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果之五戒公案-不杀生戒
(2010-12-29 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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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我杀了爱犬
甲:“我的爱犬活了十多年,老病衰弱,连大小便都排不出来,腹涨如鼓,心疼它受痛苦的折磨,却又束手无策,只好自己动手打针,结束了它的生命几。年来,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无法原谅自己。我这样做,是不是犯了杀戒?“
乙:“当时为何不送到兽医那儿诊疗?”
甲:“我自己就是兽医师。”
乙:“既然如此,你是真的束手无策了,那么你的动机是『希望解除它的痛苦』的慈心,而不是『怕麻烦而欲置之死地』的瞋心虽然你亲手执行注射。也造成了爱犬的死亡,但你没有瞋恨,残害的动机,所以似未违破杀戒。动机,过程和结果都具备了,才算破戒。“
丙:“那何不让它自然死亡!”
乙:“。。无奈的方法就是如此但是甲是兽医,他认为安乐死比眼睁睁地看着它饱受折磨而死要来的容易些”
丙:“依律典记载有人受酷刑,断臂,断足,割耳,仍不得助其死亡。”
乙:“人的潜能远高于动物,痛苦有时反而激发其潜能去体悟真理,动物则不能律典中对于动物指的是。”故意杀害“,甲的主要动机是要解除它的痛苦,其次才认为『安乐死是解除痛苦的唯一方法。』是否破戒,当再请教。某甲如果于心不安,当可向持戒清净(或严谨)者忏悔即可,因为不杀的重点是『不杀人』,尤其是贤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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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请问尊者ü班智达,如是案例是否破戒?”
尊:“!动机,手段,结果三者具足,破戒矣”
乙:“谨遵教导谢谢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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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那我当时应该如何起心动念才对?”
乙:“。如果真的不忍心,似可设法定时施打止痛剂,来帮助它减轻痛苦”
1002安乐死
甲:“。?多年前母亲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某法师为她取下氧气罩,结束了她的生命多年来内心一直无法释怀 - 当时,家属默许这么做,这到底是对还是错”
乙:“安乐死的定义迄今争论不已,除非病人在清醒时坚决表示,或当事人在预立遗嘱中事先声明:在病危临终,血压骤降,心跳停止时,在失去意识或有可能成为植物人时,拒绝使用人工机器(例如:电击,注射强心剂,使用维生系统...等)勉强急救,否则实在让家属难以做成决定像这样由当事人本身要求顺其自然的死亡,或许是避免这个难题的。方法之一吧!“
丙:“可是预立遗嘱或坚决拒绝临终抢救,这算不算是另一种自杀的行为呢?”
乙:“佛陀的时代里,虽然没有这么复杂的人工急救设备,但从经律论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许多生重病或临终的比丘,居士乃至他们的看护者都不忙着延医,急救,而是坦然无惧地面对病危,渴望再见他们的尊师一面。圣弟子所重视的是临终说法所获得的心意提升,而不是医药急救所带来的身命延长。因此,临终选择自然死亡或人工急救都属于基本的人权,不同于自杀。“
丙:“虽然安乐死有时是不忍病人再受折磨,有时是否也出于自己不愿再受身,心痛苦的折磨呢例如家属在时间,体力,心力,财力...上所带来的困窘。 “
乙:。“这个问题很复杂,虽然有些植物人在病发多年后,竟然还能恢复知觉然而家属基于时间,资源,信仰...所做的种种考量和决定,只要谨慎地不去涉及安乐死等刻意杀人的动机和行为,即使有点不近人情,还是可以不违反戒律的。即使是医师,也要基于个人的专业知识而确实弄清楚病人是否已经回天乏术了?进而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减缓其痛苦。宗教师则更应该依照戒律来提供病人和家属道义上的协助。但两者都没有权力加速其死亡的时间,否则就可能涉及谋杀。就此公案而言,曾经赴缅参学的法师。 Santagavesaka认为那位拔掉氧气罩的法师,事实上,已经破了杀人重戒。“
甲:“可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 家属默许究竟有没有错呢算不算是教唆杀人呢?”
丙:“。。我认为这不是『安乐死』,只是『不救生』而已不救生只是一种消极的行为,安乐死则是一种积极的行动,才有可能涉及谋杀”
乙:“是的,谢谢你的提醒,『不救生』有别于『安乐死』但是一样是放弃救治的动作,对于病危临终(生命迹象微弱)的植物人,和对于生命状态稳定(呼吸,血压。 。,脉搏等生命迹象稳定),而只是提供氧气助其呼吸,或提供流质食物维系其生命的植物人则有不同前者似可称之为『不救死』 - 不再设法延长他的自然死亡时间;后者似可称之为『不救生』 - 。?不再设法延长他的可能生命状态不知当年『拔掉氧气罩』的动作是在何种状态下进行“
甲:“既然拔掉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当然是属于『病危临终』了。”
乙:“。。如果是属于『不救死』的状况之下,那么家属默许就没有什么过错可言了倒是『不救生』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视个案再深入辨别”
丙:“那既非安乐死,拔掉氧气罩的法师也就没什么破戒可言了?”
乙:“让我们在『临终急救』的公案里再来讨论吧!”
1003斩青蛙头
甲:“上解剖课的时候,老师要我们斩青蛙头以观察它的神经反射动作这是不是犯了杀戒。?”
乙:“你杀它的动机是为了什么?”
甲:“为了学习神经传导的知识。”
。乙:“为了学习而杀,至少不是起于瞋恨,不是为了凌虐,不是无故而杀虽然是小杀业,能免则免,或者少杀例如:用现成的记录片或模型来学习。或一组共用1只取代每人1只。“
甲:“内心如果不安,怎么办?”
乙:“不杀,主要是不要杀害世间的贤圣之人,不要杀害父,母,老师,家人,眷属,亲属...乃至恶人,敌人,残疾之人等等;重点在人,尤其是有德,有恩之人,他们泽被世人,绝不能予以杀害。即使恶人也有改恶向善,出凡入圣的潜能,因此不能杀人最为重要。其次不猎杀濒临灭种的动物,例如老虎,犀牛...等乃至于飞鸟伯劳,游鱼樱花钩吻鲑...等保育类的禽畜,它们关系到物种的生态平衡,应该予以注意。其次是关系到食物链的赶尽杀绝,必然带来灾祸,例如中国大陆曾经发动全民杀鸟,结果酿成蝗灾。又如滴滴涕的滥用带来物种与大地的祸害...凡此种种都是大屠杀,必然也会祸及人类。相较之下,杀青蛙只需要向持戒清净(或严谨)者发露告白『我为了解剖课的需要而杀了一只青蛙,但我非无故而杀,非凌虐而杀,非瞋恨而杀。为了爱惜不杀的戒律,我乃发露告白,愿我日后能避免不必要的杀害。』
1004鱼,肉
甲:“我吃鱼,肉,我破了不杀生戒吗?”
乙:“是你杀的吗?”
甲:“不是”
乙:“是你叫人杀的吗?”
甲:“我没有,我买现成的。”
乙:“那谈不上破戒。”
1005醉虾
甲:“!今天在餐厅宴客时,我选了一道醉虾,很鲜美我破了戒吗?”
乙:“很鲜美是什么意思?”
甲:“厨师就在桌上点酒精,把活醉虾放下去,活蹦乱跳的,一下子就熟了。”
乙:“那你犯了戒了!”
甲:“是厨师杀的,又不是我杀的。”
乙:“你叫他杀的。”
甲:“那以后我不点这道菜了但是别人点,我吃它总可以吧。”!
