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烟草报》临期食品不可小视(2011.10.25)
(2011-10-25 17:29:16)
临期食品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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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零售客户
佟才录 |
来源:东方烟草报
总期数:3222
出版日期:201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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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铭绘
开店经营,难免会出现“临期食品”(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在此,我想提醒广大同行:对于自家店铺里的“临期食品”,千万不可大意,因为一旦处理不得当,很容易给店铺的声誉和生意带来负面影响。对此我是有切身体会的。
我的超市地处农村,顾客购物时没那么多讲究,再加上自己比较懒惰,长期以来,我对店里的“临期食品”不怎么重视,一向是疏于管理。有一次,我没留意将一袋刚过期一天的绿豆糕卖给了顾客。那位顾客回家开袋食用后,发现是过期食品,便找回我店里,不依不饶,要求十倍的赔偿不说,还说他吃坏了肚子,要我出医药费……
这件事经过协商解决后,那位顾客还在村里大肆宣扬,说我的超市卖过期食品,坑害消费者。自那以后,我的超市声誉受到很大影响,生意一度下滑了很多。
有了这次的教训,我开始高度重视店里的“临期食品”。每进一批货,我就把食品的保质期记录在案,每天打烊前都翻看一下记录,看看有哪些食品快要到保质期了,以便及时进行处理。或将它们打折销售,或将它们作为赠品送给顾客。在我的努力下,慢慢地,店铺的信誉又恢复了。
希望那些不重视“临期食品”的同行吸取我的教训,别在这上面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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