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彻斯特,给我最深的印象是足球,所谓老特拉福德球场,在从前;现在是天气,整个英伦三岛的天气,名不虚传,人人撑一把黑伞而自保的画面,简直太常见.无怪乎条石铺地的街道上,旋转奔走的出租车也一律是黑色的,那意象就是一把横卧的大伞.雪下让人静谧,观天下人鸟声俱绝,真正天与云、与山、与水、与湖心一粒矮矮的亭子,上下一白。而雨下让人静穆,哪里都一样:在中国,则四望村树云物,皆沉浸在清朗的空翠之中;在英国,则像嗅坏掉的柠檬,之倾颓的希腊剧院,梦窗外的夏洛蒂勃朗特——中国只有一个城市可以与之较短长,在静穆氛围的营造上,就是十日九阴、花重锦官城、野径云俱黑的成都。
去年暑假,我自魔都上海,扶摇向西,御风而行。在云端,我去国,但是没有怀乡。因我知道我要去的异邦,是浮于沧海的神奇三岛,某种程度上也是我的故乡,就像巴黎之于美国人,是流动的盛宴。那里有西敏寺,剑桥,向天穹赤露的庄园,华兹华斯和甲壳虫,还有笨重横陈的黑色出租车。我个人尤其热爱歌咏夜莺、海洋和忧郁的济慈,计划造访他的故居。王佐良先生曾说,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固然是浪漫主义的创始者,拜伦固然使其影响遍及世界,雪莱固然透过其前瞻了大同世界,但在吸收前人精华和荫蔽后人诗艺上,都不及济慈。王先生的意见我全部赞同,起码我就倾心于济慈多过前几位。可惜的是,就在摇摆的航班上,我看到一则消息,说是伦敦黑色出租车的生厂商Manganese
Bronze
Holdings濒临破产了。这意味着英伦式的出租车可能去日不多,沉重的欧债危机之下,这条新闻不算突兀。老大的欧罗巴像一头笨象,象背上满是喝茶吃蜗牛炮制起司火锅看戏的人们,而负责牵引、推动、饲养这头笨象的人,却少之又少。双方争吵不断,思潮汹涌,孰是孰非,我看不清。
在经济学的眼睛里,世界总是纷纭变幻。但在另一双慧目中,不管物换星移几度秋,世界、风土和人文总是始终如一。在温馨的陆地上,永恒不变的是潮湿的白昼、温柔的夜晚,还有,“这白枳花,和田野的玫瑰”,“这绿叶堆中的易谢的紫罗兰”,还有,“五月中旬的娇宠,这缀满了露酒的麝香蔷薇”,还有莎士比亚。2014年就是莎翁诞辰450周年,莎士比亚戏剧节的前奏已经隐隐可闻。在这片蘑菇般生机盎然的土地上,诗人用诗歌的悲哀,去战胜人生的悲哀,戏剧家用戏剧的大团圆,去对抗无常的暴戾,哲学家则用思考,来与时间握手言和,围炉夜话。总之,我在高飞的航班上暗暗垂首,在稀薄的氧气中尽情呼吸。多年来于内心宝藏的英伦形象,正一点点清晰、再清晰,如机翼下的海水愈来愈清蓝起来。
果然,这个诞生了蒸汽机、大宪章、达尔文和约翰列侬的国度,在短短几日内便得偿了我的夙愿。这次旅行我投宿在姑妈家里,她是曼彻斯特大学的教授,每天很繁忙,而表兄弟姐妹大都天各一方,在世界各地求学、旅行或者工作,其中大表哥去了新西兰,做一年的Working
Holiday。所以经常家中只我,和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表弟在家,他在当地读的高中。刚开始他对我不甚热情,在他眼中我也许只是一个万里来归的中国亲戚。每次我有事情喊他,他就懒懒地回应道:“What’s
up
man?”腔调总让我感觉像跟一个黑小孩对话。但久而久之,我俩热络起来,也开始聊高中女生和曼城德比了。有一天,他带我到距家不远的一处bar,去见一个他的朋友,是一个卷头发的地中海肤色的男孩。表弟从他那里搞到了一种香烟,说是Morocco产的,建议我抽试试看。我婉拒了,他摇摇头,笑道:“What’s
