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论》读书笔记
(2011-12-27 2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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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术文化论功能论心理宗教艺术鏁欒偛 |
一、读书摘要
这一部分主要是结合看书的时候在书上的摘录和自己的语言总结出来的。
(一)文化与人类的差异
作者围绕“文化”和“人类”这两个词,展开了一些论述,并稍留悬念,并对这一点作了大概的叙述。
(二)文化的各个方面
1.物资设备(物质文化):关乎人们衣、食、住、行、用等方方面面的物资设备。
2.精神文化:包括各种知识——科学概念、宗教情感、道德情操,习惯和风俗是精神文化最基本的要素。
3.语言是文化整体中的一个部分,但它并不是一个工具的体系,而是一套发音的风俗及精神文化的一部分。
4.社会组织:我们所谓社会集团的组织是物资设备及人体习惯的混合复体,不能和它的物质或精神基础相分离,比如:基督教会、以色列社、帝国、国旗以及一切标帜或口号。
(三)文化科学中的神秘实体
社会精神或心理实体,它不同于个体心理。至于集合或完整的现象不过是各个人反映的相同罢了,在研究时需要研究神经系统是如何熏染,同时有需要我们研究时不能把它和物质文化及已有的风俗相分离。
(四)功能学派的立场
对进化学派和历史学派进行批评,然后提出功能学派的观点。
2.历史学派想专靠追寻文化传播的路线而重构人类文化的历史,他们否定自动进化的重要性,而认为在文化的发生重最重要的部分是在模仿,或借用传入的器物及风俗。
3.功能学派的观点: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他们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满足人类的需要,一切文化要素都是在活动者发生作用,而且是有效的。
(五)作用中的文化
一种文化,他所有的用处,都包围着不同的思想,都得到不同的文化价值,即它都实践这不同的功能,所有的意义都是依它在人类活动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他所关联的思想,及所有的价值而定。
(六)以社会制度为文化的真正制度
文化的真正要素有它相当的永久性,普遍性及独立性,是人类活动有组织的体系,就是我们所谓的“社会制度”。
(七)社会制度的形式功能和组合部分
在分析文化实体时,要将其放到一定的制度体系中去,才能得到它的文化意义。
(八)一物的形式决定于其基本及衍生的性质
(九)需要或文化迫力的阶层
人类有机的需要形成了基本的“文化迫力”,强制了一切社区发生种种有组织的活动。
(十)生物需要的文化转变
以人类社区第二个主要的需要——种族的绵延为例解释了生物需要的文化转变。
人类的很多行为并不只是生理上的需求,更多的是社会的日常规矩叫他这样去做;大多数人类的制度常兼有多种功能。
(十一)风俗如何发生功能
风俗深植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引导和规范着人们的行动。在这一部分里面,作者以求偶为例来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生动的阐述。
(十二)仪式活动的创造功能
以“产瓮”为例说明了仪式活动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功能,不能把它单独讨论,亦不能把他们从自然处境中提出来偏重它们的奇怪性质,而是应当把它们放入所属的制度中——以“产瓮”论,就得把它视作家庭制度中不能分离的部分。
(十三)奇异字词的功能
即使是奇异字词,也有它特定的功能。
(十四)佳通生活及其物资设备的形式和功能
观念、风俗、法律决定了物质的设备,而物资设备却又是每一代新人物养成这社会传统形式的主要仪器。
(十五)文化的手段迫力
传统的棉续,或是广义的教育,和法律及经济组织一同形成了手段性质的文化的三个方面。
(十六)思想及道德完整的综合迫力
讲述了知识的重要性,提及到巫术、宗教与艺术,为下面的叙述铺平道路。
