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手旁字及相应的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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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手旁字及相应的篆书
很多字《説文》中没有,今所见两汉(包括汉代)之前的文物亦未见这些字的篆体,在没有新的考古发现之前,我们在书法创作中,依然不能按照今字拼凑作篆。下面例举若干手旁字,从中窥见扌旁字和相关字之间的关系。
扑字,《广韵·入声卷第五·屋第一》:“打也。普木切。”《集韻》:扑,“普木切。《説文》:小擊也。或作撲。”《集韻》所引《説文》疑即《説文》中攴字。《戰國策》:“若扑一人,若捽一人。”《史記·刺客傳》:高漸離“舉筑扑秦皇帝,不中。”《説文》无扑字。《説文·手部》:“撲,挨也。从手菐聲。”段注:“撲與扑㯷、義皆別。今人溷之。”《説文·攴部》:“攴,小擊也。从又卜聲。”段注:“經典隷變作扑。凡《尚書》、《三禮》鞭扑字皆作扑,又變爲手,卜聲不改。葢漢石經之體。此手部無扑之原也。唐石經初刻作朴、從木者。唐元度覆挍正之從手。是也。《豳風》八月剝棗。假剝爲攴。毛曰:擊也。音義曰:普卜反。”先秦古文“又”亦即“手”。扑字,大小篆皆无;撲字,大小篆皆有,但别一义。故扑当篆作攴。
打字,《说文》中没有。两汉文物也未见打字的篆体。但是,我们看到《说文·木部》:“朾,橦也。從木丁聲。”段注:“朾之字、俗作打。”“说文新附”虽然有“打”字,因为不是汉代的著作,故不取。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鼎部第十七》“朾”下云:“撞也,从木丁声。《通俗文》:撞出曰朾。谓以此物撞彼物使出也。按即丁字之转注,因丁为借义所专别制此字,字也作揨,俗又作打。”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卷十七》“朾”下云:“《五音集韵》:朾,击也。或作打。《宣十八年·谷梁传》‘邾人戕缯子于缯,捝杀也。’《注》云为:捶打;《北史·张彝传》:‘羽林武賁至尚书省,以瓦石击打公门。”王筠《说文句读·卷十一》“朾”下云:“《通俗文》:撞出曰朾。《众经音义》引《说文》:打以杖击之也。打即朾之俗字。《广韵》:打,击也。”钮树玉专门对“说文新附”做了研究,著有《说文新附考》。他在《说文新附考·卷第五》说:“打即朾之俗字。《博雅》:打训朾,又训棓。《玉篇》无打字。《广韵·上声四十一迥》:打,都挺切,击也。又都冷切。”又说“打即朾之俗字矣。《玉篇》尚不收打,则《博雅》当是从木之字,故又训棓也。”郑珍郑知同父子,潜心“说文学”也作《说文新附考》,其书卷六“打”下云:“《说文》朾,橦也,橦当作撞;撞,擣也。《众经音义》引《说文》:打以杖击之也。打即朾之俗字。”玄应的《众经音义》所引《说文》,在现在的《说文》版本中没有这句话,但是,玄应的引用说明有另外的版本存在,其引文仍有学术价值。《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二·校勘记》云:“‘捝谓捶打残贼而杀’,钱大昕云:‘晋唐人书木旁字多作手旁,此必朾字之讹,《说文》:朾,橦也。朾与槜椓连文,知橦亦兼有橦击义。’(见阮元校刻本《十三经注疏》第2417页)”现代著名学者、海派先贤王同愈先生在其所著的《小篆难查字字典》第十九页云:“打,篆作朾。”可见,“打”字从“朾”字演变过来证据非常充足。
扠字,《説文》中没有,两汉前篆字亦未见。扠,《韻會》:“挟也。”叉是扠的本字,《説文》:“叉,手指相錯也。从又,象叉之形。”杈字,《説文·木部》:“杈,枝也。从木叉聲。”段注曰:“枝如手指相錯之形。故從叉。從木。叉聲。”《文選·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枝牚杈枒而斜據(中华书局影印本《重刻宋淳熙本文選》)。”“杈枒”即“扠枒”。据《辞源·手部》扠下引作“枝牚扠枒而斜據,”又曰:“一本作‘杈枒’”。所以,扠之本字為叉,杈亦由叉孳乳而生,本义是树木的枝杈。扠字大小篆皆无。扠当作篆当作叉,亦可作杈。
