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深夜10时许,上海宝山区宝钢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一名正在接受截肢手术的全身麻醉病人不幸身亡。事发时,手术室内有至少6名医护人员在场,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相继撤离,手术台上的病人则无法逃离,最终不幸身亡,死因可能是窒息。(8月25日《新民晚报》)
看到这则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愤怒;了解一点详细情况后,更是出离愤怒。
病人基于信任,将生命交到医生手上,在处于全麻状态下,更是丧失了任何的自救能力,那么医生此刻就对病人的生命安全负有全责。就算不要求医生以自己的生命安全来换取病人的生命,那么看一下全过程,医生是否尽到了所有可能的救助。
先从结果来看,照片中整栋楼外观没有大的损伤,只是几个房间黑了,可见火势并不大,并没有到为了逃命,惊慌失措,无暇顾及的程度;再从描述的过程来看,6名医护人员在发现起火后“相继撤离”,可见整个过程有充足的时间去对病人采取措施施救,而医生却听之任之了;后来医院给出解释,是病人全麻状态下不能脱离呼吸机,且手术台太重无法抬出,这全是开脱之辞,在起火状态下,呼吸机断电,无法工作,医生却不采取任何措施,丢在那里,很明显可知是必死无疑,而如果采取措施,以医生的知识,把病人抬走,辅以人工呼吸等临时办法,是否也有幸存的可能性?就算终不幸遇难,至少医生尽到了自己救人的职责了。
从法律上说,医生此刻对病人负有救治的义务,却没有履行,这种行为,涉嫌了不作为的杀人。强烈谴责如此没有医德的医护人员,并希望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追究无良医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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