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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2011-07-26 17: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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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装扮QQ空间成了我的一种乐趣。从墙纸设计,再到导航选择,各类挂件,似乎那些精致的小玩意可以填补我的心。日志的不断更新,相片的日渐增多,朋友说每当进来时,就会感觉到我生活的气息。我很喜欢混迹QQ空间,尤其是我真正的离开了网络游戏后,空间几乎完全成了我互联网上的寄托。其实,我认为是好事,至少我可以写写日记,经常拍了照和身边人分享。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而今天,我在说说上敲了一句话:“喜欢一个人,很容易,但是前提要明白喜欢的那个是谁。做朋友,很多时候应该有些原则性要懂得。喜欢一个人是无罪的,哪怕喜欢的这个人他是自己朋友的爱人。当做法在背后已经超出了界限时,是否应该深思这是不是所谓的打着以爱为名而失去理智。即使让你与这个人有下文,你又拿什么面目来面对你朋友? ”是的,在我们身旁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
 
               很多女生,她们不避嫌,会经常将自己的姐妹闺蜜介绍给自己的爱人。很多时候,我们经常都会听到说某某男,他和他女朋友的朋友搞在一块了,最后东窗事发后,三人之间尴尬万分。说到底,还是自律的问题,既然是朋友,那本该彼此尊重,最基本的原则性是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起码也要克制一下自己的行为。普天之下男人那么多,难道偏偏只有这一个?本该避嫌的东西,大家有友情日常联系情有可原,但是当个人的做法已经不仅仅是普通朋友和好朋友时,有没有问过自己,这样做应不应该?
 
             莫说单方面的爱恋,即便是双方面,那又如何?斯铭说的:“喜欢一个人是无罪的!但必须划分好朋友与恋人的界线,对朋友的爱人更不能举着爱的幌子背信弃义!如果这种人真得到了他想要的下文,他也不会得到世人的祝福…”如果当对方是朋友,很多事情本不该做,既然做了,自己就要衡量一下后果。即使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那你要自己的朋友情何以堪呢?如果做了那么多,又得不到自己要的,自己又情何以堪。很多事情,不是别人不知道,只是人家不想开口,因为还当你是朋友。好好的问自己,做了那么多举动,你当过别人是朋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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