行法律授予本国公民的学位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