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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林桥小记

(2024-03-30 09:32:51)
     金狮跳水
     23--8--31
海河。狮子林桥上的跳水活动不仅受到本市大众自发性的热烈欢迎,连外地甚至外国朋友也赶来参与。很有些不来个“金狮跳”就不算会跳水、不打卡狮子林就不算到天津的意思。这似乎是“赶烤淄博”之后又一城市的文旅题材。甚至不排除在“村超”“村BA”后,又有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众性体育运动形式呢。
我觉得这种活动不仅是应该被正式允许,甚至是应该鼓励的,万不可简单粗暴一刀切地禁止。最好是因势利导,把这项活动延续地搞下去。
有关部门宜做好要有引导(比如划出区域、指定时间)工作,要加强保护措施,保护好环境维持好秩序,甚至要给他们这些跳水爱好者提供更好的活动条件。
这,毕竟是天津民间自发自然形成的、大家也喜闻乐见的一种特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嘛。搞好了兴许还是天津的一张文旅名片呢!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得到方方面面的合作特别是支持!就像淄博似的!
                  【美在民间
            23一9一2                 
   注意了吗?无论是村BA、村超、还是淄博“赶烤“,以至天津海河“金狮跳”这些火透半边天的文体旅游“名品”,都是发自民间!
       这种现象不唯今天,而是古已有之。看看吧,数不清的“非遗”项目是不是大都来自民间?
       因为,只有扎根在民间,为人民大众所喜爱的活动,这些活动才有不尽的动力源,才有真正的生命力,才能扩展开来,流传下去,才能不断“提纯”,并形成民族的文化传统。
        当然,这些有益的民间自发活动也需要借助官方一定程度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应该做到的是积极支持但不主动支使,热情参与但不强力干预。要给这样的活动一定的宽松的空间,而这个空间是以合法、合理为边界的。
       一旦活动逾界失偏,这种“力量”也必须能及时予以调整规制。
       唯有如此,这些民间活动才能健康有续地发展传承下去。才能铸成有地方特色的专有文化总牌。
       
 大美海河
23一9一4 
     天津海河上的“狮子跳水”风靡全国,不仅桥上岸边自晨至夜尽皆游人如炽,网络信息更是由红透紫,天津大爷伯伯们,为天津文旅业绩平添炫丽一笔!一时间,赞美之画充足于屏,惊叹之声不绝于耳。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一片褒扬羡慕声中,也开始出现了一种理性的提醒,甚至是善意而温和的批评。比如,这个活动对正常交通的滞碍、自然环境的损坏、生活秩序的影响,还有人身安全问题等等。
        我说,这些提醒甚至是批评提得对说得好,这更是对朋友的关心,对活动的负责!
        一个新兴事物刚刚发起的时候,粗糙难免,疏漏难免,需要不断修正调充,使之日臻完善,朋友们提示中的真知灼见,恰恰是使新兴事物逐渐成熟以至成功的关键步骤!
        同时,任何一个新事物,首先需要的,是对它的认真观察,而不是发现有某些瑕疵,就一刀切断,一概杜绝。而当我们经过观察研究时能够确定这是对我们事业有积极作用的事物时,就应该大力扶持,接受一些问题的存在,并为它付出必要成本。
        在对待 “狮子跳水”这个轰动国内的事物时,我们天津有关部门就处理的非常得当,没有急于表态,更没有立刻制止,而是静察事态发展,并且派出有关专业人员维持场所秩序保护人员安全,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这才是合民意顺民情之举,即体现了有关方面的执政理念与水平,也展示了我们城市文化的大气与包容。
        实言之,“狮子跳水”是有季节性的,甚至可以预见,十一之后天气转凉,这项活动会逐渐减少;而这项活动引起的轰动也是有阵发性的,游客的关注度也会渐渐降温。
        所以,要使海河文旅长期兴盛,还要有立体组合的策划与实施,真正让海河文化成为天津特有的文化标志。
        真的,大美海河可书可演可展现的内容太多了,真该让她那卓然而且无尽的风采光耀于世啊。
        其实,岂止是海河,“九河下梢天津卫”,可为文化旅游商业利用的水资源数不胜数,只是,只是我们见惯却未用而已。挺遗憾的。
                       【涉法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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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网上主播们把镜头都瞄向了大美海河,一时间,海河岸边游人如织,“金狮跳”更是火透大半个中国。而“有关部门”在水上安全、保障交通、维护秩序等各方面都有针对性地、较系统地采取了具体措施,更使这项活动更加顺利和健康的运行下去。
       可在网络上也有一个带有疑问的声音时不时冒将出来:在海河桥上跳水可能涉嫌“违法”。
       这种声音虽然不强烈而且说得隐隐约约含含糊糊,但对这个问题绝不能忽视,特别是法律人和“有关部门”不仅更要重视,还应有个明确答案,因为这是涉及到对这项活动“法律定性”的大事。
       但问题在于,这“违法”之说的根据在哪呐?说违法的朋友最好还是先把法律法规列出来,才有“说服力”,是吧?
我不熟悉这方面的法律事务,再加上懒点儿笨点儿,没查查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也就没法肯定准确地作业回答。就等着朋友、老师和有关专家、部门给予指教,给出答案呢。
      但在见到能给个满分的标准答案前,也不妨先就涉法的一些事儿,说说大概其的想法,算是引玉之砖吧。
       我觉着,这个“金狮跳”活动涉及到的最直接最紧密的法律,应是河道和桥梁的有关法规吧。可问题来了,国家《河道管理条例》《桥梁管理条例》和天津的地方条例似乎是没有涉及这项活动的(但在桥上占道、摆摊是被条例禁止的)条款。那“违法之说”又从何来呢?
       听过一位专门人士还算清晰的一个说法并引证:海河(不仅是桥上)之跳违法,违反的是市民文明公约!
        这可就得有针对性地说一下了。我记得“公约”里的口号很简洁,应该没具体到桥上跳水河里游泳啥的吧?再者说了,市民公约应只是有一种号召,是一种引导吧?它不具备法的效力,其“功能”可适用范围最广的边际也只能算是“道德”范畴吧?
        得,又上心、上头了!这么多年了,我这个较真儿嚼情劲儿怎么就是改不了呢。
       无论如何,还就真想请朋友们给帮个忙,指教一下,这狮子跳水违了啥法,有司法解释也行啊,谢谢啦。
      毕竟,这事关天津市民的形象和群众活动的正面性;毕竟,咱天津有这么个引起这老大范围轰动的事(好事)还不太多!
【再次提醒,因种种原因而不适合跳水的朋友千万千万别冒险!】

