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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说「湿疹」了=医病关系系列之一(2009/11/26/旧文章)

(2011-10-25 20:27:43)
标签:

情感

关系

医病

患者

教育

湿疹

h1n1

新流感

敷衍

医疗道德

诊断

臆测

敏感

分类: 其它皮肤问题

系列前言

这个系列的想法,已经在心中酝酿了几年了。

或许因为健保的益发压迫,这几年来,门诊医疗的看诊速度丝毫没有改善的迹象。身为皮肤科医师,对于很多现象当然十分理解,也尽力在自己门诊时倡导。为此甚至写了几篇医师,我得到湿疹~谈一个「不完全正确的名词」染料脉冲雷射「治疗」酒糟!?以及秋冬谈「酒糟」的治愈可能之类文章,做为医病沟通的「隐晦暗示」。

几经思量与考虑,身为专科医师,在其它疾病领域内,当然也是可能的潜在病患。我认为「协助改善医疗环境」这件事对于所有人都是重要的。还是想把这些文章完整地叙述出来只有消费者(<=在医界就是「病患」)对于自身权益理解与巩固的行为发生之后,供应者(<=医疗界)才会有更长足的进步。

消费者对于自身知识的补充与完善,就是自我权益巩固的开始

这些文章的目的不是揭露医界秘辛(<=这方面已经有许多记者出书以及写文章了),我们的想法只是希望现实医疗逐渐贴近到当年课堂上医学伦理学教导的应有思考,逻辑学讨论的应现行为。如果让某些同侪、前辈觉得冒犯,还请您继续阅读您一定会发现没有人想做「悲剧英雄」,但是千年暗室,总要从一灯亮起

为什么挑「湿疹」做第一篇?

湿疹这个名词的来源去脉,整个概念在医师,我得到湿疹~谈一个「不完全正确的名词」其实已经讲完了。可能是该文章的长度太长,以致格友的反应十分冷淡(<=这么重要的逻辑题目,竟然没有人响应?)

刚开始我也不以为意,直到另外一篇文章从自然医学的角度谈「湿疹」刊出之后,竟然有人响应了「一下」,我才惊觉原先的那篇医师文章,并没有得到各位的理解(否则应该有人响应)。

因此我决定重写一次,写成这篇文章。换句话说,如果各位看完本文之后,觉得有些「太简单,不太看得懂」;还请您参酌含有更完整概念的文章医师,我得到湿疹~谈一个「不完全正确的名词」

湿疹的定义谈起

湿疹是个在民国初年西风东渐时期「借用翻译」的名词。它的原文是「eczema」,如果依照维基百科英文版的定义:

Eczema is a disease in a form of dermatitis, or inflammation of the epidermis. The term eczema is broadly applied to a range of persistent skin conditions. These include dryness and recurring skin rashes that are characterized by one or more of these symptoms: redness, skin edema (swelling), itching and dryness, crusting, flaking, blistering, cracking, oozing, or bleeding.

如果是维基百科中文版的说法:

湿疹是一种皮肤疾病。湿疹一词通常泛指一系列持久和续发的皮疹,以发红,水肿,搔痒和干燥为表征,可伴有结痂、剥落、起泡、开裂、出血或渗血。愈合后的病变区域有时有暂时性的变色,但疤痕却很罕见。

不论您从哪一个定义下手,湿疹指的都是「一系列症状的泛称」;如果再清楚地说,湿疹指的是「不明原因的皮肤炎」。

医师诊断的方式与逻辑

我们生了病,挂号请医师看诊。理论上,医师会先有个臆诊(impression)。所谓的「臆诊」,就是「医师凭借自身的学识与经验,对于一系列症状的综合判断」。有了臆诊,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检查治疗;从病患疾病对于检查治疗的结果,逐渐得到比较确定的诊断(diagnosis)。

上面这段话有些难懂,请容许我补充一下。

        经验很深的医师,「看一眼」就可以猜出疾病「可能是哪一种」。这种「凭经验猜测」,我们称为臆测诊断,简称臆诊。比方说,「咳嗽+流鼻水+喉咙痛+肩膀酸痛」,医师会「」是流行性感冒。

        有了臆诊做方向,医师会安排一连串的检查(与治疗)。经过一连串的检查(与治疗)之后,就可以做出比较确定的诊断。以上述的「流行性感冒」这个猜想为例,经过快筛(H1N1的关键词!?)之后发现是阳性,因此确诊为流行性感冒(未必是H1N1)。这时候,检测是一种「导致确定诊断」的方式。如果各位够细心,也会发现卫生署规定「孕妇即使快筛呈现阴性,还是可以给予克流感」这样的说明;表示「如果克流感治疗有效,显然是流行性感冒」这样的思维。后者,称为「尝试性治疗」therapeutictrial),也是另外一种「导致确定诊断」的方式

        对门诊(非住院)医师来说,特别是皮肤科诊所的医师,「检查」比较困难,因此往往采取「尝试性治疗」作为协助诊断的手段。这也是为什么各位到皮肤科诊所看诊时,「医师们常常很快地看诊,给一条药膏,请您下次回诊」的理由这个「快速看诊=>给药=>下次回诊」的流程,其实也是确定疾病的一个手段

为什么「不要再说湿疹了」?

既然知道医师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诊断」是很重要的知道是什么疾病,才知道给予的治疗方向是否正确。甚至,知道疾病的轻重程度,才能确定治疗的强度。

换句话说,「医师看病」这件事,必然包含了「找出正确的诊断」这项义务

「医师负有诊断义务」这件事,就像「法官负有明察秋毫的义务」、「警察负有破案的义务」、「军人负有保家卫民的义务」以及「老师负有教导的义务」一样,都是我们付钱(付税金)的目的。虽然说这些「义务」未必能够完全履行医师未必能够找到正确的诊断;法官可能枉判;警察很辛苦地办案,却可能永远无法破案;军人可能败仗;老师可能很有挫折感。但是我们依然尊敬史怀哲、包青天、杨日松、岳飞与孔子。

为什么?因为他们「尽力了」。

从这个「尽力」的角度看去,一位医师收了挂号费之后,实在不应该给予「你得的是湿疹」这么简单的答案。我们期盼的是「你得了接触性皮肤炎,是由你的保养品造成的」之类比较实际的、可操作的答案有了这个答案,我们才知道应该如何预防「下次的皮肤发炎」出现。

就算医师无法给出这么精确的答案(就像警察未必能够破案一样),我们还是期望他能够「尽力」寻求答案,让茫然的、无依的病患有些依靠。这些答案至少像是「这是湿疹我猜是因素引起的」。

如果您下次再去看病,医师说「这是湿疹」;为了改善台湾的医疗环境(为了自己,也为了其它的病患与我们的子孙),麻烦您睁大像是漫画中女主角一样晶莹灿烂、天真无邪的双眼不要再说「湿疹」了=医病关系系列之一(2009/11/26/旧文章),温柔地说:「请问,这可能是什么因素引起的呢?

后记:

选择「湿疹」做第一个讨论,是因为这个题目牵涉很大;每一位朋友的一生中,一定会有几次被判断为湿疹的机会。从这么普遍的题目,正是公民卫生教育最重要的起点。

因为个人思虑一定不够周全。这个系列会谈几个名词。如果各位格友觉得有所遗漏,还请不吝告知,我一定尽力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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