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葬服议》(韩愈)
(2011-08-22 1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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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之,不忍无服送 至亲也。(《旧唐·礼仪志》云:“田再思议曰:‘改葬之服,郑玄《服缌三月注》云:讫葬而除’。”)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而加麻。”(自“卫司徒文子” 已下,皆《孔丛子·抗志篇》之文,吊而加麻,无服字。)此又其著者也。文子又曰:“丧服既除,然后乃葬,则其服何服?”(葬下或有者字,或有也字。)子思 曰:“三年之丧未葬,服不变,除何有焉?”(亦《孔丛子》之文。未下或有除字,非是。)
然则改葬与未葬者有异矣。古者诸侯五月而葬, 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隐元年《左氏》:“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无故,未有过时而不葬者 也。过时而不葬,(或无下而字。)谓之不能葬。《春秋》讥之。(《春秋》隐公三年八月癸未:“葬宋穆公。”《公羊传》曰:“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之 也。”)若有故而未葬,虽出三年,子之服不变,此孝子之所以著其情,先王之所以必其时之道也。虽有其文,未有著其人者,以是知其至少也。(或无是字。)改 葬者,为山崩水涌毁其墓,及葬而礼不备者。若文王之葬王季,以水啮其墓。(《吕氏春秋》:“惠公说魏太子曰:‘昔王季历葬于涡山之尾,栾水啮其墓,于是更 葬’。”)鲁隐公之葬惠公,以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之类是也。(隐元年《左传》:“十月改葬惠公。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 葬。”诸本无故字,考之《左氏》,当有。)丧事有进而无退。(《礼·檀弓》文。)有易以轻服,无加以重服。殡于堂,则谓之殡;瘗于野,则谓之葬。近代已 来,事与古异,或游或仕,在千里之外;或子幼妻稚,而不能自还;(稚下或无而字。)甚者拘以阴阳畏忌,遂葬于其土。及其反葬也,远者或至数十年,近者亦出 三年,其吉服而从于事也久矣,又安可取未葬不变服之例,而反为之重服欤?在丧当葬,犹宜易以轻服,况既远而反纯凶以葬乎?若果重服,是所谓未可除而除,不 当重而更重也。(而除下或有之字,更下或无重字,非是。)或曰:丧与其易也宁戚,虽重服不亦可乎?曰:不然,易之与戚,则易固不如戚矣;虽然,未若合礼之 为懿也。俭之与奢,则俭固愈于奢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过犹不及,其此类之谓乎?
或曰,经称“改葬缌”,而不著其月数,则似三 月而后除也。(似或作以,非是。)子思之对文子,则曰“既葬而除之”,今宜如何?曰:自启至于既葬,而三月,则除之;(启下或有殡字,至下或无既字。今 按:《礼》有自“启至于反哭”之语。)未三月,则服以终三月也。曰:妻为夫何如?曰:如子。(或无曰如二字,非是。)无吊服而加麻则何如?曰:今之吊服, 犹古之吊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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