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北京2013年艺术特长生统测须知
(2012-11-23 16: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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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统测将于2012年12月15日、16日和22日、23日在清华大学举行,考生要在规定时间携带统测准考证等材料参加考试。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继续采取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拟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都要参加全市统测。全市统测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拟报考的高校进行测试及认定。只有全市统测合格后,经学校测试合格并认定的考生,方能以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参加录取。
报考艺术特长生统测的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艺术特长生统测”,并选择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考生还要在网上支付艺术特长生统测报名测试费。未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12月13日起,考生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或[url=http://www.bjeea.edu.cn]www.bjeea.edu.cn[/url])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3年统测准考证》。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书画8个组进行,每组由至少5名评委组成。
全市统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12月2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考生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通知单由高考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
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基本功等方面;
(3)戏剧类测试: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
(4)书画类测试:临摹、命题、自选、速写、素描、色彩等方面。
计分方式
按艺术类别计分,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该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该分记为该考生该项目的艺术特长成绩。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要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与参加高考的时间和其他考生同步。如要以艺术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考生要选择本人已被认定为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院校(或称签约院校)填报志愿。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全市统测合格、经报考学校认定及统一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在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未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测或未取得该测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录取。
相关资料可查询 http://www.dance-china.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140
参考资料请查询http://www.dance-china.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139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继续采取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拟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都要参加全市统测。全市统测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拟报考的高校进行测试及认定。只有全市统测合格后,经学校测试合格并认定的考生,方能以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参加录取。
报考艺术特长生统测的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资格确认,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参加艺术特长生统测”,并选择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考生还要在网上支付艺术特长生统测报名测试费。未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未缴纳报名考试费或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12月13日起,考生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或[url=http://www.bjeea.edu.cn]www.bjeea.edu.cn[/url])自行打印本人的《北京市2013年统测准考证》。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书画8个组进行,每组由至少5名评委组成。
全市统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12月2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考生的艺术特长生统测成绩通知单由高考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
评审内容
(1)音乐类测试: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方面;
(2)舞蹈类测试: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基本功等方面;
(3)戏剧类测试: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
(4)书画类测试:临摹、命题、自选、速写、素描、色彩等方面。
计分方式
按艺术类别计分,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该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该分记为该考生该项目的艺术特长成绩。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要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与参加高考的时间和其他考生同步。如要以艺术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考生要选择本人已被认定为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院校(或称签约院校)填报志愿。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全市统测合格、经报考学校认定及统一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在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未参加北京市艺术特长生统测或未取得该测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