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http://blog.sina.com.cn/u/1809776610
首页
博文目录
关于我
个人资料
微博
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
博客访问:
关注人气:
获赠金笔:
0支
赠出金笔:
0支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相片的故事
(2011-06-05 12:22:46)
标签:
杂谈
我一直都很喜欢拍照,
很久以前就曾说过,假如有天我老去,腾讯依然还在。这个QQ空间,就是我一生的见证。今天抽了一些时间,才将相片整理出来,所以也就讲讲这两天的相片故事。我和晓丽,站在一起,总会发生许多惊人的事情。所以偶尔我们在舞池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会投来很多注视的目光。我不知道是因为出去尽兴的行为,还是舞姿?或是张扬的性格,总之,我喜欢。
其实呢,看到这些相片并不需要惊讶。这就是女人的友谊,与男人不同。女人可以经常性抱在一起,手拉着手,甚至作出很多亲密的举动。实际上在一种朋友圈里,很正常的。不过我朋友看了这张相片后,他说:“在你们身上没有看出半点堕落的模样,而是朝气,那种活力四射能带动身边人心绪起伏的感觉。好像这样的情景,会使人也能深受感染当时你们的快乐。”我点点头,虽然隔着电脑,我也这么认为,出来玩,快乐就好。
大伙能在一起,相聚本不容易。虽然很多时候,酒变成了添加剂。我认为,这样的气氛很好,所以,我觉得很快乐。每当夜幕低垂,进入深宵时,我不是经常想去玩的人。都说了,我很极端的,当我要即兴出去时,谁也拉不住,我会玩得疯狂。当我宅女的时候,几天不出门。我的生活就是工作,玩,工作,玩……重复又重复。这个年纪还有体力,精神出去玩,日后就不会的了。人活着就要潇潇洒洒,以后的事,以后说去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偶尔会带上副墨镜拍照。因为觉得很有意思,瞪着个眼睛望着镜头。朋友都喊我大眼妹,我就觉得还好了,也不算太大。只是镜头下,略显得而已。偶尔装下可爱,还是不错的,游走于不同的装扮之间,有不同的形象。朋友笑过我的发型,说很特别,没有见过人这样梳的,说很个性。并且讲,假如路上见到这样的背影看到这样的头发,百分之一千是我。说在东莞,就见过我一个人这样的绑法。
之所以选择这条裙子,是因为我曾经很介意自己脚上的伤痕,那条重重的像是蜈蚣的手术痕迹。不过这些年来,已经不会在意了。所以我穿上了短裙,虽然还是很多人盯着我脚上那道伤痕来看,我无所畏惧。我从来没有感觉自己身材好,腿型更是不好看,可是这几年我喜欢穿裙子,管它的呢,自己喜欢就好。反正别人眼中的自己是如何,我们无从更改,自己觉得快乐就好啦!对不?
分享:
喜欢
0
赠金笔
阅读
┊
收藏
┊
喜欢
▼
┊
打印
┊
举报/Report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
文化的定义
后一篇:
安静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