up man!又不是抽weed,来到现代摇滚的发源地,你这么矜持也太不Rocker了!”我知道他是开玩笑,所以还是坚持不抽,但看着他吞云吐雾,保证不告诉姑妈。我心想,英国虽然彻底同化了中国人的后代,但同化不了我,我在这个酒吧里,就像一杯国际化的鸡尾酒里,一块拒不融化的冰。来到这个国家,我所迷恋的不是神奇的Morocco树叶,而是神奇的黑胶唱片,雾蒙蒙的街道、教堂和港湾,是悠扬的苏格兰风笛,悲咽的海水,以及天空中舞蹈的The
Beat that Rocked。
那一阵子,我每天与表弟一起做饭,姑妈常常全世界去看会,她在家的时候,我们也包饺子、煮面条。厨房面朝花园,天空蔚蓝,水仙花的香气淡淡的。饭后众人分散,姑妈去大学,表弟去高中,而我就在院中的桂树下看书,或者出门去,带一本地图,向南、向北、向东,一一拜访我心目中的圣地。在约克郡的一间旅馆外,有一个小小的广场,广场中央是一个小小的喷泉。傍晚我打那儿走过,行人各色,五音杂而不乱,见有一个女孩,穿着绿色的短短的T恤,在人群外跳舞。可能是街头艺人,也可能是当地的大学生,或者是意大利面店主的女儿,真的,我在中国训练的对人身份的判断,在这毫无用武之地。一个中国人的阶级、社会和文化身份,是可以从穿着、谈吐,甚至是发型上判断得到的,这里却不行。我走上前,坐在喷泉旁边,注目着她,她沉浸在舞蹈中,长长的睫毛,长长的手指在我眼前滑落,流走,像香槟一样。那一天是我留在英伦大地上的最后几晚之一,感谢那女孩!她栗色的短发像垂直的海洋,额头光滑,胸脯微微起伏,舞姿自由,双肩上仿佛披挂着月光,这一等的月色照耀着我的归程。
英伦海风彻底把我熏醉,我是这样认为的,在英国的每一天都是。没有来到之前,我心心向往着这里的诗歌、湖泊和教堂,来到这里,浑身都感受到了无所不在的诗歌、波光荡漾的涟漪和向晚静穆的钟声,真正得偿所愿。奇怪的是,在回去的航班上,我脑海中浮想联翩,心情还是好激动,但因之想起的不是保罗的吉他,不是彭斯的风笛,而是郁达夫式的色彩:“点点的遥山,淡得比春初的嫩草”所目窗外,想起的也是“新月已生飞鸟外,落霞更在夕阳西”。我感慨的是,在经历了异国之旅后,还是要从中国的经验和文字中寻找感情的载体。还是要中国的蚱蜢船,来载这许多愁。英国的哲学家奥地利人维特根斯坦讲,语言是思想的尽头,看来,我全部的体验只有用郁达夫或宋朝人的中文,才能尽可能表达出。潜意识里,我已经品味过所谓乡愁,所谓去国怀乡了。
回国后,时间很快就冬季了,上海的冬天并不很冷,但偶尔一阵北风,寒气依然让人惨栗。渗入骨头缝里的潮湿,也偶尔让我想起生活过和到过的地方,就是成都和曼彻斯特。旧法国租界永康路上的短发女生,又让我频繁地回想那个手臂如香槟一样优雅的女孩。比较长的时间内,我在心内比较着英国和中国。
我的结论是,终究这里才是我最自在的土地。所谓“适彼乐土、适彼乐邦”于我也许不存在。T
.S.艾略特真正把异国变成了故乡,而我不能。人生的意义,于我,在乎创造,所谓“活着有意思”的那个“意思”,得自己去寻找,在母国,即桑梓之地上寻找、创造。所以,比起去国时的,我更爱返国时的兴奋,因为即将回到家乡,而返乡的每一条大道,每一个隧道,每一处桥梁,每一天天空,都无比光明,无比烟花般的三月,我爱这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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