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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初《大 武》乐章新考

(2009-01-18 21:17:09)
标签:

诗经.礼乐篇

杂谈

分类: 诗经.其他篇


内容摘要 《大武》历来认为诗有六首,本文提出,实际上只有《左传》所言三首诗。而且,《大武》最初的演唱是在当时新建成的雒邑进行的。
 

周初《大 武》乐章新考  


李 


(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北京 100875)


    周初有《大武》乐章,《诗经·周颂》中尚保存着乐章的三首诗,即《武》、《赉》、《桓》。以往研究者据《大武》“六成”之乐的记载,试图从《诗经》中寻找另外三首诗。本文认为,《大武》乐章虽有“六成”,但用诗没有六首。“六成”之乐,实际只有《武》、《赉》、《桓》三首诗。

    对诸家之说的驳正

    有关周初《大武》乐章的情况,见于《左传》、《荀子》、《吕氏春秋》和《礼记·乐记》等文献。如《左传·宣公十二年》记载楚庄王之语曰:

    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惟求定。 ”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① 

    文中“载戢干戈”四句见于《时迈》,“耆定尔功”句见于《武》,“铺时绎思”两句见于《赉》,“屡丰年”两句见于《桓》。在楚庄王那里,很明显是把《颂》即《时迈》与《武》、《赉》、《桓》三首《大武》乐歌视作不同典礼的作品,这是应当予以正视的,不能因为现在都保存在《周颂》里就混为一谈。《时迈》篇说“我求懿德 ”,《大武》其三又称“我徂惟求定”,所以楚庄王说《武》有“禁暴、戢兵”等七种大义,即所谓“武有七德”。又《荀子·儒效》篇说:“武王之诛纣也……反而定三革,偃五兵,合天下,立声乐,于是《武》、《象》兴而《韶》、《》废矣。”《吕氏春秋》又说:“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坶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大室,乃命周公作《大武》。”两家也都说《大武》之乐作于周初的武王克商之后。无论如何,周初有《大武》应是确定的。

    就笔者所知,较早注意到《左传》及《礼记》所载《大武》之乐与《诗经·周颂》篇章关系的,是朱熹《诗集传》。在《诗集传》卷十九《武》篇注解中,朱子说:“《春秋传》以此为《大武》之首章也。”同卷《赉》篇谓:“《春秋传》以此为《大武》之六章,则今之章次,盖已失其旧矣。”《桓》篇又谓:“《春秋传》以此为《大武》之三章,而《序》以为大封于庙之诗。”《武》、《桓》两诗都出现了“武王”一词,因此朱子又在《桓》篇中说:“篇内已有武王之谥,则其谓武时作者亦误矣。”②朱熹注意到了谥号的问题,是他的精审处,对确定《大武》的具体时间很有帮助。

    朱熹《诗集传》之后,明代何楷在其《诗经世本古义》中,开始照着《左传》和《礼记》之《大武》“六成”之乐的说法,向《周颂》按图索骥,以凑足“六成”之数。《大武》用诗问题变得纷纭了。何氏之后,讨论《大武》用诗的,计有魏源《诗古微》、龚橙《诗本谊》、王国维《周大武乐章考》③、孙作云《周初大武乐章考实》④、高亨《诗经今注》⑤、阴法鲁《诗经中的舞蹈形象》⑥、王玉哲《周代大武乐章的来源和章次问题》⑦和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⑧等九家。笔者未见的,又不知有几家。细按各家之说,没有一家不是方凿圆枘、盵格难通的。问题就出在没有把《大武》当作诗歌与乐舞相辅相成的整体看,低估了古人将歌唱、舞蹈与音乐三者合而为一的造艺能力。

    对各家之说一一评述将是琐碎的。实际将《左传》所言《武》、《赉》、《桓》之外的那些被诸家派入《大武》的篇章不合适的理由弄清楚,就可以证明各家的错误了。这些被派入的篇章共计有《时迈》、《酌》、《般》、《维清》、《昊天有成命》、《我将》等七诗。兹顺次证之。

