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啊,女人——试析玉梅子的形象
(2014-12-17 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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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啊,女人
——试析玉梅子的形象
蓝田
《女人啊,女人》是孙兴盛第一部长篇小说,第二版的改名为《尘世》,相较而言后者比前者多了三万字左右,除改动小部分段落及细节外,整体改动不大。笔者此次以第一版《女人啊,女人》为题,分析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玉梅子形象。
作者将小说划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悲伤姻缘,第二部分为寄人篱下,第三部分为归去来兮,第四部分为寻找归属。小说以主人翁玉梅子,与丑八怪大朋(以下称丑八怪)、明娃、秃子王二的感情为主线。
在小说第一部分悲伤姻缘中,又分五个章节。可以说是全书的重点部分,小说在此部分极力为玉梅子逃离这种生活创造条件。笔者在此,将各章节详细叙述。
第一节讲的是玉梅子已经上初中三年级了,她还憧憬着自己美好的未来,家人却安排她嫁给冯家村冯三的大儿子,但是前两年介绍的时候却是冯家二儿子,这让玉梅子一时接受不了,她为此哭了十天十夜。冯三的大儿子是个丑八怪,这个丑八怪除了满了红疙瘩外,还是“驼锅药、雌雄眼、黄胡须、说话结结巴巴[①]”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十四岁那年家里把她卖给了人家,换了四百斤苞谷,六百块人民币。十五岁的时候,家里又拿了婆家五百块钱为哥哥娶了媳妇。娘家哥哥玉荣也安慰着她,认为这是她的命。她越想越难受,于是便在洞房之夜将门关了起来,不让丑八怪进圆房。婚后三天,丑八怪听信别人的“只要‘睡’一次,往后就老实了[②]”,于是便不顾玉梅子的反抗强暴了她。
小说在第二节中,才道明了冯家人的坎坷命运,二儿子煤气中毒死了,带病的老太太哭了一场,也愁的一命呜呼了,冯三作为岚川镇合营食堂的炊事员因贪污公款被人抓了现行,“批斗”之后,被开除了。这一过就是五年,五个年头玉梅子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在医院检查出结果说明丑八怪无生殖能力的时候,玉梅子与丑八怪哭成泪人。当丑八怪把此事告诉冯三之后,冯三更是难过,便想出一计“借种”。他们瞅准了做木匠的明娃,于是,三天两头的将木匠叫到家做家具,又借口让玉梅子给明娃倒水送茶接触明娃,公公和丑八怪丈夫又借故离开家,给二人创作机会。
第三节说道冯三得了重病一命呜呼。玉梅子生下女儿之后,丑八怪得知玉梅子和明娃还来往,扬言要砍死明娃,玉梅子给明娃报信之时,让丑八怪抓了二人的现行。丑八怪与明娃打起来之后,误伤玉梅子,明娃也被公安局抓了起来。
第四节说道玉梅子出院之后,打算买头奶牛,给奶牛配种的时候配种站周立民艳羡玉梅子的美色,路过门口的秃子王二看到之后将他毒打,玉梅子伤心的哭了起来。
第五节讲到玉梅子得知坐了一年牢的明娃回家,在打水之时留下便条,希望和他聊聊,却让别人发现了,一时间谣言四起。玉梅子想到轻生,当想到了还在襁褓之中的女儿便放弃了。玉梅子不顾别人看法,和明娃在玉米地里见面,却让筹谋已久的周立民抓获,将二人送到了镇政府。
小说第二部分寄人篱下,又分四个章节。主要讲的是释放之后的玉梅子与丑八怪为和明娃联系的事情吵架之后,被暴打了一顿的玉梅子便想到了轻生,却被秃子王二救起。于是秃子王二背着玉梅子将她送到路口。从此,玉梅子离家出走,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玉梅子先是回到了娘家,帮哥嫂挖猪苓、药材。随着冬日的来临,玉梅子成了一个吃“白饭”的人,因而,遭到了哥嫂的白眼,他们认为这样不是长久之计,便安排玉梅子嫁给一个木匠,其实是为了两千块钱的彩礼。玉梅子一时间竟然成了活寡妇,她受不了这份气便又离家出走。当玉梅子找到担任厂长的姑父之后,想到的是可以找个工作安安稳稳的过段日子,却不曾想被姑父看中她的美色强暴了她。姑父安慰着玉梅子并给她零花钱让她去散散心,玉梅子趁机逃走。离开姑父之后,在川菜馆当服务员,看到了商机,便想到了开饭馆,恰巧秃子王二找到了她,于是便和他一起逃回故乡。
