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刻石殘字》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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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刻石殘字有三种,分别如下:
一、九字本(或称十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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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泰山刻石殘字(九字本)释文:
斯(已泐,仅存下半部)臣去疾
昧死
臣請
矣臣
方若《校碑隨筆》:“篆書,存四行,前行四字,餘各二字。”此拓本因第一字仅存半个字,故有称十字,多称九字。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泰安县令俞庆澜,在岱庙环咏亭附近建石屋一所,将残石嵌于屋内,四周铁栏保护。1928年春,国民党政府驻泰,改岱庙为中山市场,环咏亭被毁,移残石于岱庙院,1949年就地保护至今。见图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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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二、二十九字本
泰山刻石殘字(二十九字本)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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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臣斯臣去疾囗囗囗臣
昧死言
臣請具囗詔書金石刻因明白
矣臣昧死請
此碑四行二十九字。王壯弘《增補校碑隨筆》:“余見一明拓廿九字剪裱本(附十字精拓)爲六舟僧舊藏,名人題跋甚夥,拓墨濃黝。秦刻石僅此及《琅琊》爲真,餘皆後人摹刻。”方若《校碑隨筆》认为,九字本和二十九字本,恐出宋人手。王壯弘认为,此刻石及《琅琊台刻石》为秦刻石之真品。欧阳修《集古錄·卷一·秦泰山刻石》云:“按《史記》秦始皇行幸天下,凡六刻石及二世立,又刻詔書於其旁,今皆亡矣。獨泰山頂上二世詔僅在,所存數十字爾。”我的推断,二十九字本的来源就是,欧阳修所说的“獨泰山頂上二世詔僅在,所存數十字爾”。当时可能是四十字,今天仅存这二十九字了。
三、一百六十五字本
此拓本即所谓“明人无锡安国藏一百六十五字本”,现流至日本。王壯弘《增补校碑隨筆》记载:“上海藝苑真賞社、日本《書苑》五卷十一號專輯、二玄社《書跡名品叢刊》均有影印。”
这三个拓本如果是真本,那么,应该出于同一块原石,惜原刻已佚。九字本还有一块残石在,但那是原石的残余吗?;而二十九字本,王壯弘《增补校碑隨筆》记载是剪裱本;一百六十五字本已裁剪成书页,一定是剪裱本。如此,我们从二十九字本和一百六十五字本,是看不出原石的整体面貌的。但是,根据释文九字本也是有疑问的。第一行“斯臣去疾”第二、三、四行的上面两字都淹灭了,如果把它加上去,第二行“昧死”前当是“夫臣”,第三行“臣请”前当是“死言”,然第二行已有“死”字,故“臣请”前只能是一个字“言”,这种排列就很不可思议。再说,如果九字本的第二、三、四行,正如二十九字本都是顶头的两个字,那么,第一行的“斯臣去疾”四字,为什么会冒上来?前面几个字“丞相臣”是另外一行的吗?非常匪夷所思。再仔细看看残石(图4-2),字迹刻画比较清晰,但字的周围人为造作的痕迹明显。一百六十五字本,即明人无锡安国藏一百六十五字本,据说系宋拓本,就拓本而言确实非常珍贵,但并不能确凿证明就是拓自秦時的原刻。真的希望是秦時的作品,然而,证据的缺乏实在无法说服自己的内心。
试从文字的角度做一些分析。
一百六十五字本釋文如下:
“皇帝臨立,作制明,廿六年,初并,不。寴䡅遠黎,登茲山,周,從臣思迹,本原德。治道運行,者産得宜,大義著明,陲于後嗣,皇帝躬聽,既平天下,不夙興夜寐,建設長利,革,訓經宣達,遠近畢理,咸貴賤分明,男女體順,慎昭隔內外,靡不清淨,昆,化及無窮,遵奉遺詔。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
这段文字有三个问题:1、明显有脱字,无法卒读;2、将秦始皇及秦二世两个刻辞合并在一起了;3、个别篆字的辨正。分述如下:
2、将秦始皇及秦二世两个刻辞合并在一起了。一百六十五字本的“黄帝曰”以后的文字是另外一个刻石的文辞,合在一起称“泰山刻石”,不是出于无知,就是出于不严谨。请看的《史记》的记载。
《史記·卷六》:“二世皇帝元年(公元前209年)”,“二世與趙高謀曰:‘朕年少,初即位,黔首未集附。先帝巡行郡縣,以示彊,威服海內。今晏然不巡行,即見弱,毋以臣畜天下。’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刻石,石旁著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所為也,今襲號而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
这是根据《史记》记载的秦二世刻石的文辞。
“皇帝曰:‘金石刻盡始皇帝金石刻辭不稱始皇帝,其於久遠也。如後嗣為之者,不稱成功。’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昧死言,‘臣請具刻詔書,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請。’制曰‘可。’”
其中“夫”字下有两点,当释为“大夫”之合文。高明《古文字類編》(新版)第1445页,记载战国简书多有此合文。在一些著名的出版物中释作“夫”是错误的,应该是“大夫”。《史记》的记载正可佐证这点。一百六十五字本刻辞与《史记》记载的二世刻石文辞相去不远。所以,公元前219年的秦始皇刻石,和公元前209年的秦二世的刻石,是两个碑主不同的刻石。虽然原石不在,无法证明这一说法,但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史记》的记载呢?
