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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的“记者黑名单”是搞错了监管对象

(2011-06-15 10:16:55)
标签:

静水深流--闫平

卫生部

记者黑名单

杂谈

分类: 时事杂谈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6月14日说,目前正在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以此打击他们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的势头。毛群安称有关食品安全的报道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给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在苏丹红、瘦肉精、膨大剂等违规添加现象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卫生主管部门不是痛定思痛,琢磨着怎么建立起一个健康的食品安全平台,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而是试图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建立黑名单,这无疑是搞错了对象,板子打错了屁股,其结果只会引起民意更大的反弹。
  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把矛头指向记者、媒体,根本上是颠倒主次,搞错对象。食品安全的源头在食品生产企业,问题更多也出在食品企业,监管部门应该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它们上面,强化在各个环节上的监管,拿出更多的办法来管住它们。事实上,短板也在此,普遍存在的外部监管不力,使得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为了利益敢于铤而走险。卫生部要建立“黑名单”,也应该先建“问题食品黑名单”、“违法企业黑名单”加以严控,而非“记者黑名单”。
  从根本上说,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不久前在专题会议上也谈到,“维护食品安全还要依靠群众,加强舆论监督,畅通举报渠道,使劣质食品无藏身之地。”监管部门根本没必要对记者起疑心,并因此分散了注意力,浪费了精力,而应当和衷共济,合力治乱。
  话说回来,媒体的职责是监督,是帮助观众探寻真相,因此他要坚守良知,坚守职业道德,坚守法律规定,出现错误的信息恶意传播是不允许的。但这不是卫生部管理的职责范围,即使媒体揭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最后被证实为“假新闻”,那也轮不着卫生部,而是由中国记协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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