     
          
                         落幕之憾】23一9一7      
    热火朝天的金狮戏水活动,以同日的“伯伯”声明和大桥维修而瞬间而戛然而止。似乎在大半个中国具有轰动效果的海河跳水大剧也转入尾声阶段。
        大家理解甚至预计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因为安全隐患、交通阻滞以及其他种种负向的原因不能解决,毕竟,这种“低端项目”的价值没必要付出太多嘛。只是没想到它会来得这么快,这么急。
        大幕虽落下,余音还未绝,加上几句话外音,聊作小结,未尝不可。
       想一想,无论是贵州的村超、淄博的烧烤,还是海河的一跳,这些炙热出圈的都是最简单最普通的群众,自发活动,可为什么它的影响范围如此之大,轰动效果如此之烈呢?
       我自己瞎揣摩,原因可能是种种样样,其中有两条是不可或缺的。
一是内趋力。人们的精神需求日益增长,加之三年疫情累积的抑郁需要渲泄,而旅游项目的同态重复、其他文化活动形式的种类匮乏,使得可选择性单一、导致人们已经对传统活动不感兴趣了。也就更激发起人们猎奇探怪的兴致。于是人们发现,最普通的民间活动不仅愉悦成本低而且参与度高,融合性强。于是,大家趋之若鹜。
二是外部动力。新媒体力量之惊世强大,已自不待言。
加之从众心理形成的蝴蝶效应便自然而然了。
        多说一句:虽然这些具有阵发性的活动很“低端“,短期经济效益并不明显,但切莫轻视,整合好了,能成为文化品牌,地域铭牌,也未可知。
       此一话题按下暂停键,倘有机会,容予深议!
        预言:虽金狮戏水中断,但海河文化方兴。愿天津文旅事业得以创新,且上层楼。


           踩点兴势
          23一9一3
  说起来有意思,这文旅势头必须得踩到“点”上才能兴旺起来,您看,淄博因火(烧烤)而旺,天津因水(跳水)而兴。真是的,文旅干部台上大喊大叫,不如大爷大伯河边一跳。
       而今狮子林桥火出大丶中丶小三圈啦,河北山东山西辽宁湖北云南……反正是各地跳友游友纷纷齐聚海河之滨,北京朋友更是组团莅津,还有外国友人、甚至连奥运冠军都来参加“狮子跳”啦。而今的狮子林桥沿河沿街附近,南来的北到的东临的西聚的朋友们多了去啦,那叫摩肩接踵,挥汗连云,人山人海,如潮似涌呀,您要是身上没点儿软硬功夫,都扎不进堆儿去,就算被卷进去了,出来时也得挤瘦了一圈儿。这让外地外国朋友想打卡海河奇观,就为了难啦。
       可没关系,咱天津卫就是桥多,光海河上就有三十座名扬世界的大桥,跳水的地界儿还少得了吗?
         
