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艺术节三独比赛规程
(2014-04-08 14:08:07)分类: 班级通知 |
一、项目设置
(一)声乐:重唱或独唱(不超过3人)。
(二)舞蹈:独舞(不超过3人)。
(三)器乐:独奏或重奏(不超过3人)。
二、比赛形式
本次艺术节独唱、独舞、独奏均为现场比赛项目,群舞举行全区现场比赛,儿童歌舞剧为审核项目。
三、参赛要求
(一)声乐项目:
1.独唱或重唱,演唱歌曲1首,伴奏带自备(MP3格式)。参赛曲目要体现青少年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人数不超过3人,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
3.独唱比赛时间:4月12日周六
上午:8:30开始
下午:12:00开始
地点:新村校区五楼音乐室
(二)舞蹈项目: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3.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4.比赛时间:4月12日周六
上午:8:30开始
下午:12:00开始
6.材料提供:原创舞蹈需在4月10日前将创作意图、内容、表现形式等以纸质材料报舞蹈比赛负责人处。
(三)器乐项目:
1.独奏,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4分钟。
6.
上午:8:30开始
下午:12:00开始
7.比赛地点:二校区阶梯教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类所需音乐带必须4月10日周四13:00前传到相关老师邮箱,比赛现场不接受任何音乐。写清楚,x午,x年级段x号,姓名,曲目《xxx》
联系人:独唱,新村校区
2、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迟到15分钟取消参赛资格。
3、家长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秩序,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