    先看《时迈》一篇。《左传》中楚庄王明明说“作颂……又作武”。“颂”即《时迈》,而“武”则为《武》等三首诗。很明显,楚庄王是将《时迈》与《大武》之诗分开来讲的。居然有人将《时迈》也往《大武》中拉,如何让人信服《时迈》之诗另有用场,对此笔者另有专文证之。⑨

    《酌》有人将其定在第一章,有人定在第二章,也有人把它定在第五章,真可谓“居无定所”了。诗篇开头“於烁王师”一句,“於烁”为赞美词,“王师”可以解释为“文王之师”,也可解作“王道之师”,总之不离对周军的夸赞。第二句“遵养时晦”,笼统地说是“韬光养晦”的意思,《左传·宣公十二年》记随武子引此篇以明军谋,一则曰“观衅而进”,再则曰“见可而进”,三则曰“兼弱攻昧”,最可明示此语的含义。第三句“时纯熙矣”,意思是天下一片光明,颂扬周家克殷给天下带来光明。这些一般都无歧义,有问题的是接下来的“是用大介”一句。自孙作云将此诗定为《大武》首章后,不少人响应,如阴法鲁、王宗石等。这样的安排要说得通,“大介”两字中的“介”,就一定得重新解释;《毛传》是解释为“助”的。孙作云把这句翻译成“我们就要打仗了”。“介”字如何是“打仗”的意思呢?根据是《大雅·板》和《郑风·清人》中的“介”或“价”字,郑玄《毛诗笺》都训为“甲”,也就是甲胄的意思。周家的部队穿上了甲胄,“我们要打仗了 ”的意思自在其中了。可这样的解释是盵格的。前文说“时纯熙矣”,“天下一片光明了”,怎么忽然又来一个“是用大介”呢?“是用”即“所以用”,“天下光明了,所以要穿上甲胄准备打仗”,这像一句话吗?考“介”在《诗经》中的用法,固然有如《郑笺》所训为“甲”者,但像《小雅·小明》篇“神之听之,介尔景福”,《甫田》篇“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之“介”,都以训解为“祈求”一类的意思为妥。“是用大介”也不例外,它一定解释为祈求福赐,还是由下文“实维尔公允师”一句限定着的。“尔公”的“公”字,《毛传》诂训为“事”,故不少学者用通假的办法解释为“功”即功业;实际也可以照本字读,“公” 犹说“先公先王”。因为下文有一个“允师”的“师”跟着。诗句是说,所以有今天的胜利,是因为师法了你们先公先王。这很符合向祖灵献祭的口吻的。“我龙受之,禛禛王之造”两句是倒装。“龙”,林义光《诗经通解》据金文语例训释为“恭”,甚确。“王之造”的“造”,《毛传》训“为”,句意是说“造就王业的作为”。综上,《酌》是向先王献祭的诗篇,《毛传》说:“《酌》,告成《大武》也。”既然是“告成《大武》”,就不是《大武》内的篇章。

    第二首被误入《大武》的是《般》。诗篇首句“於皇时周”的“於皇”,犹言“皇皇”,“窩山乔岳”句之“窩”,《毛传》:“窩,山之窩小者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三十:“窩与乔对举,犹长与高对言耳。”此句承上句“陟其高山”,意为登上高山,见到的是众多的高峰与山峦。其意非亲登山者无以道。“允犹翕河”句之“允犹”二字,马瑞辰《通释》释“犹”为“若”,“若”即“顺”,“允若”即“允顺”;“翕”之义为“合”;“河”即黄河。此句是说,从高山望去,眼前的山脉皆顺着地势而合于大河。⑩“裒”为聚集的意思;“对”,马瑞辰认为即“对扬王休”之对,“对答”的意思,即对答上天之命;“时周之命”之“ 时”,即“是”。此句是说,将普天下的诸侯聚集在一起,对扬上天之命,实在是周家的天命。此诗关键之点在“陟其高山”一句,讲明了诗篇创作的具体背景,《毛序》解此篇为“巡狩而祀四岳河海之作”,是有其道理的。不过就“陟其高山”一句的“陟”字着眼,此诗倒很可能与封泰山有关。《史记·封禅书》:“周成王封泰山,禅社首,然后得封禅。”又言:“孔子论述六艺,传略言易姓而王,封泰山禅乎梁父者七十余王。”是此诗很可能作于成王时期。诗篇中“允犹翕河”一句,气象宏伟,正所谓“登泰山而小天下”。东汉马第伯《封禅仪记》记登泰山所见曰:“东山名曰日观……秦观者望见长安,吴观者望见会稽,周观者望见嵩山。黄河去泰山二百余里,于祠所见黄河如带,若在山址……”此文作于马第伯建武三十二年从汉光武东封泰山之际,其纵目所见,正与“允犹翕河”所云相类。

