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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风传奇】南有乔木(劳古斯/格里菲斯,隐双格)

(2014-01-26 17:32:16)

《南有乔木》

 

*剑风传奇同人,劳古斯/格里菲斯(隐双格)

 

 

 

 

当法尔科尼亚基业初定,新鹰之团的核心干部们暂时没有被分配各自的任务时,曾经有一次慰劳的晚宴在行宫中举行。劳古斯记得这一夜大厅中交相辉映的万千烛光,映照出每个人的表情,那是相似的表情,近于迷醉的满足,让空气中充盈着久违的希望的香气。他们的首领、王者和神灵,光之鹰格里菲斯,和夏洛特公主一同站在台阶顶端向他们祝酒。满庭欢笑中,不知为何,唯有格里菲斯的表情在他的记忆中模糊不清。也许是距离得远,也许是由于他的醉意,劳古斯无法回想起格里菲斯当时的眉目,那里是否有喜悦,悲伤,抑或什么都没有……这唯一的模糊,让整个晚上的辉煌变得如梦境一般不可查证。

 

这个细节原本并没有在他心上停留很久,但在第二天,当因前夜的欢闹而迟醒的索尼娅抱怨葡萄酒染脏了她的亚麻裙子时,她的话又再次勾起了他的思绪。

 

“你觉得格里菲斯大人开心吗?”她说。

 

“你就没有一天能不念叨格里菲斯大人的事。”苗路说。小姑娘冲他撅起嘴。

 

“我就是要念叨。格里菲斯大人就像太阳一样,谁能对太阳视而不见?”

 

她伸手拍打着晾衣绳上的裙裳,清凉的水珠随风甩过来,劳古斯坐在廊下,合着眼睛听着少年少女的闲谈。新兵的训练已渐成体系,他正处在待命的小憩中,等候着主君一声令下让他去向新的战场。

 

苗路没有继续和索尼娅争辩,大约是早对她的性子无可奈何。但是,不可否认,她是对的。正如此刻劳古斯所感受到的照射在脸颊上的午后阳光一样,那位大人的存在感无处不在,他们所有人在每一天都受其光芒所庇护。只是,

 

“我从来没见过格里菲斯大人开怀地笑。”索尼娅说。“苗路,你见过吗?”

 

“这么说来,的确……不过总觉得无法想象啊……”

 

劳古斯的眼睑动了动。两个孩子的声音逐渐远去,他庆幸索尼娅问的不是他,因此他不必回答。昨夜觥筹交错中恍然间的那个人的面容又浮现在脑海,逐渐清晰,直到让他胸腔深处再度泛起波澜。

 

在臣民面前,光之鹰似乎从来没有笑过。那是一张静如止水的脸,美貌绝伦,但总是也无风雨也无晴;虽然那唇角上常驻着一抹浅笑,可是却并不是真正的笑。人们都说他是神明降世,对他的倾慕中常带敬畏,劳古斯知道那固然是因为格里菲斯带来的奇迹,可也因为格里菲斯和他们之间这种无法逾越的距离感。

 

就是那样的表情,将光之鹰和普通人永远地区别开来。

 

索尼娅是敏锐的。小巫女能够察觉到这道隔阂的存在,也可能是出于她对格里菲斯大人的热忱之情。不过——想到这里,劳古斯多少有一丝莫名的喜悦——他对此觉察得并不比善读人心的她更晚,并且,即使是她,也不能读出格里菲斯大人的心……而他却相信自己曾经窥见过一星半点。

 

那还是在收复米特兰首都之前,他成为光之鹰的麾下之剑并不很久,军队仍在山岭和原野间跋涉作战。他们在一处野外安营扎寨,深夜里隔着帐子听得见森林中野兽遥远的嗥叫。劳古斯意外地不能成眠,于是他起身走出帐篷,提了长枪独自穿过燃着残篝的营地,离开哨兵的视线,到山坡上去。

 

脱掉上衣,男人赤膊挥动起武器,他本来只是想舒展下筋骨,也让心情稍微安宁一些。专心锻炼了片刻之后,劳古斯才察觉坡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这一看不要紧,他忍不住浑身一震。

 

“格里菲斯大人?!”

