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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不动产登记救市 |
分类: 地产随笔 |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虽然官方对条例的解读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但很多业内专家认为条例将对房地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事实情况也证明,受《条例》出台消息影响,12月22日A股早盘地产板块高位跳水。截至当日收盘,房地产板块的143只个股中,115家同比下跌,其中,69只个股跌幅超过5%,而金宇车城、国兴地产、铁岭新城等9只股票跌幅更是超过10%。
条例出台已经一月有余了,从目前情况来看,本人越来越确信条例的出台是为了救市:
首先,条例中只规定了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条例,但是并没有规定以前的土地、房屋等需要登记,也就是说你的土地或房屋只要不转移或变更产权都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房叔、房嫂们的房屋只要不卖都可以不登记,直到他们百年以后再登记。
其次是条例中也没有规定如果不登记会有什么样的罚责,只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中国的政策来讲,别说没有罚责,就是有罚责又有多少政策无法落地,比如2010年的“国五条”即《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首次提出的建立考核问责机制,通知中明确指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但是5年过去了,房价已经涨成这个样子了,也没听说哪个地方的领导被问责了。再比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经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发布,办法中规定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么多年了,也没听说哪个开发商的土地闲置2年被收回的。
第三,从公布条例后中央政府的态度来看,中央政府更倾向于救市,第一是12月27日,央行发布《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这份简称为“387号文”中,央行确定将自2015年起对存款口径进行调整,新纳入各项存款口径的存款是指,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证券及交易结算类存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其它金融机构存放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存放等。而此前,这部分存款是在同业往来项下统计,而据机构测算,央行调整存贷款统计口径后,商业银行存贷比平均降幅将在5%,这意味着理论上可释放大约5.5万亿信贷额度空间,要知道当年温总理救市也只有4万亿。第二是新一届政策从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和中央改革决定都没有提及房地产,但这次李总理在达沃斯出席与世界论坛国际工商理事会代表对话的会议上终于公开谈到了房地产市场问题,在谈话中李总理直接谈到中国政府希望房地产市场能够长期平稳健康发展,虽然没有直接明确,但也变相肯定了房地产。
所以从种种迹象来看,条例的出台是让市场放心,将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落地,这也是政府组合拳救市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