    诗义既说如上,我们再看诸家将其放入《大武》是如何的不通。何楷、魏源、高亨、阴法鲁、王玉哲定其为第四成,龚橙、杨向奎定其为第五,王国维定其为第六。《大武》的第四成,据《乐记》的描述为“四成而南国是疆”,第五成为“周、召分夹”,第六为“复缀以崇”或“以崇天子”。这些话都是对《大武》演出实况的说明,哪一点显示出“陟其高山”的痕迹了既然都是根据《礼记》的说明去考究《大武》,何以竟又置《礼记》的内容于不顾孙作云《考实》篇又将篇名的“般”训释为“班师”之“班”,定为第三成,说是表现周家班师的歌唱。这可真是越说越让人糊涂。《乐记》明明说“三成而南”,周家军队乘胜前进,如何又“班师”还朝?且班师又与“陟其高山”何干?

   《维清》一篇是被晚清的龚橙判为《大武》之四的。此诗并不难懂,从“维清缉熙”、“文王之典”两句可以判断,是祭祀文王的,也就是说,是祭典上的乐歌。因此龚氏将其判入《大武》是说不通的。《大武》之乐本来就是献给天地及祖宗神灵的舞乐,而它的主题则是再现周家克商的过程,两项限定都不大可能让祭祀祖宗的内容在歌舞中占太多的分量。《左传》记载的《武》中既有了“允文文王”的歌唱,再来一个对文王的祭祀,太有点叠床架屋了,同时与《乐记》和《左传》的记述也对不上茬口。

   《昊天有成命》被王国维定为《大武》之首,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诗篇有“二后受之”与“成王不敢康”两句,“二后”与“成王”并提,“成王”指周成王确定不移。更能说明问题的是《国语·周语下》载叔向论此诗曰:“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能定武烈者也。”“成王”与“文昭”、“武烈”相对,“成王” 所指,再明确不过了。王国维当然看过《国语》的材料,他这样说,有他的理由,就是诗篇中“夙夜基命密宥”一句出现的“夙夜”二字。《礼记·祭统》说“舞莫重于武宿夜”,王氏于是先将“夙”字通假为“宿”,然后一口咬定:“若武宿夜而在今《周颂》中,则舍此篇莫属矣。”这实在是武断之论,诗中有“夙夜”二字,就一定是“武宿夜”?《我将》篇里也有“我其夙夜”语,它也是“舞宿夜”吗?再者“舞莫重于”几个字中的“舞”,就一定指《大武》之舞?两头都没落稳就定案,不太有点“屈打成招”了?

   《我将》被派在《大武》之首,也是不管诗篇内容的做法。诗言“我将我享,维牛维羊。维天其右之,仪型文王之典”,很明显与《维清》一样,是祭祀周文王的篇章。诗一则曰“日靖四方”,再则曰“于时保之”,明显是周人得天下以后的口吻。《乐记》中说得明白,《大武》之诗始是充满着踌躇戒惧之情的,而《我将》的内容,与之相去简直不可以道里计。高亨先生在他的《诗经今注》里居然把它认定为《大武》首章,也许有他的考虑。古人出师,先要告庙;周武王要伐商纣,当然得向文王之灵告祭。但告庙是常礼,而《大武》乐章是表现周家克殷胜利的重大事件,在表现内容上不能不有所选择,有所限制。周武兴师之前就是百分之百地向文王庙献过祭,也不能确定《大武》中就一定有祭祀文王的内容。全然不顾现有的记载,又没有可靠的新证据,只凭感觉、想像各说各的,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大武》乐章的还原