(十七)巫术
1.用初民社会来分析巫术,指出了“巫术”存在的广泛性,必要性和合理性。
2.宗教创造一套价值,直接地达到目的;巫术是一套动作,具有实用的价值,是达到目的的工具。现代的宗教中有许多仪式,甚至伦理,其实都该归入巫术一类中的,巫术不但遗留在日常的迷信中,而且遗留在宗教的仪式中,凡事有危险不稳,常有意外事件的现代事业中,同样的有巫术发生。
3.人们只有在知识不能完全控制处境及机会的时候才使用巫术。巫术其实就是一种原始科学。“物与物因秘密的交感关系能远地发生作用”的假定是一切巫术的基础,相似产生相似,神秘的影响可以借助关联而传递。形式是由功能决定的。
(十八)巫术的生理基础
从个人心理及文化和社会价值来解释巫术的功能。
(十九)宗教信仰的功能
个人间的感情和“死亡”一事实的存在——死亡是人生一切事件中最具有破坏性和组织性的一种——恐怕就是宗教信仰的源泉。
(二十)文化与娱乐及游戏的需要
详细论述了游戏及娱乐的功能,并从人的发展阶段来展开讨论。
(二十一)艺术及其在文化中的位置
突出艺术的表现力和张力等功能。
(二十二)文化的功能现实
文化根本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其所取的方式却远胜于一切对于环境的直接适应。文化即在满足人类的需要当中创造了新的需要。
(二十三)文化的各方面与制度
文化的真正单位是制度。
(二十四)概要与结论
2.文化含有两大主要成分——物质的和精神的,即已改造的环境和已变更的人类有机体。
3.可以正当加以分析,而真正能够传播与演化的文化的整整要素,乃是社会制度——即由一群能利用物质工具,而固定地生活与某一部分环境中的人们所推行的,一套有组织的风俗与活动的体系。
4.文化现象的分类。功能始终是产生于对于文化迫力的反映,我们把这种迫力分为:基本的,或生物的;衍生的,或手段的;完整的,或精神的。
❶基本的:有营养的,生殖的及保护的体系的发展;这最后一项包括许多躯体上的需要,如遮蔽,温度,清洁及安全;
❷手段的:有紧急的,法律的和教育的体系的出现,这最后一项包括人类传统的传袭及保存;
❸完整的需要:产生了知识、巫术、宗教和艺术——广义而言,也包括闲暇时的游戏与游艺。
5.世界上没有“自然人”,因为人性的由来就是在于接受文化的模塑。各个文化间的差异性虽然很大,但是其中也有很多相同点。因为文化常用相同的方法,来解决一组同一的问题。这所谓同一的问题主要的是人类有机体上的生物需要,不过,即在这些基本需要的满足的方法中,又生出一串衍生的、手段的和玩真的文化需要,我们愈明了差异性之下的雷同性,则我们便愈能推测社会进步的趋势,并且能够实际地对于人事有所指导。
二、读书感想
(一)内容总结
(二)读后思考
作为功能主义人类学的代表人物,马老一上来就将反对的矛头对准此前影响甚广的进化论和传播论,结合他多年的远方异民族(或者他口中的“初民社会”)田野考察经验,从人作为生物的基本需要和其外的衍生需要等方面出发,围绕物质、社会组织、语言等方面多点展开,进而构架自己的理论体系。
顾名思义,功能主义的文化观把“文化”视作满足人类各方面需要的具有一定“功能”的并非玄虚的存在。按我的理解,老马是想说“文化”这一概念的具体承载要素就是为了实现某种功能而生的,不具备功能的文化要素何以存在?何以构成宏观的整体的文化?
估计不少人会倾向于把“功能”理解成功利,我倒是觉得它们不是一个概念,因为文化要素的出现未必和利益挂钩,如果人类学家们不来搅扰它们并试图探寻和解释其意义,它们完全可以在概念上、理论上保持沉睡状态,同时在现实的整体文化的构建中发挥局部所谓的“功能”并影响整体的变迁。如果理解成“功用”,或许就比较贴切了。结合对马老的时代背景、批评对象的分析,以及他所提倡的研究方法、基于现实的民族志写作,便不难理解作为开拓者和革新者的他所引入的研究思路的突破性。
按照常规思维的理解,功能主义这套理论的确挺合理。倘若换一个角度呢?是不是有了这些要素起作用,文化就“动起来”了?要素们所满足的功能如果发生了变化,或者要素们本身发生了变化,如何判断和界定各文化要素所起的具体作用,变动的详细过程,所构成的整体将产生何种趋向?变化中的整体的文化显然是动态的,那么研究者需如何尽可能反映真实的变化?对整体社会中的个体而言,文化要素的意味和学者们捣鼓出的满足“需求”的“功能”有多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