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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经个人改编
近日,最新医改实施方案终于在万众期盼中粉墨登场。作为行医之“当事人”对于这份医改更是别样心情。记得曾经本人的一篇纸枷锁的博文(http://drsunht.blog.sohu.com/107732574.html),因为提到小大夫的工资待遇低廉,结果一石激起千层浪,余波至今未了。
在年初一次圈内医政会议中提到,在关于全体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需明确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必须落实其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坚定不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当时印象最深的就是材料中明确点出要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一、h恢复医疗卫生人员的尊严;二、合理调整医疗技术价格;三、改革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善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五、实行科学的职称聘评制度。
所以在这次医改实施方案中我特别留意了医改对于我们医疗卫生人员有什么样的具体“改办”。虽然与上没有严格一一对应,不过细究医改方案,我们也确有值得欣慰的地方。
这次医改方案有五个方向: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五个大方向中没有一条明确是针对医者待遇的。第一大方向,显然面对广大就医群众的,公益性由此彰显。不过从这里我们医生也觉得可以安慰,毕竟给患者的经济保障也算是给我们医生们的减压。
二、三、四、五方面涉及医疗机构角度。作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们由此地深挖医改为我们带来的福音:
(十一)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其中明确指出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呵呵,对于劳资方面,我并不是很懂得。但是,这样一句话是值得回味的。毕竟曾经很多的基层医疗单位的工资待遇水平,尤其是小大夫的工资水平,真的是捉襟见肘。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是怎样一个概念?怎样评判?衔接又是什么意思?
但愿不要让这句文气的话又是一纸空谈,毕竟“衔接”真的是没有一个明确界定的动词。也许,政府在制定这一条的时候,选用这个动词,还缺了那么一点点魄力。
(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这里提出: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怎样落实?落实多少?我们期待能看到更具可控性、可操作性的细则出台。
(十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这里面有一点,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
呵呵,这个应该说比较人性化,对于医生的人性化。希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能够尽快纳入轨道,否则,烦琐的相关手续下,稍有闪失,我们就掉进非法执业的坑里了,想爬起来也不容易啊。
再回到年初那次医改讨论,历史的以药补医、收入分成等体制弊端,不仅阻碍了医疗为生人员的积极性,甚至腐蚀了一部分卫生人员。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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