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昨的作文

此时,翻着四十年前的残文,回忆着与一位长辈的交谈,有一份难以名状的心情。
对于这篇短文,有人评价说还不错,改改后可以(帮我)发表。
我当时没敢答应。但没过两天就用笔名把另一个“短篇”在一家报社上发了。一位同学(很有才,出了好几本书)竟然猜到了是我写的,他说,因为那“笔风”太像你啦。
为此,我故作成熟地跟这位长辈说:人家说我写得不错可以,但我自己不能自得,否则,就贻笑大方了。
长辈答我:能引大方一笑,也算够水平了。
我有些尴尬,知道用了意涉“大方”这词儿,也算是自得的一种类型吧?(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有点儿凡尔赛啦)
长辈问我:笑的,只会是大方么?
我有点儿挂不住脸儿了,心里说,“二把刀”也能笑话人么?
于是我说:也是,谁都有笑话人的资格,但未必有笑话人的资本!
长辈轻轻摇摇头:不用说“谁”,过些年,你再看看自己的这些文字。
……
虽然我并不服,但从那儿起,我便不再发类似体载的东西了。
现在再看看这些残篇,真切地知道前辈的“预言”太对了,只是笑不出来,能感觉到的是脸烧得哄。
这位长辈,是我的老姨夫。
图片 成熟 拍摄于承德(前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