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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于青海湖
随着近日我国一些省份连续报告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禽流感”又再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目前媒体上统一的说法是:这种病是由禽类传染给人,病人发病前多有接触病死禽或病死禽排泄物的经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人与人之间可以传播。禽流感病毒主要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传染给人。人类直接接触受禽流感病毒感染的家禽及其粪便或直接接触禽流感病毒可以被感染。
但看了有关山西发生的母女两个均先后发病的报道,直觉让内心产生疑问:这个禽流感到底会不会人传染给人呢?
粗略的看了下文献,
2005年泰国证实一名11岁的女孩将禽流感病毒传染给了她的母亲和姑姑。少女在接触到病鸡之后感染了禽流感病毒。她的母亲从未接触过家禽,但是在医院陪伴了患病的女儿16—18小时,并且和爱女拥抱亲吻。在和女儿接触3天后,她也感染了禽流感病毒,并且在女儿夭折12天后撒手人寰。 这是国际上第一例确认的禽流感人传染人的报道。此研究成果发表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
2007年12月,南京 父子俩相继感染禽流感,儿子死亡,父亲治愈。这是国内首例官方确认的人传人病例。文章发表在《柳叶刀》杂志上。
看来,禽流感人传染人并不是没有可能,这种家族性的集体发病估计与接触了病人的粪便、血液、尿液、体液有关。
于是想,现在所有人一直在强调的禽类接触史是否一定是判断禽流感的必要条件呢?
现在的禽流感普及教育中,临床医生判断禽流感的诊断标准里是必须有禽类曝露史的,一味强调这点,是否会延误诊断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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