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2013-06-05 21: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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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的34种形式与经济补偿计算对照表
离职形式 |
经济补偿 |
计算规则 |
补偿成本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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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协商一致 |
劳动者提出 |
协商一致 |
从约定(有或无) |
参照:月工资*工龄 |
|
企业提出 |
协商一致 |
有 |
从约定 |
参照:月工资*工龄 |
|
企业单方 解除 劳动合同 |
过错性解雇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
无 |
0 |
|
严重违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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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重大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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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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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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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性解雇 |
医疗期满不能恢复工作 |
有/代通金/前30天通知 |
不分段 |
月平均工资*司龄 +上月工资 |
|
*二次不胜任 |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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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
依破产法重整 |
有 |
|
月平均工资*司龄 |
|
经营严重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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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转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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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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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 |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双倍 |
|
月平均工资*司龄*2倍 |
|
员工单方 解除 劳动合同 |
员工辞职 |
试用期辞职 |
无 |
0元 |
|
提前30天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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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违法行为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不足 |
有 |
*分段 其余不分段 |
月平均工资*司龄 |
|
未足额及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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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违法损害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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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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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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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缴纳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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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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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终止 |
劳动者原因 |
享受养老保险 |
无 |
0 |
|
死亡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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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原因 |
合同期满 |
有/无 |
分段 |
2008年1月1日后司龄*月工资 |
|
破产 |
有 |
不分段 |
司龄*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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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撤销、解散 |
有 |
不分段 |
司龄*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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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 关系终止 |
企业单方终止 |
一个月内员工拒签 |
无 |
0元 |
|
一个月后员工拒签 |
有 |
月平均工资*司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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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终止 |
有 |
不分段 |
月平均工资*司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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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无合同期间补偿 |
无合同期间司龄*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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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单方终止 |
员工单方终止 |
无 |
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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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计算适用于 条件 1、08年前后算法不一致 条件 2、合法的解除形式; |
注3:关于不足一年是否分段计算问题,《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不满6个月的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不满一年按一年的标准计算,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注4:关于员工不胜任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情形,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无经济补偿,劳动部《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有经济补偿,此种情形是否适用分段,有待司法实践确认。 1、补偿基数封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分段计算; 2、08年以前符合12个月的年限封顶的,分段计算; 3、08年以前无经济补偿,08年以后有补偿的,分段计算; 4、违法解除,补偿年限不封顶,三倍封顶有追溯力。 |