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可能有的主张进行论证,排除其错误的思想、做法,确认相对妥当的思想、做法。把这种论证方法简要概括一下,那就是——“从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多元的可能性认识→排除负面因素较大的主张→确立正确度相对较高的思想”。
那么,这种论证思维好处是什么呢?
这种论证思维方法透明度较高,作者把自己想到的各种思想、主张尽可能“全”地展示出来,然后一一阐释其不合理性,进行排除,容易在论证过程中就解决了人们可能存在的类似错误想法,说服力强。
当然,教者并不是仅仅从文本中析出这种知识来显示自己的高明,他还要而且必须要引导学生对这种知识作实践性运用。
比如,某年出了这样一道高考作文题,大意是:某青年人经过奋斗积累了七个行囊,它们分别是“金钱”“健康”“美貌”“机敏”“才智”“诚信”和“荣誉”。有一次过河时,船到河中央,风浪大作,船家说行囊太重,必须扔掉一个才能过河。青年人扔掉了“诚信”。请以《诚信》为话题作文。
这道作文题就很适合以“证伪思维”去应试。也就是说,在选择扔什么行囊时,不要受试题已经扔掉“诚信”的约束,而是重新思考扔掉哪一个能够使自己的损失最小。
可以一一分析扔掉前边那几个行囊的负面性。扔掉“金钱”,不行,那样会成穷光蛋。扔掉“健康”,不行,那样会成痨病鬼。扔掉“美貌”,不行,那样会成丑八怪。扔掉“机敏”、“才智”,不行,那样会成一具行尸走肉。扔掉“诚信”,不行,那样会是人人恨人人骂。扔掉“荣誉”,这个决定可行,相对来说损失最小。上了岸,有“金钱”,有“健康”,有“美貌”,有“机敏”,有“才智”,有“诚信”,过了河,做成一番大事业,就会获得新的更大荣誉。
这样看来,在大风大浪面前,青年人扔掉了不该扔掉的东西,不能趋大利避大害,从根本上说他不“机敏”,没有“才智”。所以,这道试题本身就有矛盾。论诚信,最重要的是“实践诚信”,而不是空谈。所以,在考场上就要说出这样的分析,批判试题,谈出自己的内心想法,做一个真正勇于实践诚信的人。
这样的应试,会超越他人的。
四、《拿来主义》质疑
1.喻体选择质疑
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的解释中明明白白地说“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对《拿来主义》的解读。鲁迅先生说得对的,我们发扬之,光大之;鲁迅先生说得不对的,我们反思之,剔除之。
《拿来主义》所言之道理,无疑是对的,我们应该继承之。对其讲道理的方式则需慎思、反思。那么,文本中的问题是什么呢?那就是在阐述“拿来主义”的过程中所选喻体有缺陷,不妥当。
“拿来主义”首先所针对的是“送去主义”,还有“送来”。对“送来”的恐怖,是因为不是“拿来”的缘故。文章前半部分还具体说到“送古董”,“挂”国画,还有送梅兰芳博士。而我们所缺少的就是“没有人根据了‘礼尚往来’的仪节,说到:拿来!”所以,他这才大声疾呼要有“拿来主义”精神。
根据文章开头所提出的写作背景,鲁迅先生在阐述“拿来主义”时所选择的例据应该与之相呼应,相平衡,这是文章写作应该遵循的原则。那么,与“送”古董、“挂”国画、送梅兰芳博士等背景论“拿来主义”应该选择从外拿来的东西为宜,比如与画相对介绍毕加索的抽象主义画作吧!讲一讲我们应该学人家一点什么,甚至还可讲一讲毕加索的抽象主义画法是否适合我们的审美欣赏习惯等等。
但是,鲁迅先生所选是某青年对待“大宅子”的问题。虽然,这“大宅子”里有一点儿洋货——“鸦片”——但这不是“拿来”的,是人家“送来”的,况且是在“大宅子”里面的。这就是说以如何对待“国货”系统的东西来阐释“拿来主义”,“大宅子”、“姨太太”使人想起山西的“乔家大院”或者“王家大院”,“大红灯笼高高挂”,这样的喻体就背离了原来的写作背景,产生了前后不对称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文本前后存在着“不相干”的逻辑错误,因而未能充分地、恰当地阐释“拿来主义”。
之所以有些读者大论特论《拿来主义》是如何对待文化遗产的问题,产生这样的错觉就是所选喻体——“大宅子”——这一“国产货”连带产生的。以“国产货”为喻去论“拿来主义”显然有南辕北辙之嫌。
因此,由于喻体的选择失当导致了整个文本主旨发生扭曲,前后文章不协调。正确的写作应该是这样的,把“大宅子”的故事改用新的例子——哥特式大别墅——然后论如何正确对待之。在这样论述的基础上,再宕出补论一句——不仅对域外的东西要有正确的“拿来观”,对域内的东西亦应如此。不仅是民族应如此,个人亦应如此。在这样的修正之后,“大宅子”的故事才有存在的根据。
尽管如此,“拿来主义”还是要的。“运用脑髓,放开眼光,自己来拿”,这种意识还是要培养的,这种原则还是要践行的。
2.“不管三七二十一”质疑
鲁迅先生在以“大宅子”为喻解释“拿来主义”时,这样说——“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
我以为,一般来说“拿来主义”首先就要考虑“拿什么”,就得弄准“三七二十一”之后才能“拿来”。是在未拿之前,“要运用脑髓,放开眼光”,去“挑选”拿什么呢?还是先“拿来”再说呢?因为人们“拿来”很少有那个青年人的运气,天上掉下了一块大肉饼。在更多的情况下,人们“拿来”的时候是有代价的。我们不能付出代价之后再来“挑选”已经“拿来”的。
康德说:“我们一切一般而言的判断的普遍的……条件都是:它们不自相矛盾,否则,这些判断自身……什么都不是。”(《纯粹理性批判》,〈德〉康德著,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第171页)康德的话告诉人们,任何一个判断之所以能够成立,它的基本条件就是不自相矛盾。鲁迅先生本来是说“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的,待到用“大宅子”的故事作比喻解释“拿来主义”就变成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这里有一个细节要注意,把“来拿”换成“拿来”恰恰颠倒了“拿”的思维逻辑。如果按照康德的标准看,鲁迅先生前边的思想与后边的事例性比喻解释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论证本身“什么也不是”,他没有完成对自己观点的论证。
事实上,鲁迅先生的论证充满了悖论。
从哲学上讲,欲望是存在的欠缺。显然,人的任何欲望的产生都是他的人生存在存在着某种欠缺,至少是他这样认为的。所以,作为“拿来主义”之“拿来”的“欲望”的产生,前提是他对自己某方面的存在状况有不满足感,有一定的认知,所以,这就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如果真的没有这种认知,“不管三七二十一”,那就是地地道道的盲目行动,不是“拿来主义”之“拿来”。
“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是合法继承来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这段话是多余的,特别是什么“做女婿换来的”本来就是“挂角一将”捎带讽刺某个人的做法与本文关系不大,显得很是小气。删掉这些话,直接说青年人如何如何对待“大宅子”并不妨碍文意的表达。
经典文本的缺陷也是经典的,这是非常有价值的教育资源。大胆作这样的质疑,而且还要阐明质疑的根据,并且提出修改的意见,对《拿来主义》作这样的“挑选”,其中涉及到的理论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启示,对学生来说都是十分珍贵的。就《拿来主义》的阅读教学应该在学生“自主”学习层次之“上”完成这样的“教”,臻于这样的境界,这才是教者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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