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四五”期间如何开展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2022-04-23 11: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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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十四五 |
分类: 环保行业动态 |
“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和战略资源。”苏克敬表示,“十三五”期间,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初步建立,试点开展了技术模式的探索,应该说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谈到“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苏克敬表示要重点扭住“双源”,就是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从建体系、控风险、保水源三方面发力,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全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一是建体系。建立“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以地下水水质目标为导向,推动地方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筛选21个典型地级城市,开展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试点。 二是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分批分期查清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即“一企一库、两场两区”这六类重点污染源及周边的地下水污染底数,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地下水防治和监测措施,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三是保水源。深入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加强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动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的划定工作,定期开展污染调查评估。督促地方政府针对有风险的水源,因地制宜采取污染防治、水厂处理或者水源更换等方式,全面系统保障水源的水质安全。 苏克敬提到,“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将贯彻“水土共治”理念,强化“地表与地下,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协同治理。 具体包括:选择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减少重污染河段补给造成地下水污染,阻断废弃矿山酸性废水等污染地表水体。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一体化管理。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调查监测、管控修复。统筹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聚焦地下水国控点位质量管理、重点场地污染防治,科学评估,精准施策,点面结合,有效遏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加剧的趋势。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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