扶字,《説文·手部》:“扶,左也。从手夫聲。http://s15/mw690/001ZI0dNzy7iBLX7gL47e&690,古文扶。”许慎所说非常准确,从攴。《説文》中左今佐也。扶,扶佐也。今辅佐义。扶佐篆作扶。扶疏之扶,别一义,篆作枎疏。《説文·木部》:“枎,枎疏,四布也。从木夫聲。”枎疏,四布也。從木夫聲。亦作扶蘇。段注:“古書多作扶疏。同音假借也。《上林賦》:垂條扶疏。劉向傳:梓樹生枝葉,扶疏上出屋。楊雄傳:“枝葉扶疏。《呂覽》:樹肥無使扶疏。是則扶疏謂大木枝柯四布。疏、通作胥。亦作蘇。《鄭風》:山有扶蘇。毛曰:扶蘇、扶胥木也。”
扶桑之扶当作榑桑。《説文·木部》:“榑,榑桑,神木,日所出也。從木尃聲。”段注:“《淮南》高注亦曰:榑桑、日所出也。”可见,榑桑爲正篆,扶桑爲借字。
抄字,《广韵·下平声·肴第五》:“略也。初教切。”《集韻》:钞“《説文》:叉取也。或作剿抄摷。”“《魏志·太祖紀註》抄略諸郡。又,《增韻》謄寫也。《通俗文》遮取謂之抄,寫錄之目亦謂之抄(转引《康熙字典》)。”《説文·金部》:“鈔,叉取也。從金少聲。”徐鉉注:“今俗別作抄。”段注:“叉者、手指相逪也。手指突入其閒而取之、是之謂鈔。字从金者、容以金鐵諸器刺取之矣。《曲禮》曰:母剿說。剿卽鈔字之叚借也。今謂竊取人文字曰鈔。俗作抄。”抄字大小篆皆无;钞字,大小篆皆备。抄当篆作钞无疑。且抄为后起字也无疑。
抑字,《广韵·入声·職二十四》:“按也。《説文》作http://s13/mw690/001ZI0dNzy7iBM9cTvedc&690无疑。抑字也后起字。
扳字,《广韵·上平删二十七》:“攀,引也。普班切三。扳,上同。又印班。”《集韻》:“引也。《春秋傳》:扳隱而立之。”《公羊傳·隱元年》:“諸大夫扳隱而立之。”《説文》作http://s3/mw690/001ZI0dNzy7iBMnyhaO82&690。
拒字,《广韵·上声·语八》:“捍也。又,格也。違也。”《集韻》:“捍也。違也。”《論語》:“其不可者拒之。”《荀子·君道篇》:“将內以固城,外以拒難。”《説文》无拒字。《説文·止部》:“歫,止也。从止巨聲。”段注:“許無拒字。歫卽拒也。此與彼相抵爲拒。相抵則止矣。《書》傳云:歫、至也。至則止矣。其義一也。”拒字,大小篆皆无;歫字,大小篆皆备。可知,拒为后起之字。拒当篆作歫。
拆字,《説文》無拆字。《集韻》:坼拆同字,恥格切,裂也。《説文·土部》:“裂也。《詩》曰:‘不坼不疈。’从土㡿聲。”《易·解卦》:“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疏:皆孚甲開坼,莫不解散也(见阮刻《十三经注疏》)。”柝,篆作http://s14/mw690/001ZI0dNzy7iD15DDNX6d&690。’”段注:“土裂曰坼。木判曰柝。二字今可用。今人從手作拆。甚無謂也。”可知拆由坼、柝孳乳而生。拆字作篆当用坼或柝。
披字,《説文·手部》:“披,从旁持曰披。从手皮聲。”披靡之披别一义,当篆作柀靡。《説文·木部》:“柀,檆也。从木皮聲。一曰折也。”段注:披下曰“木部柀訓析也。柀靡字如此作。而淺人以披訓析。改柀靡爲披靡。莫有能諟正者。”披字,大篆所无;柀字,大篆已经出现。可见,柀字早于披字出现。披靡当篆作柀靡。
招搖之正篆当作柖榣,《段注説文·木部》:“柖,樹榣皃。從木召聲。”其云:“榣各本作搖。今正。柖之言招也。樹高大則如能招風者然。《漢志郊祀歌》:體招搖,若永望。注:招搖、申動之皃。按此招搖與柖榣同。師古音韶,猶《玉篇》:柖、時昭切也。”故知,柖榣爲招搖之本字。招、柖字,大篆均有。惟招字金文不从扌,从爪,爪也手之义。亦知招字之扌旁是从爪旁演变而来。
拄字,《集韻·卷五·九麌》:“牚也。通作柱。”《戰國策》:“大冠若箕,脩劒拄頤。”《説文·木部》:“柱,楹也。从木主聲。”段注:“按柱引伸爲支柱、柱塞。不計縱橫也。凡經注皆用柱。俗乃別造从手拄字。音株主切。”拄字,大小篆皆无;柱字大小篆皆备。段玉裁所说允当。拄字当篆作柱。拄后起字无疑。
抹字,《集韻·卷九·十三末》:“抹,《字林》:抹摋,减也。”《广韵·入声·末十三》:“抹摋,摩也。”《説文·水部》:“瀎,拭滅皃。从水蔑聲。”段注:“拭滅者、拂拭滅去其痕也。瀎泧、今京師人語如此。音如麻沙。《釋名》曰:摩娑猶末殺也。手上下之言也。巾部帴字下曰:讀如末殺之殺。末殺、字林作抹摋。卽瀎泧也。異字而同音義。”徐鉉注音:莫達切(mò)。抹字,大小篆皆无,瀎字有小篆。可见,抹字当篆作瀎。抹也后起字。
