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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乡土中国》

(2011-04-20 18: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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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再读《乡土中国》

    去年在一位师姐的介绍下读过《乡土中国》,今年上经典名著导读老师又介绍起这本书,鉴于它的短小且惊骇,我又再次读这本书。

    我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乡对土都没有过任何的依赖,且鉴于第一次并没太认真,以为它只是更多地特指中国的乡土地方(即农村),所以,其实没有什么感悟。而这一次,当我认真地读着的时候,却发现,它讲的不是中国的农村地方如何如何,它讲的,是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比较传统的比较原始的现象,以及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于是,这一次,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

“乡土本色”、“文字下乡”与社会的变迁

    “乡土本色”是全书的第一章,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章,它用“乡土”两个字,高度、生动地概括了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特征。然后解释“乡土”在这里的特殊含义及一些基本的表现形式。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看到这,我感觉,农村里的人,真的,有点很容易就被轻视甚至歧视的感觉。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原本是一个中性词的“土”为什么在我们这些所谓的城里人说来,就变成一种人格侵犯呢?同样的,我也感受到,一方土地孕育一方文化,不同地域的人对不同的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只有当一件事情或者一样物品关系到自己了,才能懂它的意义,就如作者写道“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它们的命根。”城里人不懂泥土的可贵,城市里的家长带小朋友出去玩的时候,总不免会叮嘱孩子“别弄得自己脏兮兮的”而很多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们惹上一身泥,甚至都隔绝很多孩子们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只是懂得,一味地让他们学习,教会他们如何在社会生存,而孩子们却早已失去了应有的天真。

    “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庭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我家现在的状况,很好地印证了这句话。在深圳住了20多年,在找到了土地生存的我们,没有想着要经常回家乡的,而且,以后都打算在深圳居住了。但是,像我姑姑,还没能得到一片土地的她,即便是在深圳也住了20多年,却总叨念着,等她们们家子女都稳定下来了,就会回家乡买套房子,回家住。不曾踏实的她,始终想着要回家乡要落叶归根。

   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从俗即从心。换句话说,社会和个人在这里通了家。”且不说在一个社会中如何,就拿一个家庭来做单位,很多人都很喜欢家,很喜欢自己住的地方,并不是因为那里如何如何好,而是我们熟悉了那个地方,熟悉了那个小小社区,并能在那里从心所欲而不逾规则。有了这个铺垫,就不难想象,在乡村里,在那些比我们生活的社区大一点点的地方,流动的速度比我们更慢的环境中,乡下人是如何的从心,而这在城里,是很难以做到的熟悉。

    “乡土本色”这一章,首先是讲了乡下人对泥土的依赖,然后讲了由这种依赖导致的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土气引起了社区之间的不流动,而正是因为这种不流动,使得在乡村,人们都对周边环境非常的熟悉,以至于“乡土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而最后,点明,在陌生的城市中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话,“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说到文字下乡的问题,不得不提的是,很多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成绩远远地比城里的孩子好,这就说明农村人并不且绝不比城里的人蠢。人们所说的聪明与否,不单单是传统意义上的智商,它还要求见多识广,不了解一样事情,如何能对它表现你独特的看法呢?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聪明,除了本身智商的区别外,更多的,是靠后天的环境培养下的。乡下的孩子对文字艺术接触的都少,少了环境的熏陶,一开始就要求他们懂得和城市的人一样是不公平的。就如作者在书中所举的例子“我们也不能说城里的人不会捉蚱蜢就是蠢。”人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建立在他们特定的环境下,或者说,他们的需要下完成的。忽略背景起点而单独地用同一标准去比较东西是注定行不通的。

在这关于“文字下乡”的这两章里,作者由时间和空间两大方面多个层次地讲明,文字之所以难以下乡,是因为在乡土社会没有这个需要。乡下人对环境的熟悉,导致他们无须更多学习,便能对身边的事处理得得心应手,即便遇上难题,只要向他们的长辈们请教经验,也就能轻易解决。“经验无需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

