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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举报信

(2019-01-20 10:50:02)

举报信

福建省公安厅纪律监察委员会:

我要举报你们省建瓯市瓯定派出所饶警官违纪办案的行为:私自将公安内部文件交给当事人(经当事人篡改)在网上发酵,引起社会对公安公信力的怀疑和不满。(证据一)【原创】举报信


事情由个人争端引起,去年,我(支持被害人江歌妈妈)和你省建瓯市瓯定派出所居民林礼国分别支持江歌和刘鑫,观点和感情都很对立。去年10月瓯定居民林礼国向他的派出所举报我是黑社会企图杀害他们全家,引起该所重视遂受案,11.26日饶警官向我所在派出所哈尔滨爱建路派出所电话询问赵宪君是不是该辖区居民、是否健在、是不是尿毒症在三精医院就诊,我派出所管片警员潘雷回复(内容不详)后加盖派出所公章回复,我认为这是办案公文,具有不可泄露的保密性质。

但是,不知道是饶警官私自给了林礼国、还是林礼国通过不正当手段搞到了、或者是饶警官没有保密意识被林礼国拍照了?反正是林礼国在2018.12.15日发到了微信群里(300人)造谣说我女儿是借尸还魂(证据4)、他有我们派出所潘警官的证明材料(哈市公安证明函---证据3)证明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材料,而且发到了规模更大的新浪微博独狼独语4(林礼国注册账户)空间。还造谣说福建和哈尔滨有一个“七人专案组”正在追查以我为首的网络黑社会(证据5)。

作为一个具有40年工龄的律师,曾经的20年(1991--2011)人大代表法制工作组副组长,我对你省公安人员饶警官提出如下质疑:

1,           是不是他告诉林礼国有个福建牵头的省级七人专案组在查我赵宪君是网络黑社会?

2,           林礼国为什么有盖有哈尔滨道里区爱建路派出所公章具体警员签名的公文(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照相件,虽然自己模糊)?

3,           公安局还没立案的侦查卷,举报人有权利看到吗?有权利复印或者照相而且广泛传播哈尔滨公安局的内部协查函吗?

4,           具体办案人到底办的是公事、还是人情私事儿?

5,           这件事是否涉及到你们的警员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甚至渎职犯罪?

6,你省对边远区县的公安人员做过保密教育没有?

希望你们引起重视,随信发去几篇林礼国对我的诅咒谩骂的微博,请你们严肃对待你们饶警官的问题,有这样的警官查我问题,我真的寝食不安、胆战心惊,我觉得我被对手和公权力人联手对付终将被诬陷!


                             举报人     赵宪君

                               2019 一月 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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