    在后世的舞台上,歌唱、舞蹈与音乐三者合一的表演艺术是很常见的。每一段落中是否一定有歌唱,那得看表现内容是否需要。这样一条简单的艺术法则,不会只有后来的艺术家才懂得。《大武》乐章乐有六成,用诗不一定六首,这也是由艺术表现需要决定的。不少论者总是照着《礼记·乐记》对《大武》乐有“六成”的描述去寻觅“六成”之诗,可是人们细看过那段文章的义理吗?孔子说:“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这几句话,不仅是对《大武》表演次第的表述,同时也是对《大武》结构及其中心含义的揭陈。也就是说,《大武》乐虽有六成,所表现的内容却可以归结为三项:武王之事,太公之志和周、召之治。《礼记·郊特牲》:“升歌,发德也。”《乐记》:“升歌《清庙》,示德也。”这都是在强调歌唱在舞乐中起着舞蹈、鼓乐不能完成的表现任务,歌唱宣示的是歌舞中的意义层面的含义。《大雅·大明》写道:“维师尚父,时维鹰扬。”“鹰扬”即“发扬蹈厉”。作为周军的主将,姜尚代表的是武王军队的威武。既然《大武》之乐有太公“蹈厉”的内容,通过舞蹈动作的设计,太公的“鹰扬”是可以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表现这样的内容,不一定非要歌唱不可。后世的舞蹈、戏剧,例子很多。这样,“六成”之乐中,“再成灭商”等方面的内容,由猛厉的舞蹈和必要的鼓乐伴奏就可以清楚地予以表现,这正属于 “太公之志”部分,也是属于《大武》中的“武戏”部分,有节奏的呼喊可能是有的,但歌唱就难。“太公之志”不需要歌唱,但“武王之事”和“周召之治”就不同,单靠舞蹈、音乐明白无误地表达就有困难,歌以“发德”必不可少。作为宣示周家胜利意义的歌舞,《大武》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对事件的再现上,它必须声明这胜利本身所具有的普遍意义。没有歌唱,这部分意义的表达就会大成问题。《左传》中楚庄王“武之七德”的概括,也正是由对舞乐中诗篇的举证来表明。这便是“ 歌”以“发德”的作用。再从表现上说,演唱于某一“成“的诗篇,不一定只是“发”该“成”之德,既然歌唱是对意义的宣明,就应当用到点子上。再从演出上说,“发扬蹈厉”的“武打”时,歌唱也是很困难的,即在今天的戏剧艺术中也不例外。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如果将《左传》所言《武》、《赉》、《桓》三诗,与《礼记》所述《大武》演奏场次结合起来,是否可以还原出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

   《左传》说《大武》首章诗歌是《武》。诗曰:

    於,皇武王!无竞维烈。允文文王!克开厥后。嗣武受之,胜殷遏刘。耆定尔功。

    篇中“无竞维烈”句大意为“无上的功烈”,系指克商而言。“允文文王”中第一个“文”字指文德,“允”即“实在”的意思。“嗣武”句接前一句“克开”两字,言武王承继了文王的志业。前后两句是说,文、武两代人前仆后继,终于大功告成。“刘”是“残杀”,指殷纣;“耆”是“终于”的意思。

    从《礼记》记载看,《大武》的首章是“始而北出”,并且演出速度较慢,与“再成灭商”适成鲜明对比。要注意的是,孔子在说《大武》的结构时“总干而山立” 一语,“山立”就是正面而立,“山”之一字,表现武王的威重。而且,这个“总干而山立”应是第一成结束时的造型,象征周家联盟的结成与团结。笔者以为,舞乐“山立”造型完成的时候,恰是《武》“於,皇武王!”歌声响起的时候。歌声赞武王,又赞文王,继而再回到对武王的颂扬,曲折跌荡,中心不乱,实际是一阕大型歌舞的序曲。

    再看《赉》的演唱情况。据《乐记》,“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灭商”的第二成,是“发扬蹈厉”,上文说过,不须用诗。第三成则不同。据《左传》三成之诗有“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正见于《赉》。其辞曰:

    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於,绎思!