       这不,天津老早的“跳水基地”--赤峰桥又被重新启用啦--这儿,早年间不仅是跳水,更多的是精壮老人们集中冬游的地界儿。当年,我在桥旁的天津海关当法律顾问,见过夏日里中流激水浪遏飞舟的景象,也见过那严冬里战冷迎寒破冰斗雪的场面。特别是三九之时,看着那老哥老姐们的飒飒英姿,被防寒服裹的严严实实的我,在皮手套里都不由地动动大拇指,心里说:真棒!
       我建议啊,欲观弄潮戏水的外地朋友来津一游,不妨去我们天津的“二跳台”去看看,这很快就火起来,信不?这不,北京队的“游侠”们就和天津的泳友们刚刚就在这联合立旗跳水啦!
       对啦,别管本市乡亲外地朋友,甭管想着游泳还是惦着跳水的,您要是功夫未到,身体欠佳,准备不足(哪怕肚子空着)的,那千万别冒险,毕竟安全健康是第一位的。
       好在,游历津城,不仅打卡海河,咱这儿好吃的好玩的好听的好看的好说的好想的,那是太多了。您多转转亏不了,临走准说:不虚此行。
       您要满意了,欢迎您再来!要是您这次遛得还差点儿意思,您就……就下次再多来几趟呗,天津一直欢迎您!天津一定会变得更好,变得让您更满意。
     按键暂停?】
       23一9一8
    大热特火的狮子林跳水活动按下了(暂?)停键。这一举措,立刻引起了网上热议,有坚决支持的也有提出异议的,还有疑惑不解的。但无论舆论倾向如何,这“中止”“退火”的现实状态已成定局。
看来,这因水而火,火在水上,是未济之卦,终是难达初衷啊。虽然伯伯们热爱这项活动,大众围观也为之愉悦不已,但没基本功者的楞跳、成千上万游客涌聚河边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也着实不小。所以,采取如此急刹制动措施,虽多有遗憾,也应予理解。
       可就在这让人扼腕之际,令人惊喜之讯传来,奥体中心跳水馆昨天宣布:每日上下午都会有一段时间向跳水爱好者免费开放!
       哈哈,必须为天津市的体育主管部门点上几个大大的赞 !这是有关部门因势利导,从善如流的最佳体现。既满足了跳水爱好者的兴趣需求,更保证了运动者的健康安全,还解决了交通阻塞问题,是实实在在的合民意,顺民情之举!是我胸怀广阔、极具包容大天津之所为!这也算是轰动全国的“金狮跳”获得的最大成果之一吧?这便是因“火”而水,水在火上的既济之卦吧?
(开个玩笑而已,并非宣扬迷信,务请切莫当真。)
      当然,还有个“得寸进尺”的想法,一并说了吧:天津的文旅资源不少,还大有有待开发之富矿。比如,能否在馆外的某些有条件的水域再建一些水上活动设施,让各地的运动爱好者和无数的观赏游人各得其所,亦无愧网红运动之美名,更不负网上热情观众之切望,倘或此议成真,岂不锦上添花,皆大欢喜?真的,从我这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探去,这个“金狮跳”很有可能是一个自生并扎根于群众中的待开发、待整理的资源性项目,这也许是一种浅薄的认识,但短短十几天的实践证明,这确实是蕴藏着丰富能量的资源。而且,未来的实践还会证明:这项活动在民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本身就是海河文化的组成部分!
       
(至今,就海河上“金狮戏水的活动,写了七篇小文,还有不少朋友观阅点赞,给予我支持与鼓励,非常感谢大家。
       值此金狮跳水谢幕之际,我的这段心得笔记也该告一段落了。我,也按下暂停键吧。)

