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音
王文跃
过年了,许多在外谋生或工作的人都赶回家与亲人团聚,于是在快乐的日子里,又增添了浓浓的情义。
除夕夜,接到好友一个电话,说周老师回家来了,邀我一聚。
周老师是我的初中时的物理教师,散文诗写的非常美,高考制度回复后迈入大学殿堂,若干年后又出国深造,获双博士学位,现在是一所著名的国内军事院校的博士生导师。
和周老师交谈没有丝毫距离感,仿佛他还是当年朝气蓬勃的乡村教师,我还是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我们和周老师谈的正尽兴,敲门进来我们的另一位同学,他的到来让我的感觉生硬起来。
周老师桃李天下讲的却是家乡话,唠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往昔。这位同学虽在一个小县城的某机关任职,操的却是半阴半阳的普通话,给我们传的是国家大事。
我向来不喜欢讨论国家大事,总感觉即使是专家学者也只能从个人的认识角度分析问题,只不过他们的名气大了,诱导的能力也就加强了,我们普通百姓只能在他们的诱词中欢喜或忧虑。在这个时候,我常常变成一个小学生,静静地听他们的道听途说,然后再在自己的认知领域进行甄别。
谈着谈着,有一个同学突然问我,会不会普通话,我说会,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使用,但个别字有时发音不准,特别是二声调总挑不上去。于是这名同学怂恿我来两句普通话,我知道这名同学的用意,是让我的普通话来告诫传达国家大事的同学,在家乡说话不要拿腔作势。
这让我想起母亲讲的一个故事。说一个人跟着三叔到天津卫做小伙计,半年回家看到一洼开着白花的荞麦,咵声捏调地问二伯父:“二伯,这紫梗绿叶开白花的东西是嘛?”二伯父伸手给他一个嘴巴,他捂着脸马上自作回答:“荞麦、荞麦。”
这位先生一个嘴巴被打明白了,贺知章是不是怕爱嘴巴才“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周老师几十年在大学讲坛著书立传,我该不该问他使用的是普通话还是家乡话。
语言的使用无可厚非,但能彰显一个人的性格,在家乡人面前说家乡话,表现的是一种不能割舍的家乡情结,拉近的是心与心的距离。假如,你用家乡人陌生的语音交谈,给人的感觉是什么,高高在上还是离乡忘本?
回到家我想起了一篇课文《一棵老树和两个怪人》——一粒微小的榕树籽,依靠另一株别的树木生根发芽,生长成一株体态怪异却蓬勃繁茂的大树,面对这棵大树有的人深深施礼表达对坚强生命的敬畏,有的人怒骂鞭笞,发泄对大树的贪婪掠夺的愤慨。同样是一棵大树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认识,让人迷茫困顿。其实这就是事物的两面性,认识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自然相异。
对乡音的认识也是如此,无论是乡音还是普通话,要的是真诚。只要真诚相待,以心交心气氛必然融洽和谐;倘若,话中鄙夷,心存高傲,即使家乡话多流畅,也会隔膜生疏。
家乡话,是一片吹不散的彩云,总在我心中,即使是写成文字,方言依存。普通话,是叮咚做响的琴音,使用它我把故事谱成一曲婉转的歌。然而,情愫里,我还是喜欢一缕乡音,因为这是我的祖先传留下来的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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