乙:“!见其死不忍食其肉嘛在家戒虽然没有要求得这么清净,但是为了不随喜杀业在眼前发生,还是不动这道菜吧”
1006乌骨鸡
甲:。“老婆特别为我到市埸去挑了一只又肥又壮的乌骨鸡,请菜贩宰了,要给我补一补我是吃不吃呢这会不会破戒呢?? “
乙:“老婆叫杀,菜贩宰杀,他们都已破戒了。”
甲:“那为我而杀,我能吃吗?”
乙:“在家戒并没有要求得那么清净,但是为了不随喜『为我而杀』,还是送给别人吃吧!”
甲:“那我老婆不是很伤心吗?”
乙:“!。让她伤心总比让你污戒好吧请她下次到市埸去买现成的肉品吧不要指定,不要现宰”
1007回虫
甲“:『我是老师,要学童吃蛔虫药,这算不算杀生』?
乙:“是杀虫药还是驱虫药?”
甲:“应该是驱虫药吧!”
乙:“那还有什么好忧虑?”
1008自杀
甲:“自杀的人于佛法中是不是有罪?”
乙:“除阿罗汉外,均涉及不杀生(人)戒。”
甲:“为什么阿罗汉无罪?”
乙:“阿罗汉不受后有,死后不会再生。
1009放山鸡
甲:“有一次到山上朋友家去玩,看到满园的放山鸡,午餐时就有一道油嫩嫩的白斩葱油鸡,虽然朋友并未提起那是为我们而杀的,但是一想也知道。所以我就不夹那一道菜。“
乙:“。五戒中并未要求得那么严格一旦怀疑『为我而杀』就不接受,当然是更严谨而清净了。”
1010蛤蜊豆腐汤
甲:“我的小孩最喜欢吃蛤蜊豆腐汤每次去,店家早已备妥一杯一杯的生料,当场现煮,我怀疑那是活的,又是看到为我们而下锅,怎么办。 ?“
乙:“问清楚杯中的生料是不是活的?”
甲:“不好意思问呢?”
乙:“那就不要吃嘛!”
甲:“可是孩子们又喜欢吃豆腐和喝汤,怎么办?”
乙:“请厨师先把蛤蜊给挑掉再下锅。”
甲:“那下次我会了谢谢。!”
1011马桶里的蚂蚁
甲:“我家在竹林边,蚊子很多,我们都不予杀害,我儿子持守不杀生戒更是仔细最近发现厕所里的卫生纸耗量很多,原来每次如厕前他都要先用湿。的卫生纸,把马桶壁上的蚂蚁仔细捞起,唯恐伤了它们。他姊姊就比较大而化之,常常把蚂蚁冲掉了,弟弟就指责她是故意的,姊弟俩经常为此争吵不休,怎么办?“
乙:“弟弟的细心谨慎当然值得肯定,但是重要的是为什么马桶里常有蚂蚁是居家环境还是清洁习惯的关系或是家人有人得了糖尿病而不自知应该设法把要因找出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把问题解决掉,才不会花太多时间重复地处理这些琐碎的事。慈悲也要有智慧才行啊!您儿子功课那么好又那么细心,请他跟家人一起来把要因和对策找出来,自然就方便多了。“
1012踩死小动物
甲:“经行的时候踩死了小动物,这算不算破戒?”
乙:“你是故意的吗?”
甲:“不,我是不小心的。”
乙:“那就不算破戒。”
丙:“不是踩死了就算破戒吗?”
乙:“并非如此,还要看动机和过程。”
丙:“那我开车压死小动物也不算破戒了?”
乙:“那要看当时的情况。”
丙:“比如说马路上横着一排蚂蚁,我把它们压过去了。”
乙:“是来不及煞车回避,还是不耐烦下车清理?”
丙:“结果不是都一样吗反正都把它们压死了?”。
乙:“。很不一样,前者有轮下留蚁的动机,后者存心践踏”
丙:“那高速公路上怎么煞车岂不造成连环追撞?”
乙:“高速行驶怎么看得到蚂蚁呢?”
丙:“没看到就无罪吗?”
乙:“没看到就不是故意。”
丙:“那高速公路上突然窜出小猫,小狗呢要紧急煞车吗?”
乙:“应以人的安全先做第一考量。”
甲:“下次经行时我该怎么做?”
乙:“应先观察并清理步道。”
甲:“谢了!”
1013打蚊子
甲:“假如我不怀瞋心地打死蚊子,我破戒了吗?”
乙:“什么叫做不怀瞋心地打死呢?”
甲:“就是随手一拍就把蚊子打死了,并不觉得内心有瞋恨。”
乙:“有些习惯性的瞋心,已经成为个性的一部份了,很微细并非当事人所能觉查,必须咨询善友才能知错。”
甲:“请说无妨。”
乙:“那是不查瞋心,不是不怀瞋心。”
甲:“那我该怎么处理蚊子。”
乙:“。注意环境卫生,养成随手关纱门的习惯,在门口外点蚊香或种除虫菊等植物,驱走它们总之,要从源流防治它们,才不会疲于蚊害。”
甲:“还是有少数跑进来了,怎么办?”
乙:“以快速空心拳抓出,以灯光诱出,以超音波驱出。”
甲:“太累了吧有没有简单一点的方法!”。
乙:“在你自己身上涂抹香茅油,樟脑油或喷上防蚊液,或挂起蚊帐...”
甲:“太烦了吧!”
乙:“持戒当然需要耐烦才行否则随心所欲就不叫持戒了。。”
1014年有虫水
甲:“根据戒律不能喝有虫的水请问什么水没有虫。?”
乙:“。合格的自来水,矿泉水,开水,过滤水...都没有虫”
甲:“别傻了即使合格的饮水还是容许一定的生菌数存在的,更何况还有其他微生物!”。
乙:“细菌等微生物是生物却不是虫,就生物分类而言细菌,微生物是植物,不是动物,不是『有情』虫是动物是有情。。”
甲:“你太龟毛了吧!”
乙:“龟毛是什么意思?”
甲:“。?!就是太仔细,太讲究繁文缛节了这一来谁敢持戒吓都吓跑了”
乙:“持戒是做人的本分,不是您吓跑了就可以不持戒的在家戒也没有说得那么精密,在家人大都没有天眼,怎么会看得到水中有小虫,如果是肉眼。看得到的,相信他也不敢喝了,你说是吗?“
1015小小戒可以舍
甲:“佛陀不是说小小戒可以舍吗持戒不要扯得太琐碎了?”
乙:“什么是小小戒呢?”
甲:“就像踩死蚂蚁,拍打蚊子,喝到有虫的水...等。”
乙:“谁说这些是小小戒。”
甲:“某法师说的。”
乙:“当年阿难尊者没问清楚哪些是小小戒,佛陀也未予说明,不知某法师是根据什么说的?”
甲:“我不知道。”
乙:“那你要相信大迦叶尊者等五百阿罗汉的共识所做成的结论,还是要相信某法师的自由心证?”
甲:“尊者们的结论是什么?”
乙:“是世尊已制的戒律一律遵守,未制的不再新制。”
甲:“那不是太琐碎了吗?”
乙:“。??那是你主观的论断身为三宝弟子,你自己的看法比较重要呢还是凝聚五百圣者的智慧所做成的结论比较重要呢”
甲:“那该怎么看待小小戒可以舍?”
乙:“记住小小戒可以忏悔,不就好了吗?”
甲:“对喔我怎么没想到!?”
1016检验鸡瘟
甲:“。我是某饲料公司的兽医师,常要到养鸡场去解剖垂死的病鸡,以便及早发现病因,预防鸡瘟感染这是不是破了不杀生戒?”
