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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tao in Cologne Cathedral
终于上完了德语课,通过了考试,终于有时间坐下来写点东西。
下午从心脏中心的主楼出来,看到院子里盛开的樱花。微风略过,点点落英随风飘逸,再看地上,已然缤纷。
生命如此美好,也如此短暂。
看到今天的新闻,35天内连续发生5起校园血案,社区医生杀人案似乎开启了潘多拉的盒子,其典型的社会轰动性和示范性,使幼小的无还手之力的孩子们成为一系列凶手们攻击的对象。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盗亦有道。突破针对性,对社会不公、对社会现状的不满泛化成对全社会的仇视和愤恨,这无疑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在我看来,极端的黑手指向手无寸铁的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年幼的孩子,这不能不说是全社会最大的耻辱。
今天还收到了朋友们转来的邮件,说的是一些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中被非法拘禁、殴打、甚至吊销律师执照的事情。在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基石的黑龙江高级法院里,竟然会发生如此践踏、无视法律尊严的事情,真是令人无语。试想,连律师他们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都维护不了,何况普通人的命运!
于是想到,如果一个人受到了社会不公,收到了不法侵害,如果能有正常、有效的渠道去解决,去倾诉,他还会最后走上极端的道路,把不满泛化成对全社会的仇恨吗?
至少,一个畅通、有效的渠道可以让民众有一个最后的的寄托,哪怕是心理安慰也行。司法腐败和各级政府一些官员的傲慢、不作为与漫不经心,挡住了普通民众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点光亮。
在西方,在我看来,宗教信仰就是一个重要的的“社会稳定器”。至少,有所依赖,有所敬畏。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在我看来,以一个普通医生的角度,这些血案更像是“自杀性袭击”。凶手们行凶之前,似乎死意已决。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其实是选择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只不过是临死前把罪恶的手伸向了孩子。
记得以前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认为有些极端的杀人案件,比如杀害自己亲人,杀害自己子女的凶手,排除精神疾病外,可能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其所作所为可能是一种“泛自杀”行为。
长期挣扎在社会底层,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上诉无门,解决无门,漫漫人生,毫无希望,那需要怎样坚强、强大的内心去面对啊。
生命如此美好。。。。
宏涛于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