抬字,《類篇·十二上》:“超之切,擊也。”《説文·竹部》:“笞,擊也。从竹台聲。”徐鉉注音:丑之切(chī)。段注:“笞所以擊人者。因之謂擊人爲笞也。《方言》引傳曰:慈母之怒子也,雖折葼笞之,其惠存焉。後世笞杖徒流大辟五㓝。”抬字大小篆皆无;笞字大篆无,有小篆。抬也后起字无疑。
挍字,《論語》:“犯而不挍。”《左傳·僖五年》:“君父之命不挍。”皆计量也,计较之义。又,《禮·學記》:“中年考挍。註:閒歲則考學者之德行道藝。(阮刻《十三经注疏》一五二0页)。”作校。《前漢·賈捐之傳》:“貫朽而不可挍。”考也,检查义。可见挍校通。挍字虽然已見先秦文献,但是,先秦文物未见“挍”篆。《说文·车部》:“䡈,車騎上曲銅也。從車爻聲。”段注䡈下曰:“故其引申爲計較之較。亦作校。俗作挍。”“古嶽切。古音讀如交。在二部。今字作較。”可见,挍字篆书当作校,或作䡈。
挽字,《广韵·上声·阮二十》:“挽,引也。輓,上同。”《集韻》:“輓,《説文》引之也。或从手。”“又,挽歌。《唐書·建寧王倓傳》李泌爲挽詞,追述倓志,命挽士唱。《崔豹·古今注》薤露蒿里二章,李延年分爲二曲,薤露送王公貴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呼爲挽歌(转引《康熙字典》挽字下)。”《説文·车部》:“輓,引之也。从車免聲。”段注:“引車也。引車曰輓。引申之,凡引皆曰輓。《左傳》曰:或輓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史記》借爲晚字。从車,免聲無遠切,十四部。俗作挽。”挽字后起字无疑,两汉及之前没有挽字,作輓。挽字,大小篆皆无;輓字有小篆。故挽字当篆作輓,挽也后起字。
接續之接,《説文·手部》:“接,交也。从手妾聲。”交接当篆作接。接續(续)之接当篆作椄,《説文·木部》:“椄,續木也。從木妾聲。”段注:“今栽華植果者以彼枝移椄此樹而華果同彼樹矣。椄之言接也。”接字,甲骨文从又从妾。大篆无从扌之接;大篆有从木之椄。可见,从又之接为最早,许书以爲交接字。从木之椄,为接续义。可以推断,从扌之接是从又从妾之字演变过来的。
揆度,《説文·手部》:“揆,葵也。从手癸聲。”段注:“各本作葵也。今依《六書故》所據唐本正。度者,法制也。因以爲揆度之度。今音分去入。古無二也。《小雅》:天子葵之。傳曰:葵、揆也。謂叚葵爲揆也。”《説文·木部》:“楑,木也。從木癸聲。又,度也。”徐鉉註音:(kuí)求癸切。段注:“此與手部揆音義皆同。”揆字大篆没有;楑字战国文字已经有此篆。故可以断定楑字較揆字出现为早。
摇字,树搖之摇,当篆作榣。《説文·木部》:“榣,樹動也。从木䍃聲。”此专指树摇。摇字,《説文》有,但大篆阙如。榣字,《説文》有,战国已见榣篆,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判断,榣篆在战国时期已经出现,而摇在汉代才出现,基本可以断定先有木旁的榣,為树动义,后有扌旁的摇,为更广义的动义。
搆字,《説文》没有此字。雷浚《說文外編·卷二·十五》以为搆即構(构)字。《孟子·梁惠王篇》:“構怨於諸侯。”構即今之搆(抅)义。《説文·木部》:“構,蓋也。从木冓聲。”引申义:构造,牵连之义。先秦两汉文物均不见搆篆;而構字大小篆习见。故搆即構字,篆作構不误。
搘(zhī)字,《説文》所无。《字汇》:旨而切,音支。支撑义。 榰(zhī章移切)字,《說文·木部》:“榰,柱砥。古用木,今以石。从木耆聲。《易》:‘榰恒凶。’”段注:“《釋言》曰:搘、拄也。卽榰柱之譌。”搘字,大小篆均无;榰字,不见大篆。搘当篆作榰。
撑字,俗又作撐。《唐韻》:丑庚切。《集韻》:抽庚切。竝音瞠。與樘同。牚字,《廣韻》:他孟切《集韻》:恥孟切,竝音儻。《廣韻》:邪柱也。《集韻》:支柱也。䟫字,正字作http://s1/mw690/001ZI0dNzy7iBMFoWAwd0&690。
罗列以上这些扌旁的字,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一、
二、
三、
四、
以上是我读《説文》及对古文字研究的一些想法,限于学力,错误在所难免,请方家指正。
本文发表于湖北美术出版社《书画研究》第15期第138页,文中所注引文有若干处错误,在此已作修改,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