 

在后半夜泛青的天色下面,他看到光之鹰站在那里,月光让格里菲斯的鬈发发出微弱的银色光亮,这让青年更不似凡间之人。劳古斯一阵惶然,一念间单膝已触地。

 

“抱歉,格里菲斯大人,让您看到在下的粗野之态……”

 

“不必如此拘礼。”

 

光之鹰走下山坡,青草在他脚下发出轻细的声音。劳古斯穿好上衣,这时注意到对方并没有像平时那样被雪亮的铠甲包裹,而是身着普通的柔软衣衫。这还是劳古斯头一次撞见便服的鹰之团首领,他有些讶异,但修养良好地让自己不形于色。

 

眼前的光之鹰是如此纤细、轻盈,确实如同鸟的精灵。

 

劳古斯礼貌地使自己的视线不一直停留在主君的身上。他有点纳闷,按说以使徒的敏感本能,他应该不至于这么半天才注意到格里菲斯的接近。但今晚的格里菲斯确实和平时不同。劳古斯没有感觉到往日那种绝对性的支配一切的气场,仿佛是格里菲斯自己收敛了那份强大的气息,所以才如此悄无声息,如此……随意。

 

在迷惑的思绪中,他听到光之鹰再度开口,依然是清澈安定的嗓音。“你的兵器很巨大呢。”

 

“啊,这个吗……”

 

劳古斯捧起自己爱用的骑枪,感到格里菲斯的目光也落在它身上。“只是使惯了而已,没什么稀奇。”

 

“不,阁下的技艺高超精湛,刚刚我已经看到了。很厉害。我是没法像那样挥动它的。”

 

“这……您太过奖了!!”光之鹰的评价让劳古斯大吃一惊。他深知格里菲斯的力量远在他之上,仅仅弹指一挥就可以拒他于数丈开外,可为什么这位大人对他小小的舞刀弄枪却做出如此称赞?男人不知道这是否是对部下的怀柔,抑或只是一种辞令,但当他看到格里菲斯脸上的微笑,疑惑之余,仍不由自主心生感沛。

 

不过接下来他听到的话让他更加吃惊。

 

“愿意和我比比剑吗,劳古斯?”

 

“呃!?”

 

格里菲斯从身侧抽出一线雪亮。劳古斯愕然地凝视着那剑尖,“……在下惶恐。”

 

“我说过了,不必过于拘束。我不会使用除剑术之外的力量。”

 

“这……”

 

月光骑士略感不知所措。他望向对面的青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此刻在格里菲斯身上萦绕的气息是纯净的,至少在他感到的是这样,因此他相信光之鹰刚才的话并非戏言。

 

而且,他也没有回绝的立场。“遵命。”

 

在加入鹰之团之前,劳古斯从未为哪个固定的主君效忠。他是个剽悍的骑士,只遵从自己的原则而驰骋于疆场。感受到神托的召唤时,他也曾有过犹豫,这种犹豫敌不过神之手的强大影响力,但却并不曾从他心中消失。没有人能弄懂格里菲斯,没有人能真正靠近光之鹰,因此,他们最大的依靠和祈望对象,同时也是他们最大的谜团和不确定因素。

 

就在此时此刻,劳古斯再度深切地感受到这份矛盾。

 

他拉开几步的距离,擎起长枪。他的枪术平时都在马背上使用,但由于他自己的改良,对付远近的敌人都不在话下。但今夜的对手绝非泛泛之辈,而且贵为救世之光,该如何应战,劳古斯自己心里也没有谱。

 

在他对面,光之鹰也将剑举起,手腕轻轻一翻,剑尖平稳地指向前。青年的眼眸中熠熠生辉。“来吧。”

 

“那么,请恕在下冒犯了!”

 

兵器相接,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劳古斯抖枪向前,注视着格里菲斯跳跃、躲闪,以蝴蝶般的身姿挺剑突刺。男人不敢大意,既惮于格里菲斯的凌厉剑风,又小心着不敢伤到他。这样子,他多少无法全然施展开手脚。

 

但是,光之鹰的确并未骗他。青年没有使用任何非人的力量,而是单纯地以剑进取。就像是变回了一个凡人一样,甚至,劳古斯忍不住想,他就像是在享受着变回一个凡人的片刻一样……长枪在空气中呼呼生风,而佩剑划出的银光就像流萤环绕,逐渐地,劳古斯也变得益发专注于比武本身,忘记了其他的顾虑。

 

进退俯仰之间,他们在山坡上比试了很久,待劳古斯注意到的时候,他的枪尖一下子挑破了格里菲斯的袖子。“啊!”

