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伤病关系参与度及住院治疗合理性鉴定
(2019-09-09 16: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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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天律师济宁市疑难民商事 |
(一)案情摘要
据委托书及送检材料载:2018年6月8日被鉴定人SS乘坐的车辆与申请人保险车辆发生相撞,造成腰部受伤。现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对其上述委托事项进行法医学司法鉴定。
(二)案例分析
根据现有材料,结合专家会诊意见,分析如下:
1.伤病关系(主要系指临床诊断疾病与交通事故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2018年6月8日车祸致腰部受伤,6月9日确定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6月10日补充诊断为颈椎轻微退行性变、T12椎体挫伤、腰椎退行性变、L3-5椎间盘膨出。
(2)目前资料尚不支持L3-5椎间盘膨出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理由:椎间盘膨出主要指纤维环环状性超出椎间隙,椎间盘组织没有局限性突出,从生物力学角度分析上述所说T12/L1损伤机制主要多为脊柱过度屈/伸或轴向暴力作用,松质骨因压缩变形所致,好发部位为下胸椎和上腰椎,如本例T12/L1,而非间隔L2椎体下面的L3-5;MR报告未见L3-5椎间盘内、棘突、椎板、关节突以及韧带等异常信号(急性损伤)改变,L3-5椎间盘对应皮肤软组织无损伤及局部压痛。综上认为其L3-5椎间盘膨出系自身疾病所致,无充分客观证据证明其与外伤存在因果关系。
2.长时间住院治疗合理性
伴有骨质疏松者椎体压缩骨折疼痛可以给患者本人的生活质量、家庭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和负担,椎体压缩骨折可导致患者慢性背痛、失眠、活动减少、意志消沉等,被称为无声的流行病。保守疗法包括卧床休息、药物镇痛、支具外固定等。目前没有研究表明,保守治疗中各个方法的治疗时间与疗效的关系,如卧床时间与骨折愈合的关系等。无论哪一种治疗方法,都需要与抗骨质疏松治疗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骨量及骨强度。治疗目的在于缓解疼痛;早期活动;维持脊柱的矢状面和冠状面稳定;预防晚期的神经压迫。参照“胸腰椎骨质疏松压缩性骨折临床路径”等相关规定,在无并发症和其它合并症时的标准住院日期小于30天,出院标准为:生命体征平稳、胸腰背无明显压痛;X线复查骨折维持稳定;佩戴腰围下地活动3~5天后,无症状加重和出现并发症。《临床疾病诊断依据治愈好转标准》症状大部分消失,功能改善为好转标准。《创伤学》载明腰椎骨折保守治疗绝对卧床6~8周。
特别指出:该鉴定文书中所分析的治疗必要性是依据临床相关标准及规定的一般原则,临床治疗实践中尚需结合临床经验和患者个体情况。
(三)鉴定意见
1.被鉴定人SS
2.被鉴定人SS腰椎骨折急性期至6月26日输液治疗期间及延后4日(住院观察)住院治疗存在必要性;其后,口服药治疗、卧床可选择非住院治疗;脉冲电疗、眼针疗等康复治疗可选择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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