    这两节的内容环环相扣,正是因为对泥土的依赖,社区的不流动,以及对环境的熟悉构成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但也正是如此,导致了在农村没有更多学习文字的需要,导致了文化水平程度的低下。但现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乡下人也渴望更快的过上更好的日子,对泥土的不那么依赖,社区的稳定性变差,农村的人更加明白学习的重要,而社会,也将以比以前快的速度变迁。

 “差序格局”、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与中国人的素质

读到“差序格局“这一章,我总算是懂了,为什么中国人一扯到公共利益时为什么素质总比人家差。是因为,中国人是以自己作为考虑的基本点而西方国家大多数人是以国家整体利益作为基本的考虑点出发的。而这,又牵扯到个文化背景的问题。古老的中国,是个封建的帝制国家,什么都是皇帝大臣说了算,基层的百姓,根本不会有像西方国家一样的,我们是一个团体,我们要捍卫我们的权利我们的利益这种想法。“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是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市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就拿旧中国家庭中有人犯罪来说,轻者就只是罪犯受罪,严重的时候是诸九族,这也反映了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就具有这种伸缩能力。

“我常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了自己牺牲家,为了家牺牲党,为了党牺牲国,为了国牺牲天下。”那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个问题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作者在“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那一章里提到,那是因为我们是一个安居的乡土社会,每个人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地生活,只是偶然的和临时的非常状态才感觉到伙伴的需要。但,我想,那,为什么住在城市里的,就不再是自给自足了吧?为什么也没有“团体”作为生活的前提呢?如果说那是我们祖先遗留下来的特质,我们到现在还是深受其影响的话,那为什么西方就能顺利过渡?就算西方现在再发达,可以用先进的机器,一个家庭就产出很多农作物,她们也会有过只是自给自足的时候吧,难道是因为西方国家历史短,延续性不强而且发展迅速,很快地就过渡了这个自给自足期,进入到了要互相联系的时期?而我们中华民族历史源远流长且发展缓慢,所以我们在这个特质还没有对我们产生很大的坏影响的时候,我们就一直潜移默化地延续着?

    对于这个问题,作者在后面又给了很详细的解释。“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有很大一部分的西方人,对上帝是很敬畏的,他们的信仰支撑指导着他们的生活。“每个人在神面前的平等以及神对每个人的公道”是信教人士深信不疑的观点。于是,他们认为,“执权者只是代理者,人与人得互相尊重权利,团队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防止团队代理人滥用宪法。”但,读到这,我又有新的问题了,于信教者,每个人生而平等是正常的,那,于那些不信教的呢?怎么就不会出现像中国这样,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人呢?还是因为他们信教的人很多,然后将这种人人平等的思想都拓展出去了?

整理综合下书上的还有我自己的观点,我认为,西方之所以以团体——国家作为基本单位,而中国以个人作为基本单位有如下原因:

1.              中国的帝制国家沿袭了很久,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思想自古就根深到现在。而西方以团体为单位的国家,帝制的时间相对中国很短很短或者基本没有。

2.              站在一个国家成立至今的总时间来说,中国的经济发展相对西方国家而言,很缓慢很缓慢,自给自足的时间太长,人们习惯了一种比较封闭的生活方式。而西方有“团体”意识的国家,成立年龄都比我们小,发展都比我们快,很早就打破了自给自足的模式,过渡到了相互需要的经营模式。

3.              中国的经典文化——儒家文化里的道德体系也处处强调阶级,强调“礼”。而西方的经典宗教——基督教却一直在强调,每个人生而平等。

在这三个深深扎根于我们生活的社会背景下,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中国人是以自己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所发生的一轮波纹序差为一个中心,为基本的立足点,而西方国家,为什么更多地,能够以国家作为一个基本点来考虑利益关系了。

“家族”、“男女有别”与感情的表达

    看完了《家族》还有《男女有别》这两章,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中国人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像西方人一样在表面流露。那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在一开始就把生育女儿看成一个家庭的最重要功能,而把家庭中甚至说是家族中的事业看成是更重要的功能;那是因为,在乡土里,中国的家并不像西方一样,对家有着严格的团体界限,而是依照需要,沿亲属扩大;那是因为,他们早就习惯了这种社会这种格局。但是,为什么把家族中的事业看成重大功能就要男女有别呢?为什么对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定义,会依据事业的需要在父系中扩大就要求夫妻间不能太过亲热呢?

