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思文存》泡妞”被罚捐飞机
1933年,昆明地方法院受理了一起轰动一时的诉讼案,原告苏淑贞和堂兄苏国宾状告时任云南省会委议长
张祝三,诉由是“逼纳女方为妾”,要求法院主持公道,维护妇女权益,判令婚姻无效。
整齐后上轿。花轿吹吹打打由洪化桥行至昆明富春街口时,苏国宾带同数名亲友拦轿喝止。苏淑贞见机在轿内将
身上的风冠霞披金银首饰等物脱置轿内,下轿坐上堂兄叫好的人力车飞奔而去。跑后即写好状纸以“诱良为妾”为名,人告昆明地方法院,声称“誓死不从”,要求解除婚约。消息传出,老大没面子的张祝三,马上找到苏刘氏,商定在婚约合同女方一栏下代苏淑贞画押签名,充作苏淑贞事前已经签字愿意,而是临时被苏国宾抢婚,反诉女方并状告苏国宾,要求返还订婚抢亲时损失的财物若干,打起了这场一直打到云南省高院的著名官司。
府以“舆论大哗,有伤风化”为名,罚处张祝三向正在大办航空、准备抗日大后方的云南政府全额“捐赠”一架飞机。用现代话说“泡个妞”,竟然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思虑再三,张祝三只好认栽。足额捐资购买了一架飞机“捐献”给了云南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