乙:“为什么不解剖死鸡?”
甲:“死鸡的组织已起变化,化验的结果不够准确。”
乙:“那职业上为了探求病理,不得已而杀,非滥杀,非凌虐而杀,当可发露告白如1003公案所建议的。”
甲:“忏悔是指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但我下次还是要做,为了求心安,我是不是要换个职业比较适当?”
乙:“选择正命来做为一生的存活方式当然很重要,但兽医师与屠宰者大不相同,不妨先调适自己的心态。”
甲:“要怎么调适呢?”
乙:“就像医师为病人做切片那样地尊重生命,先给予麻醉再开刀,然后小心地撷取适量的样本,再仔细地缝合,开止痛药或治疗药等交给饲主,嘱咐喂养细节。你的任务是要透过切片进行组织化验来挽救它和鸡群,不要一开始就判它死刑,予以宰杀。循着正常的救治程序来做,即使最后力难回天亦可无过。“
甲:“多谢提示!”
1017临终说法
甲:“家母很幸运,临终时有个亲近的尼师在病床前为她说法。”
乙:“如何说法?”
甲:“呼吁她放弃这老病痛苦的臭皮囊,欣乐于清净的莲花化生,进而鼓励她求生光明美丽的西方极乐世界然后又以种种美妙的极乐境界来劝导家母不要留恋人间,快快跟随弥陀。 ,观音前往西方净土。然后又有一群莲友从旁助念,气氛非常温馨感人。“
乙:“这几乎已经成了台湾大乘信仰的标准模式了。”
甲:“这位比丘尼师数十年如一日,无条件地为莲友做临终说法,又引导家属助念,塑造一个安宁的临终守护环境,让家属感动良深,她所累积的功德真是无量无边“。
乙:“??什么她是比丘尼她自称的还是你称呼的?”
甲:“!大家都嘛这么尊称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乙:“如果是比丘尼可就不能这么个『临终说法』了,这可能会破了大戒呢!”
甲:“?。这怎么可能这么神圣庄严的临终大事,你可别乱说,自己造了口业”
乙:“人命大戒关天,岂敢乱说又岂能在临终时胡乱说法?”
甲:“什么是『人命大戒』什么是『胡乱说法』?”
乙:“你听不懂的,别说了!”
甲:“今天,你一定要给我说清楚,讲明白三宝绝对不容许你胡乱毁谤的。。”
乙:“别动气我说就是了人命大戒就是比丘律里的第三波罗夷戒波罗夷你听得懂吗!。?”
甲:“不懂!”
乙:“就是断头,不可忏悔,不能共住,要予以驱离僧团,终生丧失比丘或比丘尼的资格。”
甲:“什么事情有这么严重?”
乙:“临终胡乱说法就可能涉及这么严重的事。”
甲:“怎样才叫临终胡乱说法?”
乙:“根据律典记载,如果比丘或比丘尼向病人强调应当舍弃此臭秽可厌之身,又赞叹死亡之美,天界之美,并鼓励病人生不如死,劝说:以他所累积的功德一定可以早日往生极乐的世界...云云,都会涉入这条波罗夷重罪,这就是我所称的一种胡乱说法。如果病人因为听信他的话而绝食,断药或自杀,并因而导致身亡,那么这个说法的比丘或比丘尼就破了这条戒,丧失了比丘尼的资格。“
甲:“说的好嘿嘿嘿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听说令堂临终前也有个亲善的尼师在床前为她说法,也曾大声劝她放弃这个臭皮囊,旧房子!。 ,赶快去换一间新房子...等等。你又如何为她自圆其说?“
乙:“?。我何必为她自圆其说她又不是比丘尼,也没有受过比丘尼戒,当然不知道第三波罗夷的内容,更谈不上破戒了”
甲:“既然显现出家相却又不是比丘尼,那她又是什么身份?”
乙:“十戒尼”
甲:“十戒尼就不算胡乱说法?”
乙:“。。受戒又不持戒,才以胡乱称之若未受比丘尼戒自然不知此戒的内容,岂能以胡乱说法予以苛责,但终归是不适当的说法”
1018临终急救
甲:“。好一个长者,大居士说的是一回事,做的又是另一回事,叫人怎能信服?”
乙:“我无意为人师,更无意叫人信服,有什么不满之处就直接说好了!”
甲:“对于别人父母的临终急救就要求人家要仔细,要用心,说什么拿掉氧气罩就是破戒你是不是这样主张的。?”
乙:“102安乐死公案中认为那位拔掉氧气罩的宗教师破了杀人重戒,这乃是某位法师的指教,并非我自己的主张。”
甲:“那你个人的主张是什么?”
乙:“。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也还没有能力明确地分辨这个戒相,我只能尊重法师的教导”
甲:“既然不知道,为何不如你自己所说的那样谨慎些为何对待自己的母亲却是那么草率和残忍,送进医院不到一天就停止维生系统而赶送到精舍去处理后事了?这是为人子女应有的临终急救之道吗?“
乙:“其实真正让我难过的是母亲生前如果肯听从医生和子孙的劝说而及早洗肾的话,我想至少再活个三五年是不成问题的可是她老人家却情愿听从某宗教师的。教导,坚决拒绝洗肾,甚至数度表示宁死也不洗肾,宁死也不拖累家人。“
甲:“至少还是要尽力急救啊!”
乙:“急救方面,由于血液浓稠的程度已经到了洗肾机无法循环运作的程度了,我们亲见护士手忙脚乱,却不知道严重性,也不知道应该要如何要求医院改善后来心跳几乎停止。 ,医院施以电击之后,又在维生系统中加入三种强心剂,才勉强维持微弱的生命迹象,血压脉搏都相当低弥,至于意识则已丧失了。“
甲:“为何忍心放弃维生系统?”
乙:“医生认为已经回天乏术,依照传统习俗,建议留一口气让我们带回家去寿终正寝。”
甲:“那为何你就率尔接受又立刻匆匆地送往精舍?”
乙:“母亲的意愿早已表达得很清楚,生命终止的迹象也很明白,再加重或延迟疾病的时间都已经没有意义当时心中所记挂的只是赶快帮助母亲达成净土行者的遗愿 - 在宗教师。和莲友的助念声中往生,因此才匆匆地赶往精舍“。
甲:“你认为自己这么做就不犯戒?”
乙:。“老实说,事后冷静思考,我也很彷徨,虽然维生系统和氧气罩都不是我拔掉的,却是我同意的后来我反覆阅读了Ven.Thanissaro在比丘律的著述中,有关临终照顾的详细论述,才明白了行动和unaction的差别,才真正能够释然于怀。也因为某法友提出『不救生』的观念,所以重新修定了102公案。“
甲:“那么那位拔掉氧气罩的宗教师到底有没有破戒呢?”
乙:“那就要看她当时的起心动念了如果她所信仰的教义让她觉得『歹活不如好死』,不如早点把病人送上西天去,那就具备了破戒的要因1。。杀人的动机 - 要她快点死2杀人的过程 - 。。拔掉氧气罩3死亡的结果 - 。。。拔掉氧气罩致死如果当时是在医生已经宣布急救无效,或家属已经同意放弃所有救治疗程之后,宗教师只是提供所有道义的协助,或进行一般的宗教仪式,并不鼓动病人欣乐死亡的情境,而让病人在安宁的气氛之中自然死亡,那就不涉及破戒了。“
1019RU
- 486
甲:“。我开了一家药房,应顾客要求才开始卖起茹- 486最近皈依三宝之后,总觉得不妥,内心也很犹豫,到底要不要继续卖这个产品?”