 

差不多是在他回过神的同一秒,光之鹰的剑逼住了他的喉咙。劳古斯愣了一下,格里菲斯撤回了武器,男人便松下双肩笑起来。“您赢了。”

 

“承让了。”银发青年将佩剑收回腰际,气息因酣战而略微起伏着,抬手将长长的鬈发撩到肩后。当青年抬起脸颊的时候,劳古斯不禁愣怔了,因为光之鹰的脸上竟是他从未见过的舒展的笑容。

 

风吹动起格里菲斯的头发,在他背后,东方的天色已经在山岭的那边开始变浅。熹微的晨光取代了稀薄的月光,正降临在他的身上。光之鹰背向着光明伫立,仿佛没有任何人有资格与他分享这样的光景。

 

“……万分抱歉,格里菲斯大人,”劳古斯嗓子有些发紧地说,“没有伤到您吧?”他低头看着对方裂开的衣袖。伤害这个人,光是这样的想法就令作为使徒的他感到一阵恐慌。但格里菲斯只是摇摇头。

 

“你还是太过小心了,劳古斯。没有关系。那样才好。”

 

青年转开了脸,蔚蓝的眼睛里镀上了一层亮色。

 

“……打架就是那样才好。”

 

劳古斯怀着难以摹状的心情看着眼前的青年。忽然,劳古斯明白,这些话是在对他说,却又并不是在对他说。这场比试,连同格里菲斯的笑容和话语,都如同在怀念着什么……其中的意义也许并不在比试本身。但那层深意是什么,也许只有格里菲斯大人才知道。

 

救世主,领头鹰。他们的守护神是孤独的……也许曾经一度不是,但却终归是孤独的……他或许需要一个可以和他对等的人,无论是朋友,还是仇敌,他真正的笑容是为那样的人而存在的吧。劳古斯跟随着格里菲斯走回营地,从后面注视着青年的背影,也就是在那时,劳古斯察觉自己心里曾有的犹豫变成了某种新的萌芽——

 

“你在这里,劳古斯大人。”

 

一个声音将他从回忆中叫醒了。劳古斯睁开眼睛,午后的阳光仍然照耀着宫殿的庭院。他抬起头,看见体格健硕的古伦贝尔特正站在廊下。

 

“鹰在召唤你。”火龙说,“新的征程要开始了。”

 

“多谢。我这就过去。”骑士站起来,深吸了一口气。他将头盔夹在腋下,迈开步子。希望今天能够看清昨天晚宴上的那张美丽而模糊的脸——

 

 

他隐秘地希望着,在某一天,还能有机会看到那个青年站在晨风中,像人类一样笑逐颜开。

 

 

 

 

 

FIN

 

 

FT

结果给剑风的第一篇竟然是劳古斯和蛤蜊的故事……_(:3√∠)_

格里菲斯当初曾经认为只有能与他对等的人才配做他的朋友。但是现在,当他成为绝对的支配者之后,身边反而是一个对等的人都没有了吧。我想他应该感觉到了,当年和嘎子在一起的时候,那已经是对等的关系了啊。(蛤蜊你后悔不后悔

永远不会回来的好时光,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这才是为什么它叫做黄金时代TT

自从蛤蜊重生之后他就不会笑了……我曾经脑补过一个梗,新鹰团一干人凑在一起想办法搞一个“让格里菲斯大人发笑的大赛”(醒醒

Lancer劳古斯先生,你的枪看起来实在太不方便了!题目出自诗经,南有乔木,不可休思。高岭之花,不可攀折(后一句是我瞎编的。

但是对蛤蜊来说,嘎子这棵乔木也是没法栖的了……

顺便三浦大神啥时候复刊啊捶地!不过连载的慢也有好处,反正暂时不怕被打脸。

 七只白毛毛集齐计划,这样一来就进行到四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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