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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二审陕西省高院自首情节关注要点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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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二审将于5月20日上午8点在陕西省高院开庭审理。药家鑫案2011年3月23日一审后择日宣判,4月22日法庭宣判药家鑫死刑,4月28日药家鑫提出上诉。
其上诉理由:
第一,原判决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认为定性不当。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路灯暗,光线不如白天的好,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杀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仅有一刀,是激情和瞬间作案;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
第二,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犯,父母又进行积极地赔偿。
第四,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除了知道被害人家属只能旁听审判外,对于二审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在决定药家鑫生死的二审现场,一直没有露面的药家鑫的父母是否出现。
二、首鼠两端的西安音乐学院此次如何表现。
三、辩护律师是否提出新的辩护意见。
四、饱含争议的自首情节能否挽救药家鑫的性命。
五、对于民事赔偿部分,高院是否提高赔偿数额,换取死缓的判决。
六、陕西省高院是否也像一审一样,再来一次择日宣判。
七、如果当庭宣判二审结果,看药家的反应、被害人家属的反应、专家们的反应、媒体和舆情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