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2014学年度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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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
关于举办2013-2014学年度
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竞赛的通知
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海淀区教育事业“十二五”时期艺术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决定在2013-2014年度举办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个人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指导思想
(一)活动主题:我的梦
(二)指导思想:
1.立足普及、重在参与。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敢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2.重在育人、展示成果。坚持先进文化导向,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3.倡导出新、鼓励创作。注重开发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鼓励师生创作具有特色的节目和艺术作品。
二、参加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活动要求
(一)各校主管艺术教育的领导或老师要坚持普及与提高、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针对本届艺术节的主题,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注重活动的育人过程,保证参演节目的质量。
(二)认真做好艺术节各项比赛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并总结往届比赛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做好学校选拔工作。
(三)艺术节所有竞赛项目均为公益性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学生参赛费。
四、竞赛活动项目:
本届竞赛设:独奏、独唱、独舞、朗诵、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美术、摄影、戏曲等个人项目。
五、奖项设立
1、学生按年级分组评奖,每项每组总人数的10%、15%、25%颁发一、二、三等奖。
2、凡是本校教师辅导的学生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将给予该教师“优秀辅导教师奖”。
3、比赛中组织得力、成绩优异的学校给予该校“优秀组织奖”。
4、不在统一发放纸质版获奖证书,改为电子版证书,学生及优秀辅导教师可自行上网打印。
六、报名方法:
1、由各学校登陆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统一报名,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及外区学生报名。
七、比赛时间、地点:
八、成绩查询:
请各参赛选手于比赛结束15日后登陆www.hdac.cn网站,点击海淀区中小学科技艺术竞赛管理平台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并打印获奖证书。
九、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区教委成立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办公室,组织实施各项比赛,办公室设在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各单项竞赛由海淀区各青少年活动中心承办。
独唱:羊坊店活动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独奏:甘家口活动中心(西洋乐)
联系人:张老师
东升活动中心(民族乐)
联系人:黄老师
独舞:青龙桥活动中心
联系人:魏老师
朗诵:清河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人:冯老师
戏曲:海淀活动中心
联系人:袁老师
绘画:四季青活动中心(绘画)
联系人:李老师
摄影:万寿路活动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工艺、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比赛:海淀学区劳技中心
附件1:海淀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细则
附件:1
个人竞赛活动细则
独唱比赛
一、 比赛规则:
1、本届比赛只设独唱项目;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唱部分。
(1)自选曲目:每位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曲目,唱法不限,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比赛,但不影响成绩。
2、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
3、比赛满分10分,其中自选曲目最高分为9.5分,视唱最高分为0.5分。
二、参赛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赛,合并至上一年级组比赛。)
小学组:1—6年级实际年级
初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高中组:1—3年级实际年级
三、联系方式:
羊坊店活动中心
独奏比赛
一、比赛规则:
1、本届比赛五年级(含五年级)以上学生设立视奏部分。
(1) 自选曲目: 每位参赛选手演奏一首曲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比赛,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2) 视奏部分: 选手在赛前现场抽取视奏曲目。
3、独奏比赛项目内容包括:
西洋乐器:
铜管: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小号、大号;
木管:长笛、萨克斯、单簧管(黑管)、双簧管(欧巴)、大管(巴松);
弦乐: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低音提琴(贝司);
打击乐:架子鼓、马林巴、小军鼓;
键盘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仅限单排键)。
民族乐器:
弹拨乐:古筝、古琴、琵琶、阮、柳琴、三弦、箜篌
吹打乐:竹笛、唢呐、笙、管、葫芦丝、巴乌、扬琴、排鼓等(民族打击乐);
拉弦乐:二胡、高胡、中胡、京胡、板胡等。
注: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参赛人数少于12人,与上一年级并组评奖;如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赛,并入其它相近乐器评奖。
独舞比赛
一、比赛规则:
1、本届比赛每人限报一支舞蹈。
2、参赛舞蹈除体育舞蹈(包括拉丁舞等)、街舞以外形式不限;提倡选择符合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作品。
3、参赛时间限定在4分钟以内,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比赛,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4、舞蹈伴奏形式限使用CD音乐格式(不能使用mp3光盘、VCD/DVD等)。请提前试听,一张盘只刻参赛曲目。
5、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6、比赛满分为10分。
二、参赛组别:(不满12人参赛,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比赛)
三、联系方式:
青龙桥活动中心
朗诵比赛
一、比赛规则:
二、参赛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赛,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比赛)
三、联系方式:
清河青少年活动中心
戏曲比赛
一、比赛规则:
1、剧种形式不限,曲目自选。
2、比赛限时3分钟以内,参赛选手超过规定时间,评委有权终止比赛,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3、伴奏限光盘(CD格式),不允许现场伴奏。
4、对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
二、参赛组别设置(不满12人参赛,合并至上一个年级组比赛)
三、联系方式;
美术类比赛
美术类比赛包括:绘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工艺制作、篆刻、摄影。
一、比赛规则:
绘画:
2、比赛所用画笔、颜料等材料均由学生自备,参赛用纸现场配发。
3、小学、初中按实际年级设立参赛组,高中只设高中年级组。
软笔书法:
1、书写用纸大小尺寸、书写内容、字数不限,纸张和书写用具自备,采用现场比赛方式,比赛时间为一小时。
2、小学按实际年级设立参赛组,初中各年级、高中各年级统一设初中组、高中组。
硬笔书法:
1、按小学、中学规定不同书写内容,现场配发参赛用纸及书写内容,统一格式,采用现场比赛方式,比赛时间为一小时。
2、书写用笔自备,小学1--3年级可用铅笔书写,四年级以上一律使用签字笔或钢笔。
3、小学、初中按实际年级设立参赛组,高中各年级只设高中组。
工艺制作:
1、制作内容、表现形式不限,各种制作材料自备,市场上购买的半成品组装作品不得参赛。
2、比赛采用现场制作方式进行,比赛时间二小时。
3、小学按实际年级设立参赛组,初中、高中各年级合设中学组。
篆刻:
1、采用现场比赛形式,现场规定篆刻内容,字数限制在四字以内,比赛时间为二小时,各种用具、材料自备。
2、承办方将统一配发提取篆刻作品用纸。
3、小学分设1--3年级组、4--6年级组,初、高中统一只设中学组。
摄影:
1、比赛采用收取摄影作品方式进行,参赛学生每人限交二幅作品,收取作品统一尺寸为7英寸,并统一粘贴在A4纸上,在右下方标注学校、年级、姓名(无标注者一律不予参评)。
2、小学各年级、初中各年级按实际年级设立参赛组,高中各年级统一设高中组。
二、联系方式:
绘画:四季青活动中心
摄影:万寿路活动中心
工艺、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比赛:海淀学区劳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