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 市课题结题程序
(2017-06-13 09:06:14)分类: 课题管理 |
附件11
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 题 程 序
第一步: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向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交书面的《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3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结题鉴定材料一份。拟聘请的鉴定专家5或7位,要求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相同或相近专业,且不参与本课题的研究。
第二步:经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通过后,课题负责人与本单位课题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结题工作,召开结题鉴定会。会后填写《课题成果鉴定证书》,整理用于存档的结题鉴定材料一式3份。并于会后两周内将材料报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第三步: 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报送材料通过后,颁发鉴定证书和结题证书。
结题鉴定所需材料:
1、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
2、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3、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
4、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复印件);
5、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报告;
7、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8、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报告;
9、课题相关成果(调查报告、专著,公开发表或获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案例、公开课教案、光盘、软件等);
10、课题原始材料目录;
11、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证书。
备注:
1、凡到期需结题的课题必须有与本课题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论文发表需独家注明“XX年度邢台市教育科学“XX五”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
2、课题组成员必须有与本课题相关的公开展示课、讲座或相关活动,并填写邢台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公开展示课(讲座)活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