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书法的实用性与艺术性
中国的书法自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实用性和艺术性,他们是书法的两种属性,共同存在于书法的统一体中,他们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就象人们都具有身高与体重一样。
书法的艺术性姑且不提,这里先讨论一下书法的实用性。有人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电脑化、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书法的实用性将越来越弱,甚至会变成“纯艺术”性的书法。我认为不然,书法的实用性不是在消失,而是实用性形式的变化而已。
传统书法的实用性多是指书写内容的实用性,如文章,信札,公告,奏章。。。等等,不仅要求他们书法(的艺术性)要漂亮,同时也要求他们的内容好,就是所说的书法的实用性,我们暂且称之为书法的“物质实用性”。
现代书法作品写的多(不绝对)是古人的文章、诗歌辞赋、哲言、警句等等,其内容已经不是书写人所要表达的自己的要求,而是再现(或传承)了古人的表达,从这种意义说,书法的“物质实用性”是在减弱。而从另一方面说,正是古人的文章、诗歌辞赋、哲言、警句等有其重要的思想性、哲学性、精神性,所以才更有价值性,所谓“书以载道”是也。这些古人的文章、诗歌辞赋、哲言、警句或长或短,即便是一字,也能触动人们心灵,让人们的心灵与之产生共鸣,体会人生大道,明了世间至理。这也就是书法实用性的所在,我们称其为书法的“精神实用性”。
没有哪一个真正的书法鉴赏家是不去欣赏书法作品里面的文字内容的。将书法作品挂在墙上,就是至理名言,就是座右铭,就是人生目标,就能使人有所领悟,就具有了书法的“精神实用性”。也没有哪一个真正的书家去写没有任何文字内容(乱七八糟的文字堆砌)的“纯艺术”的书法作品,真是那样的话,也就不是书法了,就成了象电脑里的字库了。
所以,我认为现代书法的实用性是由书法的“物质实用性”转化成了书法的“精神实用性”,而并不是说书法的实用性消失,变成了“纯艺术”的书法了。因此,书法是实用性和艺术性的统一体。另外,最近有人提出“实用书法”和“艺术书法”的说法,我认为也不妥,这样容易使人造成两两种书法的错觉,其实他们是书法的两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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