小说第三部分归去来兮,又分七个章节。主要讲述的是玉梅子回家之后,劝说丑八怪丈夫卖掉奶牛去开饭店。三人去了渭城之后,开起了饭店。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他们艰苦的熬着。为了能在这个城市待下去,玉梅子不惜又去找她的姑父,学习经验,又挖掉了川菜馆的厨师。最后,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又开了一家餐厅。丑男人触电而死,对玉梅子打击很大,但她不得不振作起来。餐厅的黄总经理一直艳羡玉梅子的美色,玉梅子在思前想后和秃子王二仓促完婚。因得罪了黄经理在查补税收的韩平安发现了“漏洞”,让餐厅补交六十余万元,玉梅子安排职工刘晓英去陪同韩平安解决此事,结果送人虎口。玉梅子与王二商量之后,决定离开渭城。
小说第四部分寻找归属,又分四个章节。主要讲述的是玉梅子回到故乡之后,将旧房子家当全部赠送给了刘晓英当嫁妆。盖起了新房子,并办起了奶牛场。又和洋人拉上了关系,玉梅子又担任了省政协委员,最后当选省政协常委。明娃的突然自杀,让玉梅子高兴不起来。玉梅子给当地小学捐款二十万元。不久因劳累过度,肝硬化死亡,死时,不到三十岁。
小说中,有几个情节在如今想来也觉得不可想象。但是,在当时那个年代,尤其是关中确实是这样。比如玉梅子订婚的时候看中的冯老二变成了冯老大,冯老二的去世,让玉梅子直接与冯老大完婚。受封建礼仪影响,关中有思想认为当一方没有责任完成一件事情时,弟兄之间可以“代替”,包括生子。甚至,有儿子借老爹的种的事情发生。当冯三得知唯一独苗无生殖能力,便出了下策“借种”。这在关中“无后为大”的思想影响下,这种行为让所有人接受。只要孩子生下来,便是你的“种”。因此,公公才敢对丑八怪儿子说“只要娃娃掉到咱冯家炕沿底下,谁敢说孩子不姓冯?[③]”生下孩子之后,却碍于闲言碎语,便阻止玉梅子和明娃来往,甚至扬言要砍死明娃,玉梅子看到斧子不离身的丈夫便心生害怕。玉梅子的内心是愧疚的,借了明娃的“种”,但丈夫的这种行为让她害怕,她一心想告诉明娃这种消息。
关中许多村落发展较缓慢,尤其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之前,男女之间说话也变得扭捏而谨慎。不曾想玉梅子报信时,让丑八怪丈夫发现和明娃打了起来,误伤玉梅子,明娃也吃了官司,蹲了一年监狱。玉梅子的名声已经坏了,因此,当她得知明娃出狱回乡之后,便趁着打水之际小心翼翼的给明娃留了便条。条子上竟然写的是“我爱你……我想你……”“你走了一年,我有三百六十五个晚上梦见你!”“我有多少知心话要告诉你啊![④]”就是这个条子,让一婆子看到了,一时间传的沸沸扬扬。最后,玉梅子无奈便于玉米地与明娃相见,却让艳羡玉梅子美色的兽医站周立民带着一伙人以“通奸罪”将二人送到了镇政府。玉米地大多被视为男女的“媾和之地”,这放在今日,也是不合时宜的,但对玉梅子来说其实就想表达愧疚之情,只是这个场合选择的不对,玉梅子想到轻生,秃子王二救起之后,便打算逃离这种生活。
在之后的日子,玉梅子先遭到了娘家人的冷嘲热讽。后又遭到了亲姑父的强暴,接着又险些被川菜馆卖给王跛子,后来丑八怪丈夫也死了。这种坎坷的生活,其实也是主人翁玉梅子性格的转变,也是在为她不甘命运而找“借口”。当她终于获得成功了,却因患病去世,不能不让人觉得惋惜。
小说开篇并未提及年份,但从小说中可推算出具体年份。我们以玉梅子进渭城时间1985年算起[⑤],小说中写道雪儿出生之后,丑八怪与明娃打架坐牢的事情时,玉梅子说“明娃走了整整一年啦”“再有四个年头,他就该回来了。[⑥]”后文又有“你走了一年,我有三百六十五个晚上梦见你![⑦]”,可见明娃释放时间只是一年后,并非五年。向前再推一年是生雪儿那年即1983年,前文又说道玉梅子“在丑大朋家苦熬了五个年头[⑧]”,可见,此年是1977年。(小说对玉梅子两年前订婚描述较少,也可算到1975年。)玉梅子离开渭城的时间是1989年[⑨]。书的结尾又写到玉梅子终年不到三十岁,推算起来即小说写的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的事情,但在如今这个时代读来依然味道十足。