    诗中“应”是“承受”的意思,“绎”即“继续”,“思”是语词。不难看出,此篇紧接着前一篇即《武》篇而来。前一篇说“嗣武受之”,言武王承的是文王基业,此诗上来就说“我应受之”,其义连贯如此,绝非偶然。同时《赉》也正是“武王之事”的表达。《礼记·祭义》:“天子……冕而总干”,郑玄:“冕而总干,亲在舞位。”如此,诗篇当是舞乐中的武王或武王的扮演者所唱的歌。这可以为《乐记》记载证明。《乐记》谓:“夹振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郑注:“夹振者,王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为节也。驷当为四,声之误也。《武》舞,战象也,每奏四伐,一击一刺为一伐;《商誓》曰:‘今日之事,不过四伐五伐。’”据此,“三成而南”与“二成”的“发扬蹈厉”不同,它不是群体的舞蹈,而是周王和大将的独舞和歌唱。此时表现周家大军正乘胜前进,打击商朝残余势力,而武王或他的扮演者上台,高歌《赉》之篇章,正是向前进的大军发布将战争进行到底的命令,同时也是在向天下人宣示,周家的进军,只是为求天下的和平。这正是诗篇所表达的“武王之事”。

    据《乐记》,《大武》是“四成而分,五成而南国是疆”。这两成没有歌唱。据《左传》,《桓》是《大武》第六成所歌之诗。其辞曰:

    绥万邦,娄丰年,天命匪解。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皇以间之!

    “绥”即“安定”;“娄”,《左传》引作“屡”,即“屡次”;“丰年”,《老子》说“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然而《左传·僖公十年》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在诗人这正是上天保佑有周的祥瑞。“匪解”之“解”就是“懈”,指上天眷顾周家并不松懈。也就是说,诗人认为获得丰年是上天眷顾的表征。“ 保有厥士”的“士”字,应作“土”,两者字形接近故易误,这一点前人已多言之。诗篇是在以屡获丰年为上天眷顾周家的休瑞,进而赞颂武王打下的江山永固。而歌声涌起的时候,舞蹈应进行到“六成复缀”的时候,此时按《乐记》的说法是“舞乱皆坐”,洋洋的“屡丰年”之声升起,舞乐达到高潮并结束。《乐记》说这一成表现“周、召之治”,是从“四成而分,五成而南国是疆”的说法发展来的。

    我们按《大武》用诗三首的思路,把《大武》的演出次第复原了一下。虽然只有《武》、《赉》、《桓》三诗,但《大武》已经构成一个完整而有机的艺术整体了。首章的序曲,中间的独唱和结尾时的合唱,三者可谓一脉相承,互相呼应,多一个不行少一个也不行。首先是中心突出,舞乐是歌颂武王克商的,所以始终以武王为主。开始一章武王、文王并提,先武王而后文王;继之是第三成的歌唱,以武王的口吻唱,上来就是“文王既勤止”,与首章的“允文”两句紧密呼应。“舞乱”之时的歌唱又盛赞武王的“克定厥家”,内容的分布,多一分则长,少一分则短。其次是意义明确。说《大武》盛赞武王克商,盛赞这一重大事件中的什么呢?是周家的膺受天命。因何而能膺受天命?是杀伐暴力吗?舞蹈的部分的确表现了这方面的内容,但在舞乐的歌唱中,却努力在将周师的武力“发德”为祈求天下的安定。最后的歌唱,则是以上天的屡降丰年为休应,高歌周家已经获得了上天的眷顾。其内容的表现是畅达贯通的,如果加上前人各说的任何一篇,都会显得臃肿,破坏歌舞的整体性,从而与乐章“天命匪解”的主题相龃龉。