3、个别篆字的辨正。
“立”字,《史记》作“位”。“立”即“位”字,《石經春秋》:“公卽位,作公卽立。”《周禮·春官》:“小宗伯掌神位。《註》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古者立位同字。”
“寴”字,《史记》作“親”。《说文·宀部》:“至也。从宀親聲。”段注:“至者、親密無閒之意。見部曰。親者、至也。然則寴與親音義皆同。故秦碑以寴爲親巡。”所以,“寴”即“親”字。
“䡅”字,《史记》作“巡”。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车部》:“䡅之言巡也。巡繞之。此許之周禮說也。”故䡅作巡解亦渊源有自。
“兹”字,见图6所示,此篆不知出自何处?刻石此篆不见《说文》。《说文·玄部》从二玄,篆如图7。秦以前的大篆也未见类似如刻石者。李斯作为实行“书同文”的幕后倡导者和推动者,又是小篆书体的创造者和书写大家,他是不太可能写一个生僻的字,在这么重要的文献中的。所以,我认为此篆是由于漫漶不清,致使翻刻者讹误。否则,无法解释先秦文物中始终不见类似此形的篆字,而且,在整个汉代的文物中也没有再出现过此形的小篆。这是一个很大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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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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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迹”字,此篆为《说文·辵部》“迹”的异体字。所以此篆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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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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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原”字,此篆当释为源,本源也。本源古作本原。《说文·灥部》:“水泉本也。从灥出厂下。篆文从泉。”徐铉注:“今別作源,非是。”故知正篆作(图8),或体作(图9)。源是后起的字,古字就是原字。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灥部》曰:“而別製源字爲本厡之厡。”与《史记》“本原”一致。
“者”字,《史记》作“诸”。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言部》:“諸與者音義皆同。《釋魚》:‘前弇諸果。後弇諸獵。’諸卽者。《郊特牲》:‘或諸遠人乎。亦作或者遠人乎。’”
“陲”字,《史记》作“垂”。《韻會》:陲“本作垂。”《爾雅·釋詁》:“疆界邊衞圉,垂也。”《戰國策》:“今大國之地半天下,有二垂。”《荀子·臣道篇》:“邊境之臣處,則疆垂不喪。”
“嗣”字,《史记》作“世”。不通借。
“聽”字,《史記》作“聖”。高亨《古字通假匯典》第62頁:“《書·無逸》:‘此厥不聽。’《漢石經》聽作聖。O《禮記·樂記》:‘小人以聽過。’《釋文》:‘聽本作聖。’”“聽”“聖”可通。
http://s9/mw690/001ZI0dNzy76wkzRg9Oa8&690
图10
“宣”字,见图10所示,《說文》不从日。此篆之形在秦以前的文字中没有。汉印和汉瓦当中有此形,罗福颐《汉印文字徵》卷七凡三见。因是书所谓“汉印”是广义之概念,包括了汉代即魏晋南北朝这样一个时期,所以,其中文字无法确认是汉时文字,故存疑。
“體”字,《史记》作“禮”。高亨《古字通假匯典》第543頁:“《易·繫辭上》:‘知崇禮卑。’《釋文》:‘禮蜀才(蜀才,人名)作體。’《集解》禮作體。O《易·繫辭上》:‘而行其典禮。’《釋文》:‘典禮姚作典體。’O《詩·邶風·谷風》:‘無以下體。’《韓詩外傳》九引體作禮,據《詩攷》引今《外傳》仍作體。”所以,“體”“禮”通用。
“昆”,《史記》作“後”。《爾雅·釋言》:“昆,後也。《註》謂先後也。”《書·大禹謨》:“昆命于元龜。《傳》昆,後也。”
赵明诚《金石錄·卷十三》就刻石碑文和《史记》铭文的记载的异同最后说“皆足以正史氏之误。”这是何等轻率的结论。赵明诚先是说:北宋大中祥符年间兖州太守以《泰山刻石》四十余字“模本”进献宋真宗皇帝,又说“蓋碑石爲四面其三面稍磨滅,故不傳世。所見者特二世詔書四十字而已。”“稍磨滅,故不傳世”,逻辑上非常说不通。又说:“大觀間,汶陽劉跂斯立,親至泰山絕頂,見碑四面有字乃模以歸,文雖殘缺,然首尾完具,不可識者無幾。于是,秦篆字本復傳世間矣。”前面说“故不傳世”,这里又“復傳世間矣”,何其颠三倒四。又说:“碑既出,斯立模其文刻石,自爲後序,爲之泰山秦篆譜云。”前面既已说“首尾完具,不可識者無幾”,为何又要“模其文刻石”?既然“所見者特二世詔書四十字而已”,后又说“碑既出,斯立模其文刻石”,何以颠倒矛盾如此。还要以碑正史?斯立的“模文”就是秦時遗物吗?《金石录》语焉不详。而且,这些不一样的字(见上辨正)多是可以通假的,古籍各种不同版本多有异同。再说,司马迁的原稿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吗?《金石录》在这个问题上,可以说是支离破碎。
综上所述,我的结论是:
九字本作为局部的残碑的合理性很可疑,使我怀疑九字本并非真品。
二十九字本没有可疑之处。從書法的角度看很愿意相信是真本。但也没有很充分的理由说就是拓自秦時真品。
一百六十五字本,疑问太多,根本不能确定就是拓自秦時遗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被忽视了,李斯雖是小篆第一高手,然而,秦代焚书坑儒后,朝代很短命,到了汉代,人们是怎样看待秦始皇和李斯的呢?他们把典籍都烧了,却要留下自己的碑刻以傳万代?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存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