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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北京晚报》名律铁案法制栏目报道的王勇律师代理的四川李文清抢劫杀人案文章

(2012-03-15 1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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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案件评析

摩的司机遇劫反抗惨死 歹徒一审被判死刑

律师撑起受害方正义希望3月14《北京晚报》名律铁案法制栏目报道的王勇律师代理的四川李文清抢劫杀人案文章

               北京市王勇律师近照  

  本报记者 王蔷

  25岁男子李文清在8天之内持刀连抢3摩的司机。在最后一起案件中,他持刀追杀41岁的司机罗建林,在罗建林被扎成重伤、躺倒在地不能动弹之时,仍残忍地用刀刺向罗的身体,直至刺穿脖颈,导致其右颈总动脉破裂当场死亡。去年11月,李文清被一审判处死刑。

  日前,记者采访了北京百佳刑辩律师之一、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勇以及受害人罗建林的妹妹罗女士,向读者还原这起案件的真相。

  案发

  8天内3次持刀行抢

  2011121日,41岁的摩的司机罗建林骑着他的摩托车,来到四川省会理县某大酒店门口趴活儿。下午5点多,一位二十多岁身穿黑色衣服的小伙子,走到司机们停放摩托车的地方,拍了拍罗建林的肩膀表示要租车。俩人商量好价钱,罗建林便让小伙子搭上他的摩托车,骑上车一溜烟儿地向远处驶去。

  1小时后,罗建林的妻子打电话给丈夫,问他何时回来吃饭。罗建林告诉她,他正拉着一个乘客向太平方向去,现在还在路上。罗妻便挂了电话,她没想到这是和丈夫最后一次通话。

  搭乘罗建林摩托车的小伙子名叫李文清,1986年出生于四川省会东县。坐在罗建林的车座上,李文清心神不宁,摸了摸身上带着的一把单刃水果刀。就在几天前,李文清曾用这把花4元钱买来的水果刀,抢劫了两名摩的司机。

  小学文化的李文清,平日里好逸恶劳。案发前不久,他因急需用钱,便将自己新买的一部手机,以300元的价格典当给他人。钱花光后,他想将手机赎回来,但又无处借钱,便萌生了抢劫他人摩托车的念头。

  李文清先去农贸市场的地摊上买了一把带刀鞘的水果刀,然后四处寻找可以下手的摩的司机。

  113日下午5点多,李文清在会东县某信用社门口看到了趴活摩的司机范某,便以80元价格去法坪为由,搭上了范某的摩托车。行至半路,天色已黑,李文清忽然让范某停车,然后用刀子抵住其脖子,威逼他交出财物。范某吓得急忙将手机和钱递给李文清,然后转身就跑。李文清并未追赶,只是对着范某的背影喊赶紧跑,然后将摩托车开走,以300元价格转手卖掉。

  3天后的16日下午,李文清又窜到宁南县,在汽车站骗租了李某驾驶的摩托车。行至水库边的偏僻路段时,李文清故伎重施,拔出水果刀威胁李某,抢走了李某的手机和银行卡。随后,李文清又逼着李某带他去银行取钱,在前往银行的途中,李某借口摩托车出现故障,修车时趁李文清不备将车开走,得以逃脱。

  而罗建林是李文清下手的第三个摩的司机。与前两个受害人不同,罗建林因为反抗惨死在李文清的刀下。

  落网

  出门玩耍时被警察抓获

  李文清盯上罗建林,是看中他的雅马哈摩托车比较新。当罗建林载着李文清行驶至一个山头时,李文清借口要解手,让罗建林停车。

  罗建林停下车准备也在路边解手。此时李文清站在罗建林身后,用右手将水果刀抽出来,架在罗的脖子上,威胁道:把身上东西拿出来!见罗建林不从,李文清恼怒地朝他的右肩膀下扎了一刀。罗建林转身欲抢李文清手上的刀,但没抢到,李文清红了眼,用刀向罗的后背连续乱扎了好几刀。

  罗建林见势不妙,顾不上后背伤痛,慌忙向路边松树林坡下跑去。李文清不想放过他,追赶上去,又朝罗建林的后背上用力扎了几刀。罗建林惨叫着滚到山坡下,苏醒过来又摇摇晃晃地爬起来想继续逃跑,但没跑几步就一头栽倒在地。

  李文清追了过去,看到罗建林的手脚还在抽搐,就狠狠地用刀向罗的脖子和脸部扎去,直至最后用刀刺穿了罗的脖颈。直到罗建林一动不动,李文清才停下刀子,去搜他身上的钥匙和钱。因为罗建林临死时瞪着眼睛、张着嘴巴,李文清看着有些害怕,没敢拿走死者身上的手机和钱,就胡乱抓了把泥土洒在罗建林的脸上。

  因为没找到车钥匙,李文清只好将摩托车推到山下的电焊铺子。但车子一直未点着火,李文清想把车子卖掉,就和店里的老板商量,准备以500元价格将摩托车出手。但老板注意到摩托车上有血迹,便问李文清怎么回事。李文清支吾着说是洒的猪血。店老板满腹狐疑,便以不想要为名把李文清打发走了。

