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女的同学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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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六点,参加合唱练习的外孙女走出校门口,她对我说:“姥爷,我们班出大事了!”
听到大事两字,紧张的我马上问:“红红,啥子大事啊?我在门口等你一个多小时咋个没听到说呢?”
她说:“啥子大事,就是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把门牙磕掉了!”
众所周知:小孩牙长全后,门牙磕掉了是一件大事。外孙女她们的乳牙已换完了,门牙掉了会影响到孩子的一身,特别是女同学。因为她大了很难保持笑不露齿。况且,牙齿关系到嚼碎食物,碎食物的大小关系到身体营养的吸收,嚼的越碎对身体营养吸收;七岁到成年,至少要换四五副牙齿,不仅涉及换牙的高额费用,还会让孩子吃许多苦,受许多罪……想到这些,我顿时毛骨悚然。我问:“红红,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她自己磕掉了,还是走路不小心碰掉了?”
她说:“都不是,是下课了,那位女同学不太活泼,站在一角独自玩;另一个男同学跑过去说她,用手摸她,把她逗生气了,她去追打男同学时跌倒把门牙磕掉了!”
听到她这样说,我马上提醒到:“红红,这是前车之鉴哟!今后你要注意哟,特别是奔跑,要看清路,最好是不跑,如果跑也要降低速度。俗话说一慢自然宽,慢了就不容易跌倒。当然,下课、放学最好不要和同学玩架。”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不耐烦的她说:“知道了,知道了!”然后把手一甩,独自走了……
在回家的路上,很巧碰到刚下班的她妈,我马上把外孙女同学把门牙磕掉的事汇报。女儿说:“是啊,现在老师正在斡旋此事,学校也在协商此事。女同学家长提出了一次性了断的十八万元钱的赔偿方案,男同学家可能没有那么的钱,也可能是嫌多,现在僵持呢?”
听到没钱,外孙女大声说:“如果男同学家里不给钱医,那我们也把他的门牙弄掉?”
听到暴力语言,我说:“红红,万万不可!”
睁大眼睛的她问:“姥爷,为啥不可以呀?她把女同学的门牙弄掉了,不赔,那我们就有权把他的牙齿弄掉,以牙还牙!”
他还没有说完,我马上制止打断他的话说:“红红,不能以牙还牙哟?你知道不,男同学跟你们是开玩笑时碰掉的,而你们故意去把他牙齿弄掉,性质不同:一个是友谊事,一个是伤人事,两类性质。男同学伤人是意外,嫌疑人的你们则是犯罪,意外和故意是两件事,虽然伤的情况是一样,但性质不一样,知道不?”
她把嘴巴一撅说:“反正,我还小,公安机关也不抓我!”
我说:“咋个不抓你呀,肯定要抓你,抓你到工读学校去,然后喊你妈赔钱,喊你妈赔罪!”
她说:“姥爷,不是说了吗,一人做事一人当吗?咋个牵涉到我妈了呢?我妈又没有把他的牙齿碰掉?”
我说:“你妈,从法律角度讲,她是你的监护人,你未满十八岁了,出的问题,找你妈,喊你妈赔钱赔罪!如果你伤人太大,就要强制你到工读学校读书,那时你的事真的由你负责,不是警察负责;由你妈来陪你,人民币来陪,你别想见你妈,也别想吃肯德基,吃冰淇淋了……”
听到吃,她两眼马上放光,她问:“哦,我知道了,不帮忙了,还想吃肯德基、冰淇淋、牛肉饼呢?”接着她说:“姥爷,我想起来了,凤凰山脚下好像有一座工读学校,哪学校墙壁很高,上面还有铁丝网……”
接过我买的牛肉饼,外孙女更兴奋了,滔滔不绝的他说话,告一段落。我对女儿说:“女孩子把门牙磕掉了,女孩家就摊上了一件痛苦的大事,女同学家要十八万元,现在看来是有点多,可从长远看,这十八万元并不多,甚至还不够……”
女儿说:“是啊,她妈以泪洗面,她姥姥姥爷也后悔不已。她妈不停找老师解决,不停的指责老师没有时时提醒,没有禁止孩子课间奔跑,没有……”
我说:“这事,怪老师也有点冤枉,老师肯定会不断提醒,学校规章制度也是有的,毕竟孩子的天性在哪里,你说了,她马上会忘。别说孩子把事搞忘了,就是我这个老头子,有时一转眼就把事搞忘了。”
女儿说:“男同学家同意象征性的赔点钱,并指责女同学家是狮子大开口!”
我说:“这就是换位思考的问题,如果我是男同学的家长,也会说女方家人是狮子大开口;如果我是女同学家长觉得门牙碰掉了,不仅影响她成长,还有换牙的痛苦和换牙的巨资,还会影响到女孩今后的结婚等终身大事,区区十八赔偿不算多……”
女儿说:“这事,看来老师和学校都无法处理,只有走施法程序,女同学及她家人把男同学及监护人、学校告上法庭,由法院裁定!”
我说:“对,走法律裁定,以免后患。女孩家担上这大事,正如他哥哥班上的那位女同学在人行横道上被车撞了,最后是法院裁定。虽然女孩得到了赔偿,但女孩的智力、精力、体力都受到了影响,同班同学只有她一人到了稍差的学校读书,可想而知,车祸不仅害了女孩一身,也害了女孩一家,女孩和她妈爸失去了好多幸福……”
女儿叹息了一声说:“爸,孩子的安全是大事,今后送红红、接红红,你可要当心啊!”
女儿的提醒语犹如泰山,瞬间把责任压在了我的肩上,保护外孙女是我当前乃至今后的责任,也是我未来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我正在细想时,听到外孙女“姥爷,河边有人钓鱼,我去看看”的声音,我拔腿就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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