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不玩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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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室找村不是人胡明园轻伤 |
给每一个城市人一个微博,他们把市长撂下了。那么拿什么来给我们农民去撂倒村官?
(以下图文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叫 胡光茂,男,现51岁,住湖北省枣阳市环城办事处齐集村五组。
2012年10月30日,因老母亲的去逝为儿子到村书记余水安那写证明信申请丧事抚恤金,遭其毒打。12月06日在病床上吩咐儿子撰写此文。
以下是在湖北枣阳市公安局录的口供原文:
2012年10月30日下午约3点钟的时候,我到村办公室找村书记余水安给我儿子胡明园写证明信。
在村办公室找到余水安后,余水安说“我选村主任时你们胡坡的没有给我投一票,我还不是坐上村主任的宝座了,就不给你写证明信”。
我说:“余书记,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给你投票你就不给我写证明信,你这是公报私仇。选谁不选谁,是我当村民的权利。”为此事我和余水安发生口角。
余水安喊来会计齐平怀对我拳打脚踢。我说:“你们人多我不还手。”
书记余水安说:“打电话,叫红阳过来打死他!你别走,你走了就不是人,今天非打死你!”
会计齐平怀就给书记的儿子余红阳打了个电话,大约十分钟后余红阳开了一辆白色的小车过来,到了二话不说就对我下死手,当时被打倒在地将近昏迷,他仍然拳打脚踢。
事情至始至终我没还过手。事后我打了110报警,全身剧痛,已不能站立,儿子赶来并拨打120喊来救护车把我送到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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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后,我本人被法医鉴定为轻伤,村书记 余水安不仅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其儿子余红阳一人顶下所有罪行,而且枣阳公安局竟将其儿子余红阳拘留四日便放了。根据国家法律明文轻伤量刑标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至今 我不但未得到任何赔偿,而且中途其家庭也没有一人过来看望。
(以下图文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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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打断三根肋骨导致胸腔积液,脸部颚骨骨折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可能导致终生残疾。回想起之前他想拿钱堵住我的嘴遭拒,再看到现在余水安不仅没被免职,就连他顶罪的儿子也只是关四天就放了,不禁鼻酸。
现在就连聘请的律师也表示无力回天,我的家庭也没有资金这样继续耗下去,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再和书记余水安斗下去。
如果农民也会玩微博,是不是所有的村官都不敢再说:你不服气来告老子啊!
如果农民也会玩微博,是不是会提前完成我们所期待的公平与公正。
(感谢顶贴的所有朋友,如果有相关朋友的帮助可以联系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