乙:“为什么犹豫?”
甲:“因为是堕胎药,恐怕破了杀生戒。”
乙:“你有教唆别人堕胎吗?”
甲:“?。。那当然没有,我干嘛教唆堕胎别人怀孕又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想方便顾客,顺便也多赚几个钱罢了”
乙:“?仔细再想想,有没有张贴海报,推荐新药,强调功效...等等促销活动”
甲:“做生意嘛这些事情多少总是难免的不过这些都是配合药商的活动而已,海报,说明书都不是我印的,发表会也不是我主办的!。。”
乙:“既然是配合促销,那还是一样,难免牵涉在教唆的因缘之中。”
甲:。“那我就把海报撕掉,也不向客人推荐,说明,也不再配合行销活动,也不正式陈列商品今后就只被动地等待客人自己来指名购买这样做,是不是就。可以摆脱教唆的嫌疑了。“
乙:“虽然不涉入教唆的行为,但也不是很清净的营利方式如果不差这几个钱,何必这么勉强。?”
甲:“倒不全然是为了钱,有时实在是为了提供客人一个方便。”
乙:“不清净之处就在于『提供客人一个方便』 - 一个杀人的方便工具。”
甲:“也不尽然是杀人,因为米非司酮的适用期是在胚胎期,此时胎儿尚未成形根据举世闻名的新英格兰医学期刊,茹- 486合并前列腺素E1使用,建议使用于怀孕49天(临床)内。 ,此时的成功率高达92%。临床上的怀孕周数,是由最后一次月经日算起,会比实际受精的时间多两周,因此临床上的第49天,相当于胚胎学上的第35天,此时是胚胎期,还不是胎儿(胚胎学上定义第九周开始才称为胎儿)。胚胎既非胎儿,既然未成人形,何来杀人?更何况听说某位尊者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容许的时段还长达三个月呢!“
乙:“那你在卖药之前,难道要一一询问客人什么时候受孕的月经迟到多久了问了一大堆,然后才决定只卖给实际受精在35天之内的客人你是??。医生吗?有权探询这些隐私吗?有人这么做生意的吗?“
甲:“没办法营利和正命之间总得找到一个平衡点才行,否则怎么能说是皈依三宝呢?!”
乙:“哪三宝?”
甲:“!?佛法僧三宝,干嘛考我啊”
乙:“那么『律』呢算不算在『三宝』之内呢?”
甲:“。世尊说『正法律』,现见法,离诸炽燃律当然属于三宝之内,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乙:“律藏中,世尊并未曾提到『堕胎无罪的容许期限』。”
甲:。“可是依据现代医学研究和一些有神通者的报告,胚胎只是一段未成人形的肉团,这是很明显的事实律藏中未提到,并不代表就没这回事,你说是吗?“
乙:“根据现代医学研究,胎儿发育到第10周(临床第12周),才具备人形且可见脸部轮廓和男女生殖器也有轮回转世者指证历历地说,临生产的那一刻,他的神。识才进入婴儿的躯体。也有宿命通者言之凿凿地说,他看到父母正在交合,然后神识就被拉入子宫里。也有白衣女尼说她在静坐禅思时,看到自己的心线连到姪女的子宫里。尊者阿迦曼则提到如油滴的加罗逻(受精卵发育到第7天),是“识”开始连结之处。尊者谭尼沙罗则说:『识缘名色』,没有识的作用,精,卵如何能发育成胎儿律藏中提到『初识生起』,『初心现起』为人的起点长部经则说初?。识生起于怀孕的很早期。杂阿含经里则有『乘意生身』转生的记载。相应部里也提到『识住二,三田』...请问你能判读这些文献资料吗?你认为这些叙述足以明确地界定『堕胎无罪的期限』吗?你知道新世纪的医学又会提出什么惊人之论呢?会不会全盘否定上一个世纪对胚胎或胎儿的研究报告呢?“
甲:“?。。这些我怎么知道呢听都听不懂,我的头已经一个两个大了告诉我结论就好了拜托啦!”
乙:“。生死轮回的现象本来就千差万别,隐微,复杂得让人难以理出头绪来因此,我们只能回归律藏的记载,不要设定堕胎无罪的有效期限。”
1020鸡蛋
甲:“我们师父说鸡蛋是不能吃的。”
乙:“为什么?”
甲:“会破不杀生戒。”
乙:“超市里的鸡蛋大多是人工养鸡场饲养的产品,里面又没有小鸡;即使有小鸡,在搬运和存放过程中也早已死掉了,何来杀生?”
甲:“不要说小鸡了,就是受精卵也不行。”
乙:“为什么不行?”
甲:“它会发育成小鸡。”
乙:“。受精卵失去母鸡或孵蛋器的温度一阵子,就成了死胚胎何来杀生?”
甲:“别说是受精卵了,即使是吃没有受精的鸡蛋也是一样破戒。”
乙:“这又是从何说起?”
甲:“我们师父说他亲自向养鸡人家求证,证明没有受精的鸡蛋也可以孵出小鸡来。”
乙:“你相信吗?”
甲:“师父信誓旦旦地保证,我当然相信。”
乙:“!。完了完了你国中,高中的生物课都白上了想不到台湾竟有素质这么低落的出家人。”
甲:“你算老几,竟敢批评我师父他可是学识渊博,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光明常照,在第四台讲经说法,赫赫有名的大师,岂是你这无名小卒所。能批判的?“
乙:“鸡蛋里有不错的蛋白质,蛋黄中又有微量的维生素B12的,是素食人的补品。”
甲:“真的吗怎么吃法?”
乙:“听说煮甜酒酿吃效果不错。”
1021有毒吗?
甲:“!铁路便当欢迎惠顾”
乙:“请送一个给邻座那位穿褐红色袈裟的尊者,我来付钱。”
甲:“谢谢惠顾!”
尊:“谢谢您的布施,那我就不客气地享用了。”
丙:(目瞪口呆地看着尊者)“你不是和尚吗?”
尊:“是啊!”
丙:“排骨耶!”
尊:“是啊!”
丙:“怎么能吃?”
尊:“有毒吗?”
甲:“没毒没毒铁路便当,品质保证安心吃安心吃我说,大小姐你不要少见多怪,快闭嘴别胡说八道好不好人家是喇嘛,你要搞清楚!!!?! “
乙:“!?对不起尊者不是喇嘛,他是奉行世尊正法律的传统比丘,好吗”
丙:“那我要赶快下车才好借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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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靠站,上来一群功德会的会员,看到尊者正在吃便当,大吃一惊,开始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丁:“。你看有肉排,有葱花蛋,有韭菜花枝,有蒜炒空心菜”(指着便当)
戊:“真是不清净,有鱼有肉破了不杀生戒,吃葱吃蒜又破了五辛戒。”
己:“不知道是他自己买的还是别人买给他吃的?”
庚:“听说拿荤食给和尚吃的人会下地狱,不知那个人造的孽?”
乙:“!?哈啰服务先生,麻烦您来一下好吗”
甲:“先生,要什么?”
乙:“那些师姐们正在指指点点,是不是要点菜?”
甲:“师姐们点菜请到第八节餐车,谢谢!”
辛:“我们哪有要点菜?”
乙:“抱歉我请各位吃排骨便当好吗?!”
