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对我市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加大治理力度的建议

(2011-03-29 21:37:58)
标签:

西西里

民办教育

培训机构

教育培训

教育行政

杂谈

分类: 参政议政

关于对我市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加大治理力度的建议

民建瑞安市基层委员会

近年来,国家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出台了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开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这种大环境下,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始涉足民办教育行业,涵盖了幼教、中小学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及文化补习等多个领域。

一方面,社会力量办学具有鲜明的灵活性、多样性、覆盖面大等特点,满足了各个不同社会阶层的需求,使教育的某些特殊需求得到满足。据我市教育部门统计,全市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99家。

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手段乏力,以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缺位、行业标准与诚信教育空白、相对投入少而获利丰厚等因素影响,在社会力量办学领域内鱼龙混杂,素质良莠不齐,特别是无证办学、培训现象大量存在,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去年7月份,《瑞安日报》在重点版面连续刊登了“新西西里培训教育连锁”涉嫌无证无照从事教育培训行为的相关系列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据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现共有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58家。可以说,这些社会力量无证办学、培训机构的存在严重降低了政府职能部门的为民形象与履职水平,侵害了合法办学培训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益,更埋下了财产与生命安全的隐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调查分析,我市的无证民办教育机构存在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严重扰乱教育秩序。因未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该类培训机构无法证明其具有正规的教育培训资质,也无法处于正常的监管视野之下。这样,就会使在此处接受教育培训的孩子及其家长,无法享受正规有序的教育资源。同时,也对我市正常的教育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二是具有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因缺乏消防设施和必要的逃生工具,该类机构学习点内都具有非常严重的事故隐患,对在此处接受培训的学生的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三是存在雇佣童工、拖欠工资现象。据调查,该类学习点存在雇佣童工和拖欠工资的情况,对我市人才市场秩序造成影响。

    四是监管部门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教育、工商等部门对无证教育培训机构都具有监管职责,但教育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由于缺乏强制执法手段,放松了对此类机构的监管;而工商部门作为取缔无证无照的主管部门,认为应该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分工,否则,单独依靠工商部门一家取缔大量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也不现实,所以对此类机构也是任其存在。

二、对策和建议

1、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民办教育培训行为,建议由政府牵头并综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对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登记注册、教学行为与教学质量、处理纠纷投诉、发放学历证明实施行业管理,并依法定职责牵头对无证教育培训行为实施查处取缔职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公安、卫生、药监等职能部门则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分工,在培训资质、广告宣传和商标注册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治安消防、卫生及食品安全等领域依法开展监督管理。

2、堵疏结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全方位监管。在坚持“整改一批、规范一批,许可一批”方针的前提下,要加大力度打击取缔一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无法规范达标的无证教育培训机构,震慑违法分子。同时要制订出台针对无证无照教育培训机构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细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对组织协调、查处取缔、师资鉴别、劳动用工、善后处置等进行明确,以便更好地规范我市教育培训机构。

3、广泛宣传,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目前,部分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往往盲目听信虚假宣传,对培训机构缺乏鉴别。因此,建议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曝光非法教育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符合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让社会大众了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资质与办学水平。同时,鼓励民众在遇有纠纷或发现无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或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