好吧,我承认,“凡是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这个说法,但是,为什么就只是排斥了男女,尤其是夫妻间的私情呢?是不是到了最后,连结婚之后,我们还是觉得,自己的另一半,不够父母,兄妹来的更亲?在这时我想起了《圣经》上的一句话“为此,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与妻子结合,两人成为一体。”《圣经》上强调,当夫妻结婚后,她们就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体了。是不是也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西方,她们结婚后就把自己的另一半看做另一个自己,与他一起的亲密度更甚于父母兄妹?而在中国,则一直强调血浓于水?

无可否认,在西方,男女的事业一般是各干各的,并不像中国,以一个家族的事业为家庭的事业,但是,难道真的就因为是否有着同样的事业而关系到男女在感情上的表达上是外露还是含蓄?如果说,这个结论成立的话,那么,在求爱过程中呢?在未结婚前,为什么西方国家的男男女女可以很从心的说“我爱你”而在中国,却把这句话看得如此神圣呢?是害怕以后成家后,不能再如此赤裸裸地表达自己吗?是不是同时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可以花言巧语的恋爱很多次?是因为他们没有想过以后?那又怎么解释西方国家那些感情外露且相爱到老的夫妻呢?

再退一步吧,作者说避免感情的激动能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是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我认同,只是,在古代,正如书中的“差序格局”及“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所提到的,人们更多的,只是站在自己及跟自己的社会关系有关的人的角度想问题,怎么就会想着要维持稳定社会关系呢?又是从什么时候怎么开始有了“实在没什么话可说的”“工作完了,男子们也不常留在家,男子汉如果守着老婆,没出息。”这种想法和状况的呢?

    我只得又根据书上说的和自己想的,我总结了下中西方男女在感情的表达上的不同的原因:

1.       在古中国,男女双方结婚后,在潜意识里是把家庭的功能当做一个事业,而在事业上的效率性要求他们之间有纪律,因此导致他们的感情表达不能太过激烈。而西方,两性之间感情是凝合家庭的力量,两性间感情的发展是家庭获取生活上的安慰的中心。

2.       在中国,自古强调血浓于水,且家庭间的亲密可以随着事业上的需要而无限扩张并被单边的父系家族所取缔,自己的配偶,并没有被强调要跟自己在心理上要互相明白,所以一直有着比较深的隔阂。而在发达的西方,家族的概念很少出现,子女年满18岁就一般离开自己的父母独立生活,对家庭的定义很明确,且《圣经》上夫妻二人不再是两人而是一体的说法深深地印在人们心中,所以,夫妻两人要求心灵上的互通。

然而,我还是觉得这样的解释,是不能完全说服我的。中国人在感情含蓄的表达上,不仅限于男女之间,也表现人际交往中的其他方面。难道,是因为,以前人们是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很少往来,所以很少表达?难道就因为中国是以家庭或者家族为事业单位,所以,家庭内,因为要有纪律不能有太多私情所以不能表达?而对于家庭外的,就因为很少往来,所以不必要表达?所以这两个原因共同造成中国人不善于表达?在还没有发现其他的新的理由之前,我暂时,也只能这样自圆其说了。

权力社会与未来

“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这四章讲的都是中国存在的统治秩序,政治政权的问题。而“血缘与地缘”则是中国古代到现在的价值观的体现,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象征着中国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而“名实的分离”与“从欲望到需要”则说明的社会转变的前提与可能。

《乡土中国》是第一本我主动读了几次的书,让我开始感觉我不再只是表层地了解中国现状(开始有点明白其中的一点点原因了),也让我有想更多更多地从各个角度了解中国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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