陈忠实先生认为“今天以前的十年,是中国社会生活社会秩序经济结构发生急骤变化的十年,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发生着令人欢欣令人不适令人迷乱甚至令人痛苦的变化。孙兴盛从封闭的山区小镇进入剧烈冲撞的大都市,闯荡其中,沉浮其中,体验到幽静的山乡所难以感受到的生活变迁的声浪,经得多了见得广了所闻也复杂了,幸运者和不幸者,胜利者和失败者,成功者和沉海者,笑的和哭的种种人的生活的全部复杂性,终于凝结成这部动人心魄的长篇小说。”这也是孙兴盛下海的“生活体验结晶[⑩]”按照书中所记时间1993年,向前10年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前后,这和小说所发生的时间几乎是相同的。
小说在最后写道玉梅子捐款20万元给家乡小学,其实也是为了改变村里贫穷、落后的面貌,改变男女不平等的现实。作者的目的不言而喻,“从娃娃做起”。坐在主席台上的玉梅子说了一席话,这也是小说想表达的主题:一个女人,如能被社会公认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女人,她也是心安理得、无限欣慰了;当我找到了自我价值之后,我就觉得一个女人活在这个尘世上,并不比男人低下……大地赋予男人的全部恩惠,女人也应该同时享受……如能这样,一旦她停止呼吸的时候,也就会甜蜜地安详地闭上眼睛……让那些不公道的谴责、诽谤、歧视女人的行为,统统地远远地滚开吧……[11]这段话在《女人啊,女人啊》一书中有个别字词不一,今据修订本抄录。作者试图以玉梅子的口气告诉人们“做人难,做女人更难[12]”在歌颂玉梅子不向命运低头的同时,也在深深的谴责一些男人的无耻。作者从心底是痛恨男女不平等的。“我常常这样想,女人是嘴可怜的,许多女人的命运都掌握在男人的手里。”“我常常为女人的可怜而叹息,同时也为男人的无耻而气愤。他妈的,男人真不是个东西![13]”
如今的社会,男女总算是平等了,女人也总算是翻过身了,但是女人比之前更累了。不仅仅要操心吃穿,更要照顾老小,还得想法子工作赚钱,这也是一种悲哀。用小说中冯三的话来总结说“驴日的啥社会,把人整得喘不过气来![14]”
2014年11月14日23:00
2014年11月15日二稿
2014年11月17日三稿
[①]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01页。
[②]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7页。
[③]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6页。
[④]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63页。
[⑤]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25页。
[⑥]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57页。
[⑦]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63页。
[⑧]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3页。
[⑨]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206页。
[⑩]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3页。
[11]孙兴盛:《尘世》,西安出版社,1994年7月,第319页。
[12]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05页。
[13]孙兴盛:《沉浮》,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346页。
[14]孙兴盛:《女人啊,女人》,西安出版社,1993年10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