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THE PRACTICE·为啥现在中国不可能有陪审团制度
(2012-09-16 13: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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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法治·学术·大学 |
老早看了BOSTON LEGAL, 买了好几套珍藏版;后来听说其前传(严格说不是前传,只是类似的律师剧吧)THE
PRACTICE,网上看了不少,也下载了一些,最近在淘宝上看到有全集,30元买到,电脑版的,看了几集,虽然无字幕,但还算清晰,声音不错。
感谢互联网,感谢美国,制造出这么好的剧集,虽然美国方面未收到版权费,就权当为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做贡献了吧。
看过这两个剧,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很感兴趣,甚至找来《纽约州陪审员手册》,翻译了一遍。对美国陪审团制度有了些了解。
在目前的中国,陪审团制度是不可能的,尽管陪审团制度是解决中国目前很多问题的良方:
1、法官贪腐,随意判决的问题可以解决——事实问题由陪审团决定,判决由陪审团作出,可以制约法官恣意。
在中国,有的法官要么在判决中不讲理,要么瞎讲,乱适用法律;如果实在在法理上讲不过你,就捏造事实,颠倒黑白。人民陪审员只是个摆设——你如果不听法院的、不与法官合作,就换了你,再也不请你去扮演“陪审人民”了。
陪审团制度中陪审员是由控辩双方选的,事实由陪审团决定,双方律师和法官告诉陪审团法律,最后由陪审团做判决。
2、社会稳定可以期待
陪审团的陪审员都是随机选的一般国民,陪审团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判决为社会公众接受——因为换了其他的人来,经过庭审过程,一般情况下也会这么判(虽然说因为人的因素,陪审团判决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应该比法官判的更容易为社会公众接受,特别是目前法官权威无存的情况下。
但是,目前在中国,陪审团制度不可能。如果实行陪审团制度,司法真正独立了,社会不乱了,政府可能觉得不能控制,比较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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