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不公開?陸女碩生告3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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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燕清華大學政府資訊公開部委副部長職權杂谈 |
分类: 時事 |
更新日期:2011/10/05
05:30
特派記者劉曉霞/北京報導
旺報【特派記者劉曉霞/北京報導】雖然大陸公布《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已4年,不過真正落實仍有限。一名清華大學女碩士生畢業論文想寫各部委的副部長的權限和職權,向大陸14個部委申請相關資訊,卻被各種理由拒絕,她因而狀告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李燕就讀清大法學院碩士班,鑽研行政法,畢業論文規畫寫各部委的副部長的職權、分工職責等,5月時,向14個部委申請相關公開資訊,原先以為這些資訊一點都不「敏感」,只要手續完備就可獲得回應,但她卻碰了一鼻子灰。
回絕理由莫衷一是
李燕說:「我也理解很多政府資訊是不能公開的,屬於國家機密,那些我也不要求。既然有些部委已經公布副職資訊,那麼我認為,部委副職這種資訊,作為公民就是可以知情的。如果有些部委,基於自身特殊情況不能公開這項資訊,應當充分說明理由。」過去大陸政府最常以「三安全一穩定」條例,也就是公開後恐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資訊不能公開,拿來當萬能擋箭牌。北大學者閻天在《政府資訊公開公民指南》就說過,「政府像個巨大而神祕的匣子,幾乎把一切資訊和資源都裝進去,近於『全知全能』,而你從外面卻窺不到究竟。」大陸雖然在8月時公布《關於審理政府資訊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刪除「三安全一穩定」條例,改以「是否涉密」當成資訊公開與否的判斷標準,如果政府資訊涉及國家祕密,絕對不公開;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則採相對不公開原則,但李燕還是碰壁了。
能否立案還未可知
受到問責的行政人員,取消當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先進的資格。26類違規問題,包括未按規定檢查、檢驗、檢測、檢疫;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少數人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改變集體作出的決定;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