  李文清在半路上看到了警车,心里害怕,将车子丢到路边,连夜跑到自己的姐姐家。其姐姐李某和姐夫卢某非但没有劝说弟弟自首,反而支持弟弟逃跑,并在3天后塞给他400元,让他逃往亲戚家。随后他们又将李文清扔下的带血衣服焚毁灭迹。

  20112月,躲在朋友家的李文清出门玩耍时被警察抓获。

  庭审

  悲愤之情笼罩被害人全家

  摩的司机罗建林遇害后,他的全家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罗建林的父母神情恍惚,七旬父亲后来被摩托车撞成伤残,至今仍躺在床上。妹妹罗女士原来开着一家餐馆,为了替哥哥讨还公道,停掉生意四处奔波上诉。罗女士从有关部门得知,即使凶手杀人也不一定能判死刑。悲愤之情笼罩了罗建林的全家。更让罗家人愤怒的是,李文清的姐姐、姐夫虽有包庇窝藏行为,但一直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我哥哥死得这么惨,我们就是借债也要给他讨个公道。得知王勇律师是药家鑫案二审的被害人家属律师后,罗女士几经周折在京城找到了王律师,要求他也为自己死去的哥哥维护公道。

  王律师接受了被害人家属的委托,前往四川调查,在当地法院经过一番波折后才得以阅卷。他仔细地查阅了卷宗,提出被告人李文清系有预谋的抢劫摩的司机,8天之内持刀抢劫3起,并残忍地用19刀将被害人罗建林杀死,其抢劫、杀人的凶残程度及社会危害性程度堪比药家鑫案,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其姐姐李某、姐夫卢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等,也应依法受到惩罚。

 被害人罗建林直至被火化时,仍然死不瞑目,让人看了悲愤无比。王勇告诉记者,据被害人家属介绍,他们查看死者身上有30多处刀口,而司法鉴定结论是19处。

  在开庭当天,整整4个小时的庭审中,王勇律师给了受害人家属极大的精神支持。他义正词严地指出,被告人李文清将被害人骗到案发地点,然后拿出刀架在被害人罗建林脖子上实施抢劫,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而在之后,当被害人已经放弃反抗,开始逃跑,李文清完全可以就此罢手。但李文清继续在后面持刀追杀,追上后又朝被害人背部杀了几刀。当被害人仰面倒在沟里时,已经完全丧失任何抵抗能力,但被告人仍没放过被害人,而是继续追到沟底,看到被害人躺在那里手脚还在痛苦抽动,就又凶狠地朝被害人的脖子猛刺,将被害人的脖子刺穿,使被害人彻底不动。此时很明显,被告人的目的是要置被害人于死地,其杀人的目的非常清楚,他的杀人的目的已经不是为了制服被害人的反抗而杀人,而是为了灭口。

  判决

  凶手以抢劫罪获死刑

  为证明李文清杀人的目的是灭口,王勇举出了李文清的口供:我看见他倒在那点身体还在动,心头想着杀都杀成这个样子了,只能把他杀死了……是右手用刀子直接从他右边脖子杀穿到左边脖子,一刀杀了个对穿。然后他就不动了,我确定他应该是死了。”“警方问道:为什么要杀死对方,不杀死不行吗?李回答:我怕他不死的话会报警

  王律师就此认为,该供述明确证明了被告杀死被害人的目的,是怕被害人不死会报警,为了杀人灭口。

  王律师指出,被告人李文清持刀抢劫、故意杀人,按照其犯罪性质、手段、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应处死刑。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告人李文清在去年113日至21日短短的8天时间内,就实施了3次持刀抢劫,而且,还在第3次抢劫时为了灭口对负伤逃跑的被害人追杀,并将被害人残忍地用19刀杀死,其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人身危险性极强,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完全符合刑法量处死刑的规定范围。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被告人李文清的犯罪行为,属于必须予以从严处罚的犯罪,应依法予以严惩。该解释第7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因此,被告人李文清的罪行极其严重,且无任何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适用死刑、严厉打击、从重处罚的规定,应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王律师还指出,被告人李某、卢某的行为构成窝藏罪,二被告人的行为同时还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情节极其恶劣,应依法严惩。

  201111月,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文清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多次持刀劫取他人财物,并在抢劫中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卢某、李某明知李文清犯罪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虽然李文清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的理由成立,但其在短时间内多次持刀抢劫、并致一人死亡,其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此辩护理由不足以减轻其罪责。法院一审宣判,李文清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卢某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李某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

 北京晚报网址:http://www.abbao.cn/page/06ea5f2f-1472-4e98-ba82-7164d83b5c07/1

北京市百名优秀刑辩律师——王勇律师  简介: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纪律与调处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北京市百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奖项获得者

司法部第二十九届全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班全国学员总代表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首席刑事辩护律师

药家鑫案被害人张妙的父母张平选、刘小欠的二审代理律师

李昌奎案被害人家属王廷礼、陈礼金、王家崇的再审代理律师

王勇律师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小庄六号中国第一商城纽约豪园A32E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中央电视台东300米)   

邮编:100026              邮箱:wylawyer_009@163.com  

手机:13466508385         传真:010-85765563 

主页:http://blog.sina.com.cn/wylawyer011

微博:http://weibo.com/bjwylawyer

北京王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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