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志愿者救狗”想到的 --飓风
(2011-05-07 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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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引发了关于动物保护的大讨论。
综合我所掌握的信息,我觉得志愿者和政府两边都有板子可打。
虽然货车涉嫌非法运输动物,但是志愿者并没有执法权,这和抓小偷并不一样。另外,虽然他们的爱心是值得大为歌颂的,但是却不能把自己的不吃狗肉的价值观强加于人。
政府的责任,则是核发证件、检疫和运输监管的不到位。
我是真地希望中国不但能严格执行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能颁行一部保护普通动物的法律。其中可以有这样一条“爱狗人士有爱狗的自由,吃狗人士有吃狗的自由。爱狗人士有爱藏獒的自由,也有爱吉娃娃的自由。吃狗人士有吃养狗场的狗的自由,也有吃自养的土狗的自由。”(爱狗人士别向我拍砖哈,俺这厢有礼了。)也可以有这样一条“不能根据动物的相貌,价值,智力,能力,性格等性质而厚此薄彼。爱白天鹅的人士有爱白天鹅的自由,爱癞蛤蟆的人士也有爱癞蛤蟆的自由。”(别拍砖哈,坦白讲,俺也觉得这条过于理想化了。)
米国的做法也许值得我们借鉴。
我经常看米国的一个电视频道“animal planet(动物行星)”。这频道经常播放休斯敦和底特律动物警察的执法行动。每每看到惨遭虐待的犬马被精心救护,疏忽狠毒的主人被投入监狱,我就感叹,米国的动物咋就这么好命呢?
其实我也知道它们的好命来得不容易。曾经数千万只的野牛被追杀得只剩几百只在黄石公园苟延残喘,曾经多达几十亿只的旅鸽在短短百年时间被消灭净尽,甚至国鸟白头海雕都因DDT的影响而差点绝了种。所幸米国人及时制定和严格执行了动物保护的法律。
在米国的人正享受保护动物带来的好处。
例如,在德州花40美元,就可以拥有一年有效的在淡水和咸水钓鱼的许可证。同样,花数量不等的钱也可以买到捕猎鹿、野猪、鹌鹑、火鸡、野鸭、鳄鱼等等的许可证。
好多美食家因此可以一饱鲜鱼及山珍之口福,因为绝大多数超市并不售卖鲜活的水产,也不售卖野味。(休斯敦、纽约等地的华人超市售卖一些鲜活的鱼、螃蟹、龙虾等水产。)
前不久,学校的野生动物协会搞活动。人们只需花15美元,就能享用Blackbuck(印度黑羚), Whitetail(白尾鹿), Pheasant(野鸡), Pronghorn(叉角羚), Hog(野猪),
另外,当然也有好多人把渔猎主要当作休闲活动。所谓“钓客(猎人)之意不在获,在乎山水之间”。
在米国的人也要承担保护动物的责任。
渔猎的方式,种类,尺寸,数量等方面有非常详尽的规定,如果都打印出来,怕是快达到纽约纸贵和德牛出汗的程度了。更有野生动物保护人员负责执行。有个学生不仔细研读钓鱼规定,保留了不够尺寸的鲈鱼,被野生动物保护人员发现而罚款200多美元。
总而言之,对于动物资源(也可推广到自然资源),只有有效监管,才能永续利用。
米国人是花了好大代价才明白这个道理,我们为什么不能利用后发优势,师夷长技以利己呢?
期待华夏大地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那一天!
(关于米国人不吃狗肉,我还得絮叨两句。我不知道这是成文法律还是不成文的习俗。总之大家都愿意遵守就好。希望将来中国人在吃不吃狗肉的问题上也是如此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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