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母爱————对梦鸽做法的一点看法

作者:北京王勇律师
对梦鸽做法的看法,我跟大家一样,都是旁观者,打酱油的,也是一个善意的打酱油的。
只是梦鸽护犊子,这种教育孩子的方式会有今天这个结果很正常的,作为一个母亲,过份就过份了,一个母亲为了孩子疯狂甚至以自己的名誉乃至性命去换,这个都可以理解,这也是母性的表现,但这决不是什么母爱,反而会害了孩子。应该客观,应该讲道理,不然,世界不会因为你一个人的疯狂而不让孩子承受应该承受的业力的,她目前的状态明显对孩子不利,不是一个客观的好方法、好态度,或者说不明智。
这也难怪,梦鸽从上学到工作,一直在相对简单的封闭的环境,对社会她的接触面不见得多,起点高、处处顺利,她那社会经验、人生阅历还是比较浅的,遇上这事儿又不理智、偏执、执着、有幻想、护犊子,溺爱心里在她的意思识里占了绝对的上风,极容易被人利用这种急切的心情,被居心叵测的人忽悠、被人欺骗、被人利用,以达到利用李天一案、利用梦鸽救子心切、不顾一切的疯狂心情使得自己出名得利的卑劣目的,尽给她出馊主意,处处是死招她还当成精囊妙计,坚持不讲道理的护犊子说法,并对别人也不尊重,这种不面对现实、不尊重事实的做法,最后没有什么好结果的,这一切最后还是要由梦鸽为此买单,报到她孩子身上。当然了,这也是她孩子应有的果,毕竟有因就有果嘛,必然的惩罚是躲不过的,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的。
她这种做法对教育孩子也不利,对社会上形成的影响也不好,所以,还是希望梦鸽能够自醒,真正认识到错误。当一个人认为一切都是别人错的时候,不用说,大家都明白此时她自己就已经是不正确、不正常的了。同样的社会环境,怎么出那么多的英雄?怎么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上进、善良、有才能,是社会的栋梁,人家英雄生存成长的环境比他李天一的环境恶劣的多了吧?一切皆因过,内因是决定因素,外因只是条件而已,条件合适就暴露出来本身的东西来了,这是最基本的哲学理论。所以,一厢情愿,不分善恶,完全沉浸在自己想当然的自说自话中,是不会影响到别人对这事儿的看法的,反而让大家更清楚地看到了失败的教育的根源究竟是什么了,也不会影响到司法机关轻判的,还可能会事与愿违。
梦鸽,你要相信一点,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因为什么高参给你讲了什么自吹是极其高明的主意就能逃脱法律应有的制裁的。那些自认为高明的高参们,是丝毫帮不到你和你孩子的,只会使得结果更坏。再有,社会公众的底线是不可挑战的,民意不可欺,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秤,百姓心里都明白着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敢于面对现实,是一种勇气。不面对现实、不尊重事实的疯狂,不是母爱,会害了孩子。溺子如杀子,孩子没教育好,做母亲的你是有责任的,这些也是无数历史事实已经证明了的。
希望清醒吧,自醒,冷静的思考,躲开高参们的喋喋不休,多听听反面的意见,照照镜子,找找心理专家多聊聊,分析、刨析自我,慢慢地会明白很多的。
所以,目前为止梦鸽的想法和做法,从我一个打酱油的旁观者角度来看,是不正确的,走上了错误的路途,又怎么得出正确的结果?
北京市王勇律师,简介:
西安药家鑫案、云南李昌奎案、湖北廖德政案、北京景继龙杀妻案(北京协
和医院女博士被割喉案)、四川李文清案、河南杨国亮案、河南双刀王红理案、
张家口张北县马小丽九把刀杀夫案、威海陈家案--刘正龙案、广西版陈家案—
—何龙案……上述案件被害人方代理律师、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国内著名被害人方代理律师、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感动中国人物、全国人大代表高淑珍女士及其“爱心小院”的法律顾问、新
闻发言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授予的“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称号获得者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一届律师执业纪律与调处专业委员会委员
司法部第二十九届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全国学员总代表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首席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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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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