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otttviptv电信运营商杂谈 |
分类: 互联网电视 |
2月1日CNTV和BESTV达成IPTV播控平台合并协议,BESTV的全国性IPTV播控平台并入CNTV的中央集成播控平台,即将建立全国唯一的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合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7月344号文件《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的中央-地方IPTV二级播控平台体制确立。
播控平台的合并撤除了自2005年以来悬在IPTV头上的政策利剑,IPTV不会再有被封杀的风险,也勿需低调潜行,在三网融合第一批12个试点城市和地区、第二批42个城市开展IPTV业务将完全合法。可以预见,即使在全国非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开展IPTV业务也不会受到广电的阻挠。这意味着全国IPTV市场的政策解禁,电信运营商的IPTV业务可以在全国遍地开花。
可以想见的是,面对IPTV政策解禁,电信运营商并没有太多的兴奋。因为IPTV的播控权已经被广电牢牢掌控了,IPTV变成了电信运营商和广电播控平台的共有业务。即使电信运营商开发了全国IPTV市场,播控上仍旧受广电控制,收益也要和广电分成。
电信运营商积极发展IPTV的初衷不仅仅是增加一项业务,更重要的是视频业务是避免管道化的重大战略方向之一。面对IPTV播控权花落广电的既定格局,电信运营商继续沦为IPTV的管道似乎已成定局,作为战略选择的IPTV也似乎失去了战略意义。然而,电信运营商绝不应该对IPTV意兴阑珊。
表面上看起来电信在IPTV上铩羽而归。但IPTV播控权的丧失从根本上说是特殊的政治原因造成的,电信运营商勿需天真地和风车决斗也勿需委屈地自暴自弃。要看到IPTV的网络、运营管理、市场、用户是掌控在电信手中的,市场发展的决定权是掌控在电信手中的。可以把播控平台的分成割肉权且当成特殊政治环境下的牌照特许费。而这个这个特殊政治环境是不断变化的,行业和技术也在日新月异地发展,最终电信运营商获得IPTV播控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视频业务是电信运营商建设智能管道的核心业务,这个战略现在是正确的,未来还是正确的。IPTV业务仅仅只是视频业务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且和有线数字电视、卫星电视一样,是一种传统的视频业务。电视行业正在面临着全行业的升级转型,全世界的电视内容商、电视运营商都在积极应对互联网电视(OTT TV)时代的到来。电信运营商的视频战略应该跟进电视行业的演进,对OTT TV未雨绸缪。
广电主管部门已经预见到这个问题,广电总局2011年10月28日发布的181号文件 《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电视独立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体系,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广电在控制IPTV播控平台前提下开放了IPTV,在互联网电视上却早早地对电信紧紧关闭了大门。问题在于,和IPTV不同,OTT TV绝非一纸文件可以管得住,电信运营商如何布局OTT TV不仅是一个战略问题,也是一个战术问题。
14-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