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动物保护协会与十家宠物医院有关医疗费用纠纷的诉讼终于在北京市
一中院审理终结,法院驳回了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上诉,维持海淀法院的原判。
应该说这个判决是公正的,适用法律是准确的。
事情要从2011年说起。2011年的4月15日,北京的数百名动物保护者在京哈高
速上拦截了准备运到长春屠宰的狗,狗的数量大约500条。这个事件当时很轰
动,很多负有爱心的人士同情小动物,纷纷支持这些志愿者,谴责这些运狗人
,其中有名人敬一丹、孙俪、姚晨等。但是我对这些拦狗车的人十分反感。
这些拦狗车的人都是些毫无法律意识,目无规则的蒙昧蛮夷人。
现代社会的任何行为都应该以尊重法律为前提。为了保持高速公路的畅通,
国家法律甚至限制执法部门在高速上拦截车辆,那么是谁给了你们这些人这
样的权力来拦车。这个运狗的质朴的农民在被滞留了15个小时、被迫以低于成
本价2万多元的价格把狗卖给了这些爱狗人士,这在刑法上属于强迫交易罪,
应当判处其有期徒刑。但这位质朴的农民并不懂这些。要是换了我就说破大
天就是不同意卖给你,有本事你杀了我啊。尤其是这个运狗车从手续上是齐
全的,合法的。而这次拦截行动的始作俑者、组织者就是小动物保护协会。
但是把狗弄到手之后,小动物保护协会把其中一些有病的狗送到了宠物医院,
并高调公开承诺将承担医疗费,但是最后未实现其承诺,拖欠了48万的医疗费。
如果小动物保护协会是个负责任的组织就首先要尊重法律,不要为了个人一
己的嗜好而肆意践踏法律。我也喜欢小动物,但是我有个前提,如果我不能
对它们承担起责任就不要养。如果小动物保护协会是个负责任的组织就要按
时支付医疗费,不要因为救助动物而侵害宠物医院的权益。如果小动物协会
是个负责任的组织就要正确估计自己的支付能力,不要超出自己的能力而为之
。如果拖欠宠物医院的医疗费无法支付,那势必造成宠物医院的经济困难,那
么这种行为是爱心行为还是应该谴责的行为呢。
你可以爱狗,爱猫,爱耗子,爱蟑螂,爱屎壳郎,这是个人爱好。但个人爱
好要以不妨碍他人为前提,更要以法律道德为底线。
即使是运狗人违法,你也不能用违法来制止违法,这是常识,法律常识。
自己爱狗就可以拦截狗车。自己爱驴就可以拦截驴车,自己爱牛就可以阻拦牛
耕地吗。这个逻辑要是成立,那碰上个爱蟑螂的,见了谁家灭蟑螂就跟你玩命
是吗。简直是荒唐啊。
谁给你的权力可以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肆意干涉别人呢。
我本人也是爱动物的人士,爱狗、爱猫。但是我允许别人不爱。我不把自己的
意志强加给人。我知道遵守法律和尊重别人。
那些所谓的狂热的、支持拦截狗车的人,你们看看自己的脚下,是不是穿着
牛皮的鞋子。你们的碗里都是素食吗。
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执法部门对这类事件确实十分容忍,执法显得无比软弱,
根本不敢对于这些违法者有任何的制裁。这就象现在的城管一样,只要是城管
与小贩发生冲突一准就全民都向着小贩,使得我们的城管执法更加软弱,小贩
更加强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