壬:(合掌)“!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乙:“阿弥陀佛有什么罪过要你在火车上公开替他忏悔难道便当里那块排骨的猪是为尊者而杀的吗尊者违反了世尊所制的227条戒律中的哪一条???杀生或葱蒜戒?需要您们这么替他操心吗?“
癸:“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乙:“!。!正是如此在家人正确地奉行五戒,才能游向苦海的边岸回头吧”
甲:“我的爱犬活了十多年,老病衰弱,连大小便都排不出来,腹涨如鼓,心疼它受痛苦的折磨,却又束手无策,只好自己动手打针,结束了它的生命几。年来,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无法原谅自己。我这样做,是不是犯了杀戒?“
乙:“当时为何不送到兽医那儿诊疗?”
甲:“我自己就是兽医师。”
乙:“既然如此,你是真的束手无策了,那么你的动机是『希望解除它的痛苦』的慈心,而不是『怕麻烦而欲置之死地』的瞋心虽然你亲手执行注射。也造成了爱犬的死亡,但你没有瞋恨,残害的动机,所以似未违破杀戒。动机,过程和结果都具备了,才算破戒。“
丙:“那何不让它自然死亡!”
乙:“。。无奈的方法就是如此但是甲是兽医,他认为安乐死比眼睁睁地看着它饱受折磨而死要来的容易些”
丙:“依律典记载有人受酷刑,断臂,断足,割耳,仍不得助其死亡。”
乙:“人的潜能远高于动物,痛苦有时反而激发其潜能去体悟真理,动物则不能律典中对于动物指的是。”故意杀害“,甲的主要动机是要解除它的痛苦,其次才认为『安乐死是解除痛苦的唯一方法。』是否破戒,当再请教。某甲如果于心不安,当可向持戒清净(或严谨)者忏悔即可,因为不杀的重点是『不杀人』,尤其是贤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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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请问尊者ü班智达,如是案例是否破戒?”
尊:“!动机,手段,结果三者具足,破戒矣”
乙:“谨遵教导谢谢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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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那我当时应该如何起心动念才对?”
乙:“。如果真的不忍心,似可设法定时施打止痛剂,来帮助它减轻痛苦”
1002安乐死
甲:“。?多年前母亲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某法师为她取下氧气罩,结束了她的生命多年来内心一直无法释怀 - 当时,家属默许这么做,这到底是对还是错”
乙:“安乐死的定义迄今争论不已,除非病人在清醒时坚决表示,或当事人在预立遗嘱中事先声明:在病危临终,血压骤降,心跳停止时,在失去意识或有可能成为植物人时,拒绝使用人工机器(例如:电击,注射强心剂,使用维生系统...等)勉强急救,否则实在让家属难以做成决定像这样由当事人本身要求顺其自然的死亡,或许是避免这个难题的。方法之一吧!“
丙:“可是预立遗嘱或坚决拒绝临终抢救,这算不算是另一种自杀的行为呢?”
乙:“佛陀的时代里,虽然没有这么复杂的人工急救设备,但从经律论的叙述中可以看出,许多生重病或临终的比丘,居士乃至他们的看护者都不忙着延医,急救,而是坦然无惧地面对病危,渴望再见他们的尊师一面。圣弟子所重视的是临终说法所获得的心意提升,而不是医药急救所带来的身命延长。因此,临终选择自然死亡或人工急救都属于基本的人权,不同于自杀。“
丙:“虽然安乐死有时是不忍病人再受折磨,有时是否也出于自己不愿再受身,心痛苦的折磨呢例如家属在时间,体力,心力,财力...上所带来的困窘。 “
乙:。“这个问题很复杂,虽然有些植物人在病发多年后,竟然还能恢复知觉然而家属基于时间,资源,信仰...所做的种种考量和决定,只要谨慎地不去涉及安乐死等刻意杀人的动机和行为,即使有点不近人情,还是可以不违反戒律的。即使是医师,也要基于个人的专业知识而确实弄清楚病人是否已经回天乏术了?进而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减缓其痛苦。宗教师则更应该依照戒律来提供病人和家属道义上的协助。但两者都没有权力加速其死亡的时间,否则就可能涉及谋杀。就此公案而言,曾经赴缅参学的法师。 Santagavesaka认为那位拔掉氧气罩的法师,事实上,已经破了杀人重戒。“
甲:“可是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 家属默许究竟有没有错呢算不算是教唆杀人呢?”
丙:“。。我认为这不是『安乐死』,只是『不救生』而已不救生只是一种消极的行为,安乐死则是一种积极的行动,才有可能涉及谋杀”
乙:“是的,谢谢你的提醒,『不救生』有别于『安乐死』但是一样是放弃救治的动作,对于病危临终(生命迹象微弱)的植物人,和对于生命状态稳定(呼吸,血压。 。,脉搏等生命迹象稳定),而只是提供氧气助其呼吸,或提供流质食物维系其生命的植物人则有不同前者似可称之为『不救死』 - 不再设法延长他的自然死亡时间;后者似可称之为『不救生』 - 。?不再设法延长他的可能生命状态不知当年『拔掉氧气罩』的动作是在何种状态下进行“
甲:“既然拔掉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当然是属于『病危临终』了。”
乙:“。。如果是属于『不救死』的状况之下,那么家属默许就没有什么过错可言了倒是『不救生』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视个案再深入辨别”
丙:“那既非安乐死,拔掉氧气罩的法师也就没什么破戒可言了?”
乙:“让我们在『临终急救』的公案里再来讨论吧!”
1003斩青蛙头
甲:“上解剖课的时候,老师要我们斩青蛙头以观察它的神经反射动作这是不是犯了杀戒。?”
乙:“你杀它的动机是为了什么?”
甲:“为了学习神经传导的知识。”
。乙:“为了学习而杀,至少不是起于瞋恨,不是为了凌虐,不是无故而杀虽然是小杀业,能免则免,或者少杀例如:用现成的记录片或模型来学习。或一组共用1只取代每人1只。“
甲:“内心如果不安,怎么办?”
乙:“不杀,主要是不要杀害世间的贤圣之人,不要杀害父,母,老师,家人,眷属,亲属...乃至恶人,敌人,残疾之人等等;重点在人,尤其是有德,有恩之人,他们泽被世人,绝不能予以杀害。即使恶人也有改恶向善,出凡入圣的潜能,因此不能杀人最为重要。其次不猎杀濒临灭种的动物,例如老虎,犀牛...等乃至于飞鸟伯劳,游鱼樱花钩吻鲑...等保育类的禽畜,它们关系到物种的生态平衡,应该予以注意。其次是关系到食物链的赶尽杀绝,必然带来灾祸,例如中国大陆曾经发动全民杀鸟,结果酿成蝗灾。又如滴滴涕的滥用带来物种与大地的祸害...凡此种种都是大屠杀,必然也会祸及人类。相较之下,杀青蛙只需要向持戒清净(或严谨)者发露告白『我为了解剖课的需要而杀了一只青蛙,但我非无故而杀,非凌虐而杀,非瞋恨而杀。为了爱惜不杀的戒律,我乃发露告白,愿我日后能避免不必要的杀害。』
1004鱼,肉
甲:“我吃鱼,肉,我破了不杀生戒吗?”
乙:“是你杀的吗?”
甲:“不是”
乙:“是你叫人杀的吗?”
甲:“我没有,我买现成的。”
乙:“那谈不上破戒。”
1005醉虾
甲:“!今天在餐厅宴客时,我选了一道醉虾,很鲜美我破了戒吗?”
乙:“很鲜美是什么意思?”
甲:“厨师就在桌上点酒精,把活醉虾放下去,活蹦乱跳的,一下子就熟了。”
乙:“那你犯了戒了!”
甲:“是厨师杀的,又不是我杀的。”
乙:“你叫他杀的。”
甲:“那以后我不点这道菜了但是别人点,我吃它总可以吧。”!
