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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破掉的案子

(2012-03-10 17:27:38)
标签:

杂谈

           “女婿”偷走岳丈保险柜14万元 归还6万威胁其不准报警

    来源:新安晚报发表日期:2012-3-1 07:52 已有3659人浏览

    核心提示:2011年2月5日晚,家住宁国的王老汉发现家中装有14万元现金的保险柜被盗。报案后,王老汉在家中发现窃贼留下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钱还是不要找了,我先退6万给你,余下的算是跟你借的,如再找警察,小心对你家人不利”。民警调查发现,诸多嫌疑都与王老汉的“女婿”许某有关。办案民警随即通知许某前去问话,没想到许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王老汉家中的保险柜被盗,14万元巨款失窃,报案后窃贼竟然又退回6万元,并威胁其不许再找警察。警方破案后发现,窃贼竟是王老汉的“女婿”许某。近日,宁国市法院一审判决许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1年2月5日晚,家住宁国的王老汉发现家中装有14万元现金的保险柜被盗。报案后,王老汉在家中发现窃贼留下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钱还是不要找了,我先退6万给你,余下的算是跟你借的,如再找警察,小心对你家人不利”。民警调查发现,诸多嫌疑都与王老汉的“女婿”许某有关。办案民警随即通知许某前去问话,没想到许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家住宣城、有妻有子的许某,2006年来到宁国,在王老汉的店里当送货的小伙计。一来二往,王老汉的女儿便与谎称孤身一人的许某暗生情愫,不久两人即在一起生活,虽未领结婚证,但已生育了一个儿子。2010年底,宣城妻子的亲戚欲找许某要债,许某担心他们追至宁国,便把主意打向了宁国的“岳父”。盗窃得手后,为了稳住王老汉,好令民警收兵,许某退还了6万元,并留下字条。(谢军、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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