       中止之问
         23一9一10    
        这个活动被“中止”了。无疑,这作法的出发点是好的,措施是柔的,时间节点也是对的。
  随着活动结束,本就搁笔不言了。可看到有些写手发出的文宣内容,却又让我多了一层疑问。所以,还是心平气和地再请教几句吧。您别恼别气,嫌麻烦您不搭理我这一草芥之人就是了。
 “安全”,是主动停下或叫停的很好的一个…一个理由。
活动者主动停下就不说了,那是人家的自由人家的权利。我的疑问就在于写手强调的“叫停”甚至是“令停”上。
   第一个疑问:1,解决安全隐患的方法难道只有停止活动这一种措施,没有其他办法吗?2,有影响健康的安全隐患就一定得“叫停”吗?吸烟有害健康,那不是安全问题吗?如是的话,那是不是就得连卖烟的甚至是产烟的也得禁止啦?3,如都采取“停”的措施,那好多运动就别搞了,别说拳击格斗八角笼啦,连足球场也该去了吧?昨天国男足还有一名队员在场上受伤了呢(愿他早日康复,重归绿茵)。如是,那法律上“自甘风险”的规定也没意义了,是不是也取消算了?
   第二个疑问,有文宣对“网络上”带起了强烈反响的效果(连央视都来了),甚至是有网红借此带货推销的现象,颇有非议。这就令人不解了。“网络活动”甚至是“网红”本身违规吗?没有吧?带货不行吗?不是吧?
    再看看人家在网络上发了什么图说了什么话,那全是夸奖你、赞成你、褒扬你,是从正面宣传你,为你叫好呀,都认为你这地界儿好人文好环境好,值得来值得看值学值得消费啊!对这样一种一边倒的赞美,咱应以啥报啥就别提了,就问问,你是该感谢呢是该不领情还是该抱怨牢骚?不排除人家是错会了我们的原意(那是我们“引导”不够),但无论如何,这些信息都是善意的,没错吧?
    咱这儿的民风习俗,是包容的度的颇有宽怀雅量的,是逗哏的开心的图个乐呵得了的,这是咱的文化基因!可对这些网红网友咋就变了态度尼?人家夸你夸错了?以后就让人家别关注儿咱这儿啦?网上就别夸咱这儿啦?不行吧?
    其实对一个事物及对这个事物的处理方法,有多种想法作法都是正常的,但如果您要说您的想法作法是最正确甚至是唯一正确的,那就得讲证讲理讲逻辑,对吗?
   到这得打住了,就说句结束语吧:各位看官各位朋友。我们这儿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好转的好买的好带的现今的古代的民俗的海外的多了去啦!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欢迎您来再来多来,我们这儿热情好客,恭迎佳宾您的到来。这点,您亲身来体会体会就知道了。
         
  
      【名山灵水】 
      23一9一18 
       劉禹鍚說:山不在髙,有僊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可话有说回来了,那仙一定也得挑挑合适的山再建殿,龙一定得拣拣宜居的水再作宫吧?所谓“没有梧桐树,引不得凤凰来”,也是一番道理。
       所以说,这事儿是相辅相承的。想要仙的名、龙的灵。最好先弄好咱自己的山,自己的水。而山水天赋稍逊之地,则更要营山造水,其特别要紧之处,是千万别辜负了偶尔出现的“天降”机遇。
       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一旦成就了招仙引龙的条件,那就一定要抓住抓紧,哪怕是条件有些不足,有些瑕疵,也要尽量努力补缺完善,切莫松手!否则,那机遇准是失不再来。

        记着呀--创造条件,改善环境,洞察天时,抓牢机遇,实是十分迫切之事,若欲招商揽才,斯为首要。
     【浦江与海河】

      浦江滋润了上海,海河哺育了天津。近代史上的“南沪北津”都有着通河达海的自然优沃,也都有着承中溶外的人文内涵。
       但而今……
       我不大喜欢无由的攀比,可有时,作作必要的比较,能让您在安逸舒适的稳步中,再增加些速度,以更快一点到达下一个驿站;让您在欣赏自已的满足中,再领略和仿学一下另一种风景,以让自己的园苑更加丰富美好一些。对么?
       浦江是美好的,特别是夜景,两岸竞放的绚烂,吸引了国内外如潮如炽的游人。
       海河也是美好的,最美的也是夜景,延深无际的璀璨,让游船上的客人咂舌不已流连忘返。
       只是,浦江边上的人浪似乎连绵不断,而海河之畔的游客如同潮汐涨落。
       当年,我曾经在霓虹闪耀的浦江边上感叹:美过塞纳河的海河之滨只比黄浦江差一个在市中心区的“外滩”。
       现在,我想说的是,还差,差一个或几个故事,比如神话里的哪咤闹海,现实中的金狮戏浪……。
       但,我,一个土生土长的天津娃娃一直有信心,天津行的,过去行,未来也行,一定行!
       二十年前,我撰下了一副对子:峰未入云,威横敢领千山峻;浪方及岸,势阔能兴万海涛。横批是:龙跃天津!
       一位著名书法大师见到此联,还亲挥玉毫,赐下墨宝。
       至今,这副对联还一直悬挂在我的办公室里。
        因为我相信,天津会一定再振雄风!因为我知道,天津不仅有着雄厚的底蕴,也有着丰富的资源!

    狮子林桥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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