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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教室里接吻”,学校是否有权开除

(2012-03-20 22:09:51)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会热评
       在某职业学校就读的张同学因在教室内与女同学接吻,被学校勒令退学。张同学的家长认为校方的处分过重,和学校进行过多次沟通,但校方称在教室内公然接吻,给其他学生带来极坏的影响,处理是有依据的,已经作出的处分不会更改。(3月16日大洋网)
       因违反校规被开除,在现实生活中似乎并不多见,但却真实地存在着。去年11月,因违反禁止学生带手机的校规,广西平南实验中学开除了20多名带手机进课堂的学生,学校称,这些学生都签订过“承诺书”。还有一个案例是,就在今年3月初,在广东省交通技术学院佛山校区,因为在课堂上上课是喝啤酒,两名学生被学校开除。由此可见,学生被学校开除虽不多见,但已绝非个案。不过,与关注新闻事件本身相比,人们更关注的是,学校是否有权开除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是让青少年接受教育、约束其言行、帮助其健康成长的地方,这就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保障。如果没有校规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任由学生天马行空,不用说学生的健康成长,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恐怕难以保证。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你选择了一所学校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必须遵守校规。只要不是九年义务教务,如果情节严重,学校就有权根据校规将学生开除。否则,上课时你接吻、他喝酒,教室岂不变成了酒吧!即使教育应当差别化对待孩子,需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规矩”。当然,前提是学校应该尽到告知义务,而且校规要合情、合理、合法,对知错即改的学生则不必课以重“规”。
       校规既然能广泛地存在,说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一些学校的校规带有一厢情愿式的片面性,行政干预色彩浓厚。知名教育专家熊丙奇教授曾指出,根据《教育法》的规定,校规应该由学校、学生、家长共同来制定,而学校单方面制定的校规往往带有强烈的行政意图而不是教育意图,其结果是没有维护学生的利益,效果也可能适得其反。从理论上来说,这样的说法无疑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有几所学校能够多方磋商制定校规?但这位专家的潜台词还是十分明确地,只要校规合乎规范,学校是有权开除学生的。
       其实,为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开除学生也是学校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但即使学生确实触犯校规,应该被开除,学校也应该有一个理性的态度,不能对被开除的学生乱戴“帽子”。因在教室内与女同学接吻,学校就断言张同学属于“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且屡教不改者”,这显然不够客观也有失公允,这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同时,对于被开除的学生,教育部门要积极引导,为他们在今后的成长中创造继续教育的机会,毕竟一次有错不等于终生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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