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ngtao In
Berlin
社会不公,绝非残杀幼童的理由!
现在主流媒体中流行着这样一种笔法:一个恶性事件发生了,比如,一个凶手杀了人,那么接下来总有或深或浅的文章会描述、分析其行凶的背景,似乎杀人是因为环境所迫。。。
这就是一篇这样的文章,http://drsunht.blog.sohu.com/148595975.html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详细描述了一个基层医生是在怎样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举起屠刀,变成一个杀人的恶魔的。作者低沉压抑的笔调营造了一种必然的悲哀,残杀素不相识、毫无抵抗能力的幼童似乎是其冥冥之中对跟命运的反抗,最终酿成了一种无法挽回的过激行为。
您看到这样的文章,第一感触是什么?心情在怎样哀叹和同情?!
我们看报,我们看新闻,看热帖,我们无法从大量的修辞中抽取最客观的事实分析事件本身,而即便我们抽取到了最客观的事实,我们也会用我们习惯的思维方式去
分析这样的事情。我们于是万分感喟,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如此压抑、黑暗与凄凉!。。。
很显然,您的情绪受到了媒体的牵引。
很显然,媒体在当今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
然而,很遗憾,我要说,如果这样一篇报道让这个凶手还有哪怕一丁点儿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我觉得就是媒体的失职,媒体已经背离了其道德底线——职业的和社会的道德。
媒体的作用应该以客观的事实报道为基础,避免引申出各自狭隘的理解情绪。
媒体的作用是引发大家更广泛和更深刻的思考,而不是用自己的理解去强烈渲染然后诱导一大批原本单纯的人。社会不可避免的不公会因此而更加蒙蔽了正义!
如果有种种哪怕是多么极端的原因可以让我们同情对无辜的残害、对幼童的暴杀,这是多么可怕和悲哀的事情。
社会对公民最大的公平就是社会对于每一个人不可避免的不公正。
不要因为我们受到了不公正,我们受到了贫穷,我们受到了灾害,我们受到了太多的委屈,我们就有理由去掠夺无辜、去残害无辜、去谋杀无辜。最后,还牵就于那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对我们太刻薄。
社会不公,绝不是残杀幼童的理由!善良的无冕之王啊,能否下笔前再仔细地斟酌?
新闻背景:
南平凶杀案终审维持原判,凶手拒绝认罪
http://news.sohu.com/20100420/n2716309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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