乙:“!见其死不忍食其肉嘛在家戒虽然没有要求得这么清净,但是为了不随喜杀业在眼前发生,还是不动这道菜吧”
1006乌骨鸡
甲:。“老婆特别为我到市埸去挑了一只又肥又壮的乌骨鸡,请菜贩宰了,要给我补一补我是吃不吃呢这会不会破戒呢?? “
乙:“老婆叫杀,菜贩宰杀,他们都已破戒了。”
甲:“那为我而杀,我能吃吗?”
乙:“在家戒并没有要求得那么清净,但是为了不随喜『为我而杀』,还是送给别人吃吧!”
甲:“那我老婆不是很伤心吗?”
乙:“!。让她伤心总比让你污戒好吧请她下次到市埸去买现成的肉品吧不要指定,不要现宰”
1007回虫
甲“:『我是老师,要学童吃蛔虫药,这算不算杀生』?
乙:“是杀虫药还是驱虫药?”
甲:“应该是驱虫药吧!”
乙:“那还有什么好忧虑?”
1008自杀
甲:“自杀的人于佛法中是不是有罪?”
乙:“除阿罗汉外,均涉及不杀生(人)戒。”
甲:“为什么阿罗汉无罪?”
乙:“阿罗汉不受后有,死后不会再生。
1009放山鸡
甲:“有一次到山上朋友家去玩,看到满园的放山鸡,午餐时就有一道油嫩嫩的白斩葱油鸡,虽然朋友并未提起那是为我们而杀的,但是一想也知道。所以我就不夹那一道菜。“
乙:“。五戒中并未要求得那么严格一旦怀疑『为我而杀』就不接受,当然是更严谨而清净了。”
1010蛤蜊豆腐汤
甲:“我的小孩最喜欢吃蛤蜊豆腐汤每次去,店家早已备妥一杯一杯的生料,当场现煮,我怀疑那是活的,又是看到为我们而下锅,怎么办。 ?“
乙:“问清楚杯中的生料是不是活的?”
甲:“不好意思问呢?”
乙:“那就不要吃嘛!”
甲:“可是孩子们又喜欢吃豆腐和喝汤,怎么办?”
乙:“请厨师先把蛤蜊给挑掉再下锅。”
甲:“那下次我会了谢谢。!”
1011马桶里的蚂蚁
甲:“我家在竹林边,蚊子很多,我们都不予杀害,我儿子持守不杀生戒更是仔细最近发现厕所里的卫生纸耗量很多,原来每次如厕前他都要先用湿。的卫生纸,把马桶壁上的蚂蚁仔细捞起,唯恐伤了它们。他姊姊就比较大而化之,常常把蚂蚁冲掉了,弟弟就指责她是故意的,姊弟俩经常为此争吵不休,怎么办?“
乙:“弟弟的细心谨慎当然值得肯定,但是重要的是为什么马桶里常有蚂蚁是居家环境还是清洁习惯的关系或是家人有人得了糖尿病而不自知应该设法把要因找出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从源头把问题解决掉,才不会花太多时间重复地处理这些琐碎的事。慈悲也要有智慧才行啊!您儿子功课那么好又那么细心,请他跟家人一起来把要因和对策找出来,自然就方便多了。“
1012踩死小动物
甲:“经行的时候踩死了小动物,这算不算破戒?”
乙:“你是故意的吗?”
甲:“不,我是不小心的。”
乙:“那就不算破戒。”
丙:“不是踩死了就算破戒吗?”
乙:“并非如此,还要看动机和过程。”
丙:“那我开车压死小动物也不算破戒了?”
乙:“那要看当时的情况。”
丙:“比如说马路上横着一排蚂蚁,我把它们压过去了。”
乙:“是来不及煞车回避,还是不耐烦下车清理?”
丙:“结果不是都一样吗反正都把它们压死了?”。
乙:“。很不一样,前者有轮下留蚁的动机,后者存心践踏”
丙:“那高速公路上怎么煞车岂不造成连环追撞?”
乙:“高速行驶怎么看得到蚂蚁呢?”
丙:“没看到就无罪吗?”
乙:“没看到就不是故意。”
丙:“那高速公路上突然窜出小猫,小狗呢要紧急煞车吗?”
乙:“应以人的安全先做第一考量。”
甲:“下次经行时我该怎么做?”
乙:“应先观察并清理步道。”
甲:“谢了!”
1013打蚊子
甲:“假如我不怀瞋心地打死蚊子,我破戒了吗?”
乙:“什么叫做不怀瞋心地打死呢?”
甲:“就是随手一拍就把蚊子打死了,并不觉得内心有瞋恨。”
乙:“有些习惯性的瞋心,已经成为个性的一部份了,很微细并非当事人所能觉查,必须咨询善友才能知错。”
甲:“请说无妨。”
乙:“那是不查瞋心,不是不怀瞋心。”
甲:“那我该怎么处理蚊子。”
乙:“。注意环境卫生,养成随手关纱门的习惯,在门口外点蚊香或种除虫菊等植物,驱走它们总之,要从源流防治它们,才不会疲于蚊害。”
甲:“还是有少数跑进来了,怎么办?”
乙:“以快速空心拳抓出,以灯光诱出,以超音波驱出。”
甲:“太累了吧有没有简单一点的方法!”。
乙:“在你自己身上涂抹香茅油,樟脑油或喷上防蚊液,或挂起蚊帐...”
甲:“太烦了吧!”
乙:“持戒当然需要耐烦才行否则随心所欲就不叫持戒了。。”
1014年有虫水
甲:“根据戒律不能喝有虫的水请问什么水没有虫。?”
乙:“。合格的自来水,矿泉水,开水,过滤水...都没有虫”
甲:“别傻了即使合格的饮水还是容许一定的生菌数存在的,更何况还有其他微生物!”。
乙:“细菌等微生物是生物却不是虫,就生物分类而言细菌,微生物是植物,不是动物,不是『有情』虫是动物是有情。。”
甲:“你太龟毛了吧!”
乙:“龟毛是什么意思?”
甲:“。?!就是太仔细,太讲究繁文缛节了这一来谁敢持戒吓都吓跑了”
乙:“持戒是做人的本分,不是您吓跑了就可以不持戒的在家戒也没有说得那么精密,在家人大都没有天眼,怎么会看得到水中有小虫,如果是肉眼。看得到的,相信他也不敢喝了,你说是吗?“
1015小小戒可以舍
甲:“佛陀不是说小小戒可以舍吗持戒不要扯得太琐碎了?”
乙:“什么是小小戒呢?”
甲:“就像踩死蚂蚁,拍打蚊子,喝到有虫的水...等。”
乙:“谁说这些是小小戒。”
甲:“某法师说的。”
乙:“当年阿难尊者没问清楚哪些是小小戒,佛陀也未予说明,不知某法师是根据什么说的?”
甲:“我不知道。”
乙:“那你要相信大迦叶尊者等五百阿罗汉的共识所做成的结论,还是要相信某法师的自由心证?”
甲:“尊者们的结论是什么?”
乙:“是世尊已制的戒律一律遵守,未制的不再新制。”
甲:“那不是太琐碎了吗?”
乙:“。??那是你主观的论断身为三宝弟子,你自己的看法比较重要呢还是凝聚五百圣者的智慧所做成的结论比较重要呢”
甲:“那该怎么看待小小戒可以舍?”
乙:“记住小小戒可以忏悔,不就好了吗?”
甲:“对喔我怎么没想到!?”
1016检验鸡瘟
甲:“。我是某饲料公司的兽医师,常要到养鸡场去解剖垂死的病鸡,以便及早发现病因,预防鸡瘟感染这是不是破了不杀生戒?”