    《大武》制作演出的时间地点

    《左传》及《荀子》、《吕氏春秋》等文献,都把《大武》的创制与武王克商连在一起说。如《左传》谓“武王克商,作《颂》……又作《武》”,《荀子》谓“武王之诛纣也……反而定三革……于是武象兴而韶、废矣”,《吕氏春秋》谓“武王即位,以六师伐纣……归乃荐俘馘于京大室,乃命周公作《大武》”。是诸家记载都认为《大武》之乐作于武王克商之后,是周武王活着时候的制作。可是,当我们将《大武》乐舞按照《左传》和《礼记》提供的线索还原后,发现上述说法并不妥当。《大武》乐章所用诗篇内容显示,当是作于克殷后周王朝政权趋于稳定的时候,而非武王在位时期。武王在位时间很短,只有三四年的时间。从《逸周书·度邑解》和《史记·周本纪》里武王登高望商邑后忧心忡忡以至“自夜不寐”的情况看,那时节是商纣虽灭,商遗犹众,如何消除这潜在的危险,尚未获得实际的解决。这时候就有《大武》的高唱“天命匪解”、“皇以间之”,恐怕不是周武王所能有的心情。

    更大的问题是,舞乐诗篇中数次出现的“武王”这一称号。朱熹《诗集传》认定此一称号为武王的谥号而怀疑《左传》的说法:如果《大武》像《左传》、《荀子》等说的是作于武王时期,那就不会出现武王的谥号。近代王国维提出:“周初诸王若文、武、成、康、昭、穆皆号而非谥……谥法之作,其在宗周共、懿诸王以后。 ”郭沫若《谥法之起源》又极力证成王说,因此生号之说数十年间被奉为不刊之论。但是,随着更多器物的发现和研究,王国维等人的说法逐渐引起怀疑。屈万里《谥法滥觞于殷代论》、黄奇逸《甲金文中王号生称与谥法问题的研究》、彭裕商《谥法探源》等,都认为生称王号的说法并不符合实际,谥法的起源甚至要早到晚商时期。通观《大武》的内容,它的创作年代,也以定在武王去世以后为宜。舞乐歌唱的中心是赞美武王的,又是在天地神灵面前唱的;武王对着天地祖先盛赞自己,这太唐突了,古人恐怕不会如此。又,可以确信为《大武》诗篇《桓》的“娄(屡)丰年”之句明示的时间,也是作于武王生前的反证。那么,《大武》应当作于何时呢?应当在成王时期,具体说是在周公平定了“三监”之乱以后。《尚书大传·洛诰》说:“周公摄政,七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治礼作乐,七年致政。”《礼记·明堂位》也说:“……周公相武王以伐纣。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七年致政于成王。”两种记载都说周公摄政的第六年个年头“制礼作乐”。《尚书大传》对此还有更详细的描述:“周公将作礼乐,优游之三年,不能作。君子耻其言而不见从,耻其行而不见随。将大作,恐天下莫我知也;将小作,恐不能扬父祖功业德泽;然后营洛以观天下之心。于是四方诸侯率其群党,各攻位于其庭。周公曰:‘示之以力役且犹至,况导之以礼乐乎!’然后敢作乐。”这段话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制礼作乐与在东周雒邑大会诸侯有关。联系《逸周书·度邑解》里记载的武王心事,这是极有可能的。“定天保,依天室”,就是在成周雒邑这个夏禹获得天命的神圣之地,以上天的名义大合诸侯,安集天下,犹如当年夏禹的涂山之会,又如商汤灭桀后的“复薄(亳)”。诸侯大会同古称“殷礼”,而《尚书·洛诰》记周公语曰:“王肇称殷礼,咸秩无文(紊)。” 此时《洛诰》显示正值“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这就是说,周公摄政六年时始“制礼作乐”,至七年正式用之于大会诸侯的“殷礼”。殷礼的举行,标志着周家建立的政权得到天下人的拥护,也就是周家最终膺承了天命,武王的遗愿最终得到落实,周公于此时正式还政于周成王。周人何以非要先到东都举行庆祝胜利、告祭上天的大典呢?李学勤先生说:“周人甚至把成周之地为天下大地之中心的观念,融汇到他们的宇宙观中去了。《周礼·大司徒》记载有用仪器土圭测量日影以确定天下之中的办法……这样的地点就在古代的阳城,今登封告成镇……”又说:“洛阳附近一带为天下之中的观念起源很古。阳城据文献载是夏禹的都邑,而周武王设计后来成周的位置,恰恰由于那里是夏人的居地。”武王既然是根据“天下之中”的观念作出建设东都的规划,那么,天下大定后,马上就到雒邑告祭天地,就是极其自然的了。《大武》乐章,不正是以“发扬”周家获得天命眷顾为大旨吗?

