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相信中国的司法 2011-5-13 08:38(原创)
(2012-03-01 0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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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夏俊峰案目前最大的疑点,也是此案审理中程序正义最大的瑕疵,就是夏俊峰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夏妻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
如果控辩双方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目击证人是否出庭,并非关键。但现在是,辩方指出城管先非法拘禁夏,接着在办公室对其实施殴打,从而为夏提出“正当防卫”的辩护。法庭在这一关键事实尚未明白无疑的情况下,却拒绝辩方证人出庭,很难说不是违背了起码的程序正义。因为这个关键事实一旦被认定,那么夏案应当是在“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人致死”三者中的选择题,而非“故意杀人”。退一万步说,即使是“故意杀人”,也可酌免死刑。
夏俊峰在关键事实的认定仍疑云密布的情况下,被终审判决死刑,且被判赔偿受害者家属65.9万元——— 而不久前性质恶劣得多的药家鑫案,一审判决不过赔偿4.5万元。难道城管的生命就比清洁工的生命昂贵那么多?再联想到2008年轰动一时的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市民案,主犯仅仅获刑6年,就更不能接受对夏案的终审判决了。
判处夏俊峰死刑,是一个明显的巨大错误,是社会难以承受和接受的悲剧,中国司法也将长期笼罩在夏俊峰案的阴影之下。如果夏俊峰被判死刑,必将有更多无辜、无助的商贩死在城管手下;……如果正当防卫而被判死刑,那将不再有罪与非罪、善与恶、生与死的界限,我们社会中本已非常可怜的规则的力量,也必将被邪恶、混乱和野蛮所摧毁。
不知道为何官方不让评论,此案的审判目前是舆论的焦点,公平公正做不到,最起码要公开吧,想通过禁言来封堵老白姓的嘴,你们封的住吗?只能更让人对中国的司法失望。
今天还有一则新闻,《武汉一派出所发生袭警爆炸案 5名警员受伤》,当一个国家的法律被亵渎,司法不能体现公平公正,弱者倍遭欺凌而不能拿起法律武器还击,人们最后的底线将被击溃,唯一的办法只有高晓松所言的“替天行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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