乙:“为什么不解剖死鸡?”
甲:“死鸡的组织已起变化,化验的结果不够准确。”
乙:“那职业上为了探求病理,不得已而杀,非滥杀,非凌虐而杀,当可发露告白如1003公案所建议的。”
甲:“忏悔是指下次不再犯同样的错,但我下次还是要做,为了求心安,我是不是要换个职业比较适当?”
乙:“选择正命来做为一生的存活方式当然很重要,但兽医师与屠宰者大不相同,不妨先调适自己的心态。”
甲:“要怎么调适呢?”
乙:“就像医师为病人做切片那样地尊重生命,先给予麻醉再开刀,然后小心地撷取适量的样本,再仔细地缝合,开止痛药或治疗药等交给饲主,嘱咐喂养细节。你的任务是要透过切片进行组织化验来挽救它和鸡群,不要一开始就判它死刑,予以宰杀。循着正常的救治程序来做,即使最后力难回天亦可无过。“
甲:“多谢提示!”
1017临终说法
甲:“家母很幸运,临终时有个亲近的尼师在病床前为她说法。”
乙:“如何说法?”
甲:“呼吁她放弃这老病痛苦的臭皮囊,欣乐于清净的莲花化生,进而鼓励她求生光明美丽的西方极乐世界然后又以种种美妙的极乐境界来劝导家母不要留恋人间,快快跟随弥陀。 ,观音前往西方净土。然后又有一群莲友从旁助念,气氛非常温馨感人。“
乙:“这几乎已经成了台湾大乘信仰的标准模式了。”
甲:“这位比丘尼师数十年如一日,无条件地为莲友做临终说法,又引导家属助念,塑造一个安宁的临终守护环境,让家属感动良深,她所累积的功德真是无量无边“。
乙:“??什么她是比丘尼她自称的还是你称呼的?”
甲:“!大家都嘛这么尊称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乙:“如果是比丘尼可就不能这么个『临终说法』了,这可能会破了大戒呢!”
甲:“?。这怎么可能这么神圣庄严的临终大事,你可别乱说,自己造了口业”
乙:“人命大戒关天,岂敢乱说又岂能在临终时胡乱说法?”
甲:“什么是『人命大戒』什么是『胡乱说法』?”
乙:“你听不懂的,别说了!”
甲:“今天,你一定要给我说清楚,讲明白三宝绝对不容许你胡乱毁谤的。。”
乙:“别动气我说就是了人命大戒就是比丘律里的第三波罗夷戒波罗夷你听得懂吗!。?”
甲:“不懂!”
乙:“就是断头,不可忏悔,不能共住,要予以驱离僧团,终生丧失比丘或比丘尼的资格。”
甲:“什么事情有这么严重?”
乙:“临终胡乱说法就可能涉及这么严重的事。”
甲:“怎样才叫临终胡乱说法?”
乙:“根据律典记载,如果比丘或比丘尼向病人强调应当舍弃此臭秽可厌之身,又赞叹死亡之美,天界之美,并鼓励病人生不如死,劝说:以他所累积的功德一定可以早日往生极乐的世界...云云,都会涉入这条波罗夷重罪,这就是我所称的一种胡乱说法。如果病人因为听信他的话而绝食,断药或自杀,并因而导致身亡,那么这个说法的比丘或比丘尼就破了这条戒,丧失了比丘尼的资格。“
甲:“说的好嘿嘿嘿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听说令堂临终前也有个亲善的尼师在床前为她说法,也曾大声劝她放弃这个臭皮囊,旧房子!。 ,赶快去换一间新房子...等等。你又如何为她自圆其说?“
乙:“?。我何必为她自圆其说她又不是比丘尼,也没有受过比丘尼戒,当然不知道第三波罗夷的内容,更谈不上破戒了”
甲:“既然显现出家相却又不是比丘尼,那她又是什么身份?”
乙:“十戒尼”
甲:“十戒尼就不算胡乱说法?”
乙:“。。受戒又不持戒,才以胡乱称之若未受比丘尼戒自然不知此戒的内容,岂能以胡乱说法予以苛责,但终归是不适当的说法”
甲:“。好一个长者,大居士说的是一回事,做的又是另一回事,叫人怎能信服?”
乙:“我无意为人师,更无意叫人信服,有什么不满之处就直接说好了!”
甲:“对于别人父母的临终急救就要求人家要仔细,要用心,说什么拿掉氧气罩就是破戒你是不是这样主张的。?”
乙:“102安乐死公案中认为那位拔掉氧气罩的宗教师破了杀人重戒,这乃是某位法师的指教,并非我自己的主张。”
甲:“那你个人的主张是什么?”
乙:“。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也还没有能力明确地分辨这个戒相,我只能尊重法师的教导”
甲:“既然不知道,为何不如你自己所说的那样谨慎些为何对待自己的母亲却是那么草率和残忍,送进医院不到一天就停止维生系统而赶送到精舍去处理后事了?这是为人子女应有的临终急救之道吗?“
乙:“其实真正让我难过的是母亲生前如果肯听从医生和子孙的劝说而及早洗肾的话,我想至少再活个三五年是不成问题的可是她老人家却情愿听从某宗教师的。教导,坚决拒绝洗肾,甚至数度表示宁死也不洗肾,宁死也不拖累家人。“
甲:“至少还是要尽力急救啊!”
乙:“急救方面,由于血液浓稠的程度已经到了洗肾机无法循环运作的程度了,我们亲见护士手忙脚乱,却不知道严重性,也不知道应该要如何要求医院改善后来心跳几乎停止。 ,医院施以电击之后,又在维生系统中加入三种强心剂,才勉强维持微弱的生命迹象,血压脉搏都相当低弥,至于意识则已丧失了。“
甲:“为何忍心放弃维生系统?”
乙:“医生认为已经回天乏术,依照传统习俗,建议留一口气让我们带回家去寿终正寝。”
甲:“那为何你就率尔接受又立刻匆匆地送往精舍?”
乙:“母亲的意愿早已表达得很清楚,生命终止的迹象也很明白,再加重或延迟疾病的时间都已经没有意义当时心中所记挂的只是赶快帮助母亲达成净土行者的遗愿 - 在宗教师。和莲友的助念声中往生,因此才匆匆地赶往精舍“。
甲:“你认为自己这么做就不犯戒?”
乙:。“老实说,事后冷静思考,我也很彷徨,虽然维生系统和氧气罩都不是我拔掉的,却是我同意的后来我反覆阅读了Ven.Thanissaro在比丘律的著述中,有关临终照顾的详细论述,才明白了行动和unaction的差别,才真正能够释然于怀。也因为某法友提出『不救生』的观念,所以重新修定了102公案。“
甲:“那么那位拔掉氧气罩的宗教师到底有没有破戒呢?”
乙:“那就要看她当时的起心动念了如果她所信仰的教义让她觉得『歹活不如好死』,不如早点把病人送上西天去,那就具备了破戒的要因1。。杀人的动机 - 要她快点死2杀人的过程 - 。。拔掉氧气罩3死亡的结果 - 。。。拔掉氧气罩致死如果当时是在医生已经宣布急救无效,或家属已经同意放弃所有救治疗程之后,宗教师只是提供所有道义的协助,或进行一般的宗教仪式,并不鼓动病人欣乐死亡的情境,而让病人在安宁的气氛之中自然死亡,那就不涉及破戒了。“
甲:“。我开了一家药房,应顾客要求才开始卖起茹- 486最近皈依三宝之后,总觉得不妥,内心也很犹豫,到底要不要继续卖这个产品?”
乙:“为什么犹豫?”