   《大武》演出于东都这一点,又可以得到文献的佐证。《尚书·召诰》、《洛诰》两篇周初重要文献都与东都建造、周公反政成王一事有密切关系。《召诰》称成王在东都的主政是“王来绍上帝,自服于中土”,建造成周大邑的功用是“其自时(是)配皇天,皆祀上下,其自时中(治),王厥有成命治民”。其意是说,成王在成周这里好好敬奉皇天上帝,才是他(或周家)治理天下万民的先决条件。《召诰》载周公为成王的祭天献了币,同时成王更诚恳地请求周公保佑他在新都“奉答天命,和恒(即和悦)四方民”。在暴力消灭了殷商政权之后,敬奉上帝,以宗教的形式向天下人显示自己获得了天命,是抓住天下人心的要害。此处有王朝生死存亡的大关键,是西周肇造时武王、周公手中紧握着的政治纲维,更是我们理解此时期一系列重大精神活动的线索。由此出发,我们再回头看一看那表现着周家胜利的《大武》乐章,它的“我徂维求定”的明确宣示,它的“天命匪解”、“时周之命”的畅扬和“皇以间之”的自信,都让我们作这样的推想:《大武》乐章就作于《礼记·明堂位》所说的“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之际。幸运的是,新出土文献也提供了宝贵的证据。1963年出土于陕西的《何尊》铭文曰:“隹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禀瞨王礼福自天……王……曰:‘……隹瞨王既克大邑商,则延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治)民。’”“礼福自天”的“天”就是大室或太室,也就是《尚书大传》所谓的“明堂”。这正与《逸周书·度邑解》记武王在夏禹的故宇“定天室,依天保”的设计相应。果真是“迁宅成周”,那一定得在成周落成后不久的某一年某一日举行过“礼福自天”的大典。此时演奏表现周家膺承天命的《大武》乐章,确实是十分必要的。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744—746页。

②朱熹:《诗集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32—236页。

③王国维:《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第104—107、109、895页。

④孙作云:《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中华书局,1966年,第239—272页。

⑤高亨:《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480—481页。

⑥阴法鲁:《诗经中的舞蹈形》,《舞蹈论丛》1982年第4期。

⑦王玉哲:《中华远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01页。

⑧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42—363页。

⑨拙作《诗·时篇创作时地考》提出,《时迈》篇的创作演唱,是在武王灭商之际,在后来的成周之地首次祭祀上天时使用的。拙文发表于《河北学刊》2002年2期。

⑩此处从王宗石《诗经分类诠释》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933页。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第 633页。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1600、1488页。郭沫若:《金文丛考》,日本株式会社开明堂印本。屈万里:《谥法滥觞于商代论》,历史语言所集刊,第13本。黄奇逸:《甲金文中王号生称与谥法问题的研究》,《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1期。彭裕商:《谥法探源》,《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1期。《逸周书·殷祝解》:“汤放桀而复薄,三千诸侯大会。”《周礼·大宗伯》:“以宾礼亲邦国,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李学勤:《失落的文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77年,第114—115页。铭文“迁宅”之“迁”,有学者解释为“营造”之“营”,此处从唐兰、杨向奎等先生之说。另外,一些金文难字,为方便排版,也据学者隶定改为今体字。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第73—74页。



责任编辑:晴川

《中州学刊》2003年 第5期(总第1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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