甲:“因为是堕胎药,恐怕破了杀生戒。”
乙:“你有教唆别人堕胎吗?”
甲:“?。。那当然没有,我干嘛教唆堕胎别人怀孕又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想方便顾客,顺便也多赚几个钱罢了”
乙:“?仔细再想想,有没有张贴海报,推荐新药,强调功效...等等促销活动”
甲:“做生意嘛这些事情多少总是难免的不过这些都是配合药商的活动而已,海报,说明书都不是我印的,发表会也不是我主办的!。。”
乙:“既然是配合促销,那还是一样,难免牵涉在教唆的因缘之中。”
甲:。“那我就把海报撕掉,也不向客人推荐,说明,也不再配合行销活动,也不正式陈列商品今后就只被动地等待客人自己来指名购买这样做,是不是就。可以摆脱教唆的嫌疑了。“
乙:“虽然不涉入教唆的行为,但也不是很清净的营利方式如果不差这几个钱,何必这么勉强。?”
甲:“倒不全然是为了钱,有时实在是为了提供客人一个方便。”
乙:“不清净之处就在于『提供客人一个方便』 - 一个杀人的方便工具。”
甲:“也不尽然是杀人,因为米非司酮的适用期是在胚胎期,此时胎儿尚未成形根据举世闻名的新英格兰医学期刊,茹- 486合并前列腺素E1使用,建议使用于怀孕49天(临床)内。 ,此时的成功率高达92%。临床上的怀孕周数,是由最后一次月经日算起,会比实际受精的时间多两周,因此临床上的第49天,相当于胚胎学上的第35天,此时是胚胎期,还不是胎儿(胚胎学上定义第九周开始才称为胎儿)。胚胎既非胎儿,既然未成人形,何来杀人?更何况听说某位尊者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容许的时段还长达三个月呢!“
乙:“那你在卖药之前,难道要一一询问客人什么时候受孕的月经迟到多久了问了一大堆,然后才决定只卖给实际受精在35天之内的客人你是??。医生吗?有权探询这些隐私吗?有人这么做生意的吗?“
甲:“没办法营利和正命之间总得找到一个平衡点才行,否则怎么能说是皈依三宝呢?!”
乙:“哪三宝?”
甲:“!?佛法僧三宝,干嘛考我啊”
乙:“那么『律』呢算不算在『三宝』之内呢?”
甲:“。世尊说『正法律』,现见法,离诸炽燃律当然属于三宝之内,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乙:“律藏中,世尊并未曾提到『堕胎无罪的容许期限』。”
甲:。“可是依据现代医学研究和一些有神通者的报告,胚胎只是一段未成人形的肉团,这是很明显的事实律藏中未提到,并不代表就没这回事,你说是吗?“
乙:“根据现代医学研究,胎儿发育到第10周(临床第12周),才具备人形且可见脸部轮廓和男女生殖器也有轮回转世者指证历历地说,临生产的那一刻,他的神。识才进入婴儿的躯体。也有宿命通者言之凿凿地说,他看到父母正在交合,然后神识就被拉入子宫里。也有白衣女尼说她在静坐禅思时,看到自己的心线连到姪女的子宫里。尊者阿迦曼则提到如油滴的加罗逻(受精卵发育到第7天),是“识”开始连结之处。尊者谭尼沙罗则说:『识缘名色』,没有识的作用,精,卵如何能发育成胎儿律藏中提到『初识生起』,『初心现起』为人的起点长部经则说初?。识生起于怀孕的很早期。杂阿含经里则有『乘意生身』转生的记载。相应部里也提到『识住二,三田』...请问你能判读这些文献资料吗?你认为这些叙述足以明确地界定『堕胎无罪的期限』吗?你知道新世纪的医学又会提出什么惊人之论呢?会不会全盘否定上一个世纪对胚胎或胎儿的研究报告呢?“
甲:“?。。这些我怎么知道呢听都听不懂,我的头已经一个两个大了告诉我结论就好了拜托啦!”
乙:“。生死轮回的现象本来就千差万别,隐微,复杂得让人难以理出头绪来因此,我们只能回归律藏的记载,不要设定堕胎无罪的有效期限。”
1020鸡蛋
甲:“我们师父说鸡蛋是不能吃的。”
乙:“为什么?”
甲:“会破不杀生戒。”
乙:“超市里的鸡蛋大多是人工养鸡场饲养的产品,里面又没有小鸡;即使有小鸡,在搬运和存放过程中也早已死掉了,何来杀生?”
甲:“不要说小鸡了,就是受精卵也不行。”
乙:“为什么不行?”
甲:“它会发育成小鸡。”
乙:“。受精卵失去母鸡或孵蛋器的温度一阵子,就成了死胚胎何来杀生?”
甲:“别说是受精卵了,即使是吃没有受精的鸡蛋也是一样破戒。”
乙:“这又是从何说起?”
甲:“我们师父说他亲自向养鸡人家求证,证明没有受精的鸡蛋也可以孵出小鸡来。”
乙:“你相信吗?”
甲:“师父信誓旦旦地保证,我当然相信。”
乙:“!。完了完了你国中,高中的生物课都白上了想不到台湾竟有素质这么低落的出家人。”
甲:“你算老几,竟敢批评我师父他可是学识渊博,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光明常照,在第四台讲经说法,赫赫有名的大师,岂是你这无名小卒所。能批判的?“
乙:“鸡蛋里有不错的蛋白质,蛋黄中又有微量的维生素B12的,是素食人的补品。”
甲:“真的吗怎么吃法?”
乙:“听说煮甜酒酿吃效果不错。”
甲:“!铁路便当欢迎惠顾”
乙:“请送一个给邻座那位穿褐红色袈裟的尊者,我来付钱。”
甲:“谢谢惠顾!”
尊:“谢谢您的布施,那我就不客气地享用了。”
丙:(目瞪口呆地看着尊者)“你不是和尚吗?”
尊:“是啊!”
丙:“排骨耶!”
尊:“是啊!”
丙:“怎么能吃?”
尊:“有毒吗?”
甲:“没毒没毒铁路便当,品质保证安心吃安心吃我说,大小姐你不要少见多怪,快闭嘴别胡说八道好不好人家是喇嘛,你要搞清楚!!!?! “
乙:“!?对不起尊者不是喇嘛,他是奉行世尊正法律的传统比丘,好吗”
丙:“那我要赶快下车才好借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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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靠站,上来一群功德会的会员,看到尊者正在吃便当,大吃一惊,开始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丁:“。你看有肉排,有葱花蛋,有韭菜花枝,有蒜炒空心菜”(指着便当)
戊:“真是不清净,有鱼有肉破了不杀生戒,吃葱吃蒜又破了五辛戒。”
己:“不知道是他自己买的还是别人买给他吃的?”
庚:“听说拿荤食给和尚吃的人会下地狱,不知那个人造的孽?”
乙:“!?哈啰服务先生,麻烦您来一下好吗”
甲:“先生,要什么?”
乙:“那些师姐们正在指指点点,是不是要点菜?”
甲:“师姐们点菜请到第八节餐车,谢谢!”
辛:“我们哪有要点菜?”
乙:“抱歉我请各位吃排骨便当好吗?!”
壬:(合掌)“!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乙:“阿弥陀佛有什么罪过要你在火车上公开替他忏悔难道便当里那块排骨的猪是为尊者而杀的吗尊者违反了世尊所制的227条戒律中的哪一条???杀生或葱蒜戒?需要您们这么替他操心吗?“
癸:“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乙:“!。!正是如此在家人正确地